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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氏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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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系氏族制是原始氏族公社的第二個階段,又稱“父權制”。它是繼母系氏族制之後產生的社會制度。原始社會後期,由於生產力的發展,男子在生產中佔據了主導地位,掌握了社會財富,母系氏族社會便轉化為父系氏族社會
中文名
父系氏族制
別    名
父權制
類    型
原始氏族公社的第二個階段
特    點
子孫皆歸屬父親

父系氏族制簡介

母系氏族公社經歷了全盛時期,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日漸加速,男子在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等主要的生產部門中逐漸佔據主導的地位,於是母權制自然過渡為父權制。父系氏族公社逐漸形成了,從此,以父權為中心的個體家庭成為與氏族對抗的力量,原始社會逐漸趨於解體。男子依靠經濟上的優勢,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佔據了統治地位。他們必然要求按照父系計算世系、繼承財產,母權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來對偶婚制下的從妻而居的傳統,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婦女的勞動侷限在家庭之內,以家庭勞動和家庭副業為主,女子在家庭經濟中退居於從屬地位。最初,這種小家庭依附於父系大家庭。生產進一步發展後,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會走到了瓦解的邊緣。

父系氏族制父系氏制

父系氏的特徵是,氏族由一個男性祖先和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男性子孫的後代
伏羲 伏羲
組成,子孫皆歸屬父親。世系由男性傳遞,財產也按父系繼承。中國的龍山文化即處於父系氏族社會階段。父系氏族公社逐漸形成了。從此,以父權為中心的個體家庭成為與氏族對抗的力量,原始社會逐漸趨於解體。男子依靠經濟上的優勢,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佔據了統治地位,他們必然要求按照南系計算世系、繼承財產,母權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了,原來對偶婚制下的從妻而居的傳統,為一夫一妻制所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婦女的勞動侷限在家庭之內,以家庭勞動和家庭副業為主,女子在家庭經濟中退居於從屬地位。最初,這種小家庭依附於父系大家庭。生產進一步發展後,小家庭便有了更多的獨立性和自主性.氏族社會走到了瓦解的邊緣。 以父系血緣為紐帶組成的生產、生活單位。有別於母系氏族公社的本質特徵是,世系按父系計算,財產由子女繼承,男子是家庭和社會的核心,有權支配家庭的財產,並支配家庭的成員。出現的社會原因在於婦女被排除在社會生產之外,身強力壯的男子轉入農牧業手工業等生產性經濟領域,成為社會生產的主要力量,取得支配生活資料的權利,並將個人的生活資料首先轉化為私有財產,進而產生了將財產傳給子女的需要和實踐。這一歷史進程最終以男子娶妻,建立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形式得以完成。人口的不斷增加,往往分化為若干個父系家庭公社,仍實行生產資料的共有制,但範圍大大縮小。當一夫一妻制個體家庭開始獨立生產和生活時,家庭成為社會生產、生活的基本單位,氏族制度走到了歷史的盡頭。父系氏族公社存在的時間,一般認為在新石器時代的後期和青銅時代的初期。龍山文化良渚文化等是這一時期典型的考古學文化。

