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版權使用費

鎖定
版權使用費,版權使用費,廣義上指版權所有者從版權權利被他人使用所得收入中得到的分成,狹義上指作者或其他圖書版權所有者允許他人出版其圖書而得到的報酬。 [1] 
中文名
版權使用費
計算公式
圖書單價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圖書銷售量或印刷量
廣    義
版權所有者從版權權利被他人使用所得收入中得到的分成
狹    義
作者或其他圖書版權所有者允許他人出版其圖書而得到的報酬

目錄

版權使用費解釋

版税是其他人從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取得其作品使用權的主要付酬形式,也是一般自由職業作者的主要收入來源。

版權使用費計算方法

版税的計算方法,如果是圖書,則為圖書單價乘一定百分比再乘圖書銷售量或印刷量。這個一定的百分比稱作版税率,它的大小反映版税標準的高低。無論是在大多數國家還是在國際上,版税率均無統一標準。版税率的確定,一般要考慮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種類、質量和印數,潛在的市場需求以及所授權利的專有程度等因素,由作者、版權所有者或其代理人與作品的使用者通過談判達成協議。少數國家由政府規定不同作品的不同版税率。版税率隨後續印數的增加而遞增。有些國家,上演音樂或戲劇作品也以版税的形式向音樂或戲劇作品的作者支付報酬。這種版税又稱演出税,計算方法是單場演出的票房收入乘一定的百分比(版税率)。版税的標準和支付辦法需要由作品版權的所有者與使用者通過口頭或書面協議確定下來。如果是圖書,在一般情況下,出版者須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將版税的一部分支付給作者,這部分版税稱預付版税。預付版税可在合同簽訂後、作品交稿後或樣書印出後支付。預付版税一般不少於預計版税總額的50%。大多數國家都對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的版税收入徵收所得税。中國自20世紀初建立版權制度以後也實行了版税制,但過去所説版税往往還包括為租版印書而付給原版型所有人的憑版錢(租型費)。1960年中國停止實行版税制,代之以稿酬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