父系氏族制氏族制

其存在時間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至金石並用時代。父系氏族制形成的經濟基礎,一般表現為鋤耕農業的發展,或由鋤耕農業過渡到犁耕農業,或從動物馴養過渡到畜牧業。儘管不同地區的人們所從事的經濟活動不同,如少數氏族部落不知道農業和畜牧業,而是以漁業和狩獵生產為主,也同樣會從母系制過渡到父系制。新興起的畜牧業和犁耕農業,甚至捕魚業和手工業(金屬加工),必然使男子的勞動比重佔優勢,婦女所負擔的家務勞動與其他生產活動分離開來,成為無足輕重的私人事務,從而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的地位便發生變化。這一轉變是從母系氏族制向父系氏族制過渡的關鍵。 婦女的社會地位下降以及男子對婦女的奴役,便成為父系氏族制的特點。這一過渡產生了一系列的變化:①男子依靠所取得的社會經濟地位,把妻子和子女全部留在自己家中,實現妻從夫居、子女從父居制。②世系由按母系計算改為按父系計算。③婚姻從不固定的易於離散的對偶婚逐步變成一對夫婦長久結合的一夫一妻制。④由於女子嫁到男方,便產生了彩禮和妝奩制度。⑤財產由父親傳給子女。⑥對男性祖先的崇拜祭祀,成為鞏固氏族成員聯繫的紐帶。父系氏族是由若干家庭公社構成的。一個氏族或若干近親家族聚居在一個村落或幾個相鄰的村落之內。父系家庭公社是父系氏族公社時期的社會基本單位,包括同一祖先的三、四代的後裔。他們的土地和主要生產工具為集體所有,集體生產,共同消費。父系家庭公社初期,生產的領導和管理建立在民主的基礎上。家族長通過選舉產生,一般為年事最長的男子,系生產的組織者。
各氏族以本氏族長支的家庭公社的家族長為首,和其餘的家族長組成長老議事會,由它決定氏族的內外事務。若
幹父系氏族組成一個部落。每個部落有一定的土地範圍。全部落有一個議事會,由各氏族的氏族長組成。其中有些部落以長支的氏族長為部落酋長。到了父系氏族社會後期,特別是進入鐵器時代以後,由於生產力的提高,手工業和商品交換的發展,家長的作用和權力逐漸擴大,家長個人便企圖成為家庭公社經濟乃至公社財產及成員的全權支配者。家庭公社的成員除了妻子、兒女之外,還包括非自由人。有的家長不僅對非自由人,甚至對妻子、兒女都有生殺之權。在古代許多民族中,父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私有制的產生促進了父系氏族制的形成和發展。在家庭公社內部,小家庭開始建立其個體的經濟和財產。隨着生產力的發展,經濟部門的分工,商品交換的發達,奴隸作為一種新的勞動力開始發生作用。奴隸的最初來源是部落衝突中掠奪來的俘虜。這種奴隸制的萌芽是在父系家庭公社晚期發展起來的,屬於家長奴隸制的範疇。 父系氏族制在向階級社會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以地域關係為基礎的農村公社。以父系血緣維繫為特徵的氏族逐漸瓦解,血緣部落向地域部落轉變。部落酋長原先是軍事出徵的指揮者,隨着戰爭的頻繁發生,變成了專職的軍事首領。強大、善戰的部落在能力卓越的首領指揮下,往往征服其他部落。相鄰的部落由於戰爭的需要,便結成部落聯盟,有一些部落聯盟相當持久,在歷史上起過重大作用。父系氏族制隨着原始社會向階級社會的轉化和國家的產生而告終。但父系氏族制的殘餘和軀殼,在階級社會中繼續保留了很長時間

父系氏族制主要姓氏

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後,姓氏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除沿用母系姓氏之外,有:
以動物類為姓的有龍、、熊、貂、象、鵝、貉、兔、鶴、、牛、羊、魚、蛇等,
以植物類為姓的有楊、、松、柏、花、草、林、木、梅、桂、柴、苗、桑、梧等;
以山水類為姓的有山、水、江、池、石、沙、海、浦、澤、、河等;
以顏色為姓的又有紅、黃、藍、白、黑、紫、青等;
以自然現象為姓的則有云、雷、雨、閃、涼、温、熱、冷、春、夏、秋、冬等;
以古部落和國名為姓的則更多,如唐、虞、商、、秦、楚、衞、齊、晉、、魯、宋、蔡、吳、越、魏、趙、鄭、莒等;
以官職為姓的有司馬、司空、司徒、司寇、司工、司士司鴻、公孫、東宮、西宮、縉、車、爽、尉等;
以所居之地而得姓的,如東門、西門、東郭、東方、西方、東野等。

父系氏族制氏族文化

伏羲氏之母(風花絮)是結束河母氏族社會的最後一位首領,伏羲氏是父系氏族社會的第一位首領,也是父系社會開創人,有《周易》記載,伏羲氏的母親與伏羲氏和其妹女媧的生活片段,父系氏族社會從伏羲氏到公元前約二十一世紀,夏禹是奴隸社會的第一位奴隸主,為父系氏族部落社會,夏朝是從夏禹開始的。自從伏羲氏從其母〈風花絮〉得到了代代相傳《河洛》圖,並固定刻劃《河洛》圖以後,用河牀裏的天然水磨石把《河洛》圖刻劃固定的,繼續用河母系氏族社會的《河洛》圖,指導父系氏族社會的遊牧生活,有古籍《玉海》引《山海經》證明伏羲氏得《河圖》情況。 《玉海》引《山海經》證之,“伏羲氏得河圖,夏人因之”,其意是伏羲氏從河母系氏族部落社會的最後一位首領風花絮的口裏,得到代代相傳的《河洛》圖,由於古人記載重視前者或重視要者的習慣,意思是在夏朝的經典名著《玉海》引《山海經》裏有記載。在夏朝人們觀察以大地上的山為主體,在商朝以大地主體的觀察,並出現了甲骨文,才在西周時以天地觀察為主體,從《連山》到《歸藏》再到《周易》,所以在《玉海》引《山海經》和《周易》都記錄伏羲氏與其母和女媧的生活片段,比《周易》記錄早一千多年的歷史,留下“伏羲氏得河圖,夏人因之”的記載。
在伏羲氏之後的遊牧活動還在繼續着,到神農氏時代,人們才定居生活,開始了原始種植,牧養也開始定居飼養,出現了《太極圖》以種子萌發狀態擬似的能量循環示意圖,在神農氏時代的記號開始簡化使用,《太極圖》是最好的證據,在神農氏時代,人們生活再不指一個部落,而是多個部落,才導致《太極圖》無作者名字,只是推測,在《太極圖》創作之後,記號繼續簡化使用,由於記號圈點繩結進一步被簡化,出現了先天八卦圖的使用記號,出現了先天八卦和與及先天八卦的單卦,創立天地相交學説,證明先天八卦和天地相交學説不是伏羲氏所畫所創,伏羲氏只根據《河洛》圖,固定了天圓地方學説,先天八卦復卦在夏朝。
遊牧生活的遊牧活動從散盤氏後期開始,經過了整個河母系氏族部落社會到父系氏族社會神農氏時代,才漸漸退出了人們生活的主要舞台。《太極圖》和先天八卦圖仍然是立體逆影透視,只是《太極圖》在逆影透視最為特殊,因為在逆影透視的圖形和功能程序不變,逆影透視圖共四張《河圖》、《洛書》、《太極圖》和先後天八卦圖。這四張立體圖綜合演變成太極先後天八卦圖,先天八卦圖錯得太多,所以用太極後天八卦圖代太極八卦圖,一般太極八卦都指太極後天八卦圖,請學者在用過程中注意此問題,不要混淆不清,此圖發展到現代,根據《太極圖》的能量流通循環原理,太極八卦圖有正、負之分,是《周易正、負八卦導航圖》。
先天四圖在古代建造物中應用過,有《周易》記載的伏羲氏和女媧生活時用的簡易棚子,記載以立極的螯足的棚子。還有歷史書記載氏族公共場所的長形房子,還有挖壕溝御防野獸,都把先天四圖所含的科學,數、理、化、語等學科用上了,在父系晚期黃帝時代,記號漸漸陶汰了,有了畫字的出現,書籍有《五墳》、《九丘》、《八索》等,畫字逐漸向甲骨文過度,記號經過畫字到甲骨文再向文字演變。經過父系晚期的黃帝時代,奴隸社會的夏朝、商朝到周朝的西周。繩結組合記號在周朝才退出歷史舞台。主要記錄工具由文字取代記號圈點。

父系氏族制文化遺址

父系氏族,大約相當於新石器時代晚期。1959年山東泰安縣大汶口發現了距今5000多年前的新石器時代晚期遺址。同樣類型的文化遺址在以山東、蘇北、皖北為中心的地區也有發現,通稱為大汶口文化(大汶口文化早期距今約五六千年前,處於母系氏族公社階段,中晚期距今四五千年,處於父系氏族公社階段)。大汶口文化以特點鮮明的陶器為主要特徵,除夾砂紅陶和泥質紅陶外,中晚期灰陶黑陶開始增多,並有少量硬質白陶。農具以石器為主,大量使用磨製精緻的穿孔斧、刀、、錛、鑿等石器,還有骨鐮、蚌鐮,中晚期出現了有肩石鏟、大型有段石錛、石鎬頭和鹿角鋤。家畜飼養較為發達。山東泰安大汶口遺址中出土有、狗、牛、雞等家畜禽的骨骼。墓葬盛行用豬隨葬(整豬、半隻豬、豬頭或下頜骨)。大汶口墓地約82萬平方米,1959年第一次發掘,揭露面積5400平方米,發現了133座墓葬和1座橫穴式陶窯。墓葬均為長方形土坑,14座有木質葬具痕跡,其中包括四壁疊放原木、頂部用原木鋪排的木槨式葬具,絕大多數死者頭向朝東。
合葬墓共8座,其中雙人合葬7座,3人合葬1座。大多數墓有隨葬品,以陶器為最多,代表性 器類為鼎、豆、壺、罐、杯、鬹、盉、尊、瓶等。隨葬石器磨製規整,還有作為禮器的玉鏟和玉質飾件。骨、角、蚌器中有精緻的透雕象牙梳、琮等。大多數死者指骨附近發現有獐牙鈎形器,或穿孔的龜甲,這可能是當時的一種習俗。隨葬品中還有一些動物骨骼,應是祭食,以豬骨最多。墓地中43座墓隨葬豬頭、豬下頜骨共96個,最多的13號墓內有14個。有人認為,豬頭是私有財產的象徵物,隨葬豬頭説明私有制已出現。墓葬有大、中、小型之分。在墓葬的規模、葬具、隨葬品方面極不均衡,有的墓簡陋狹小,僅能容屍,隨葬品極少或空無一物。而有的墓卻十分寬大,如大汶口10號墓,有結構複雜的葬具,死者佩戴精緻的玉石飾物,隨葬玉鏟象牙器和近百件精美陶器,還有獸骨、豬頭和可能是“鱷皮鼓”殘留下來成堆的鱷魚鱗板。龍山文化,上承大汶口文化,距今約四千多年前。以1928年最初發現於山東章丘縣龍山鎮而得名。典型龍山文化(又名山東龍山文化)主要分佈在山東省中部、東部和江蘇淮北地區。
以黑色陶器羣為顯著特證。陶器普遍採用輪制,壁薄而均勻,造型規整,器表多素面磨光,器形以袋足器、三足器、圈足器較多。典型器物除突出地存在着以鬹為代表的少量白陶外,大量的是磨光發亮的黑陶,其中的蛋殼黑陶高柄杯,有的器壁僅厚0.5毫米,還加以鏤孔和裝飾纖細的劃紋,製作工藝達到了古代製陶史上的頂峯。有些黑陶器上刻劃複雜的雲雷紋、獸面紋等紋樣,這類精緻的陶器,絕非日常用具,可能是一種顯示尊貴身份的禮器。龍山文化遺址中,還發現了一定數量的精美玉器,如陰刻獸面紋玉錛、三牙璧及鳥形、鳥頭形等各種玉飾,其較高的工藝水平表明當時制玉工藝已專業化。這些都是在社會產生階級分化後,適應某種特殊需要而生產出來的。龍山文化已發掘墓羣約300多座,半數以上的墓無隨葬品,有隨葬品的一般數量也不多,少數墓葬隨葬品十分豐富。
在山東泗水尹家城遺址發掘出一座典型龍山文化迄今規模最大的墓,東西5.5米,南北4.3米,有棺有槨,隨葬有精緻的成組陶器,如白陶帶蓋鬹,磨光黑陶帶蓋、盆、壺、甗等,還隨葬了20餘塊狗的下頜骨,以及估計為禮器殘件的遺物,如鱷魚鱗板及陶質小部件。墓室內還有3個人頭及少量的肢骨、脊椎骨等。1979—1982年,1983—1985年考古工作者陸續在遼寧省喀左縣東山嘴和牛河梁發現了距今五千多年的紅山文化大型古建築遺蹟羣(紅山文化:是北方地區新石器時代文化。因1935年內蒙古赤峯市紅山後遺址的發掘而得名),包括祭壇、“女神廟”遺址及泥塑偶像羣和羣山上的“積石冢”。祭壇在喀左縣東山嘴,建築基址為長方形,佔據了整個遺址。東西長11.8米,寬9.5米。遺址選在面對開闊河川和大山山口的梁頂,並且基址內有成組、成羣立石組成的石堆,還有泥塑人像羣出土。在5000年前,無論是興修還是使用這樣大型的祭祀場所,都不是一個氏族或一個部落所能承擔和專用的,從規模看,這應是部落聯盟的重要集合地。
女坤廟遺址,位於牛河梁主樑北山丘頂,廟由一個多室和一個單室兩組建築物構成,頂蓋、牆體採用木架草筋,內外敷泥、表面壓光或施彩繪。在遺址中還發現了專門供奉的泥塑偶像羣,泥像雕塑極為逼真,其中有一尊接近真人大小的彩塑女神像,頭部基本完好,出土時顏面呈鮮紅色,眼眶、面頰尤顯,部塗朱,雙眼均嵌淡青色圓餅狀玉片為睛。整個臉面對稱規整,形象生動。從出土泥雕羣像之間大小和體態差別判斷,似已形成有中心、有層次的“神統”,這是人世間等級差別的反映。積石冢作為墓葬,其特點是以石壘牆、以石築墓、以石封頂。這批大型建築遺蹟,特別是祭祀遺蹟,是迄今所發現時代最早的一處。壇、廟、冢的發現,為研究五千年前上層建築範疇的等級關係、宗教祭祀,以及與此相適應的社會生產力,提供了珍貴資料,可説是當時社會的縮影。通過祭壇、神廟可看到國家出現的曙光,先民的腳步也正在邁入階級社會的門檻。

父系氏族制特徵優勢

對有關母系和母權的種種謬見的清除工作所帶來的一個額外好處是,可以讓人們更好的認識父系制在人類發展史上所扮演的角色;恩格斯有一點説對了,父系關係的發展確曾是推動社會進化的一大動力,可是他弄錯了時間,而且錯的很遠,這一發展,遠遠早於他所認為的原始社會晚期,而是可以追溯到人類與黑猩猩的共同祖先。
在對黑猩猩的觀察中,靈長類學家發現它們在兩個關鍵方面和人類很像:一是戰爭行為,簡·古道爾和西田利貞在各自研究中都發現,黑猩猩羣體的雄性成員會組成巡邏隊守衞領地,並在巡邏過程中伺機獵殺相鄰黑猩猩羣體中的落單個體或數量佔下風的小團伙。
那些在戰爭中命運不濟的羣體,常在幾十年內被逐漸消滅,或者在一次成功偷襲中遭毀滅性打擊,這與人類學家在亞馬遜叢林新幾內亞高地、呂宋山區、南部非洲的部落社會中見到的情形極為相似,實際上,這種由羣體內雄性結夥對相鄰同類發動經常性戰爭的行為,在前文明無國家社會中普遍存在,但在整個動物界卻是極為罕見的。
第二個相似點是政治,弗蘭斯·德瓦爾發現,黑猩猩羣體內雄性在爭奪首領地位、從而獲取多數交配機會的過程中,會像人類那樣施展馬基雅維利式的政治伎倆,合縱連橫、爾虞我詐、見風使舵,比如雄一號用各種甜頭誘使雄三號合作阻止雄二號奪位,一旦雄一號顯出頹勢或二號實力提升,三號便伺機背叛與二號合謀篡位。
當然,由於缺乏語言和武器帶給人類的強大交流、控制與組織手段,黑猩猩的戰爭和政治形態還非常原始簡陋,但從整個靈長類乃至動物界看,黑猩猩已經朝着建立複雜社會的方向邁出了關鍵一步,這一步,恰恰與父系關係的建立同時發生,而父系羣體和戰爭與政治在動物界同樣罕見,這強烈暗示着,這一同時性並非巧合。
從親緣選擇的角度看,我們也有理由相信父系關係所起的作用,假如黑猩猩羣體是母系的,其中成年雄性並非近親,那他們就很難形成持久的合作關係來集體守衞領地和發動戰爭,爭鬥將以個體對個體而不是羣體對羣體的方式發生,因為一旦某方顯現出優勢,弱勢一方的個體便可輕易轉投優勢方,這樣,以羣內合作為前提的羣體間對抗便難以形成。
由於性選擇導致兩性在體型和體能上的顯著差異(即所謂“性二態”),羣體間對抗只能以雄性為主力,這要求雄性間能夠達成合作,而除非得到親緣關係的強化,這種合作難以持久。對此困難,一個明顯的解決方案是建立父系合作羣體,而通過採用從夫居模式(即成年雌性離開出生羣體,雄性留在羣內),黑猩猩找到了這個方案。
父系引擎的威力
基於父系親緣的雄性聯盟的建立,對此後人類社會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特別是當人類跨出了更重要的第二步——結成固定配偶關係、進而建立父系家族——之後,社會結構便朝日益複雜的方向發展;因為婚姻大幅提高了親子關係確定性,讓父系親緣變得更明確更精細,從而有可能按親緣遠近建立多層次的父系家族組織。
同時,多層次結構帶來了等級分化,後者以多偶制的形式強化了配偶競爭和性選擇壓力,又因為語言和武器將選擇壓力從個人身體稟賦轉向了地位、財富、權力,以及組織控制能力,因而使得性選擇成了社會結構進化的一大動力。
上述機制,對照狒狒的情況或許可以看得更清楚。埃及狒狒在許多方面都非常像人,其社會形態甚至比黑猩猩更接近人類。它同樣罕見的採用了從夫居和父系制,但比黑猩猩更進一步,它和人類一樣建立了多偶制的固定配偶關係,因而也得以按親緣遠近建立了多達四個層次的複雜等級社會,四個層次大致相當於人類的家庭、氏族、遊團和部落。
多層父系羣的建立,使得埃及狒狒的雄性聯盟極具戰鬥力,羣體間常因爭奪領地和支配地位而發生戰爭,有時戰爭場面相當壯觀,在一英里開闊的戰場上數百頭雄性投入戰鬥;另外,雄性在控制配偶和下級時也表現的非常暴虐,這些情景,都很容易讓人聯想到人類社會。
埃及狒狒轉向父系制,最初可能是為了構建雄性聯盟以對抗非洲豹斑鬣狗等危險捕食者,相比之下,其近親獅尾狒狒生活在捕食者難以到達的懸崖絕壁上,處境更安全,因而仍保留着母系制,沒有發展出多層次結構,雄性對待配偶更温和,羣體間衝突也沒有那麼劇烈。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研究,比如勞倫斯·基利和史蒂文·平克發現,整個人類史上,前國家社會都充斥着連綿不絕的暴力和戰爭,在這種環境下,羣體的生存和壯大往往嚴重依賴於其戰爭能力,而在由血緣紐帶維繫的前國家社會,戰爭能力只能由父系男性聯盟保障。
由此有理由相信,父系制在歷史上始終居於主流,母系制只是例外。有些社會或許因為地處孤立隔絕環境(比如沙漠或小島),衝突強度低,比如母系制的霍皮族印第安人,是著名的和平主義者;有些社會則因為選擇了特殊生計模式而難以維繫父系家族,比如摩梭族男性長年外出經營馬幫,甚至無法維持穩定婚姻關係,與此相似的是蘇門答臘的米南佳保族男性也普遍外出從事商業或手工業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