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燧,漢語二級字 [3]  ,讀作燧(suì),中國古代取火的工具,有金燧、木燧之分。金燧取火於日,木燧取火於木。根據我國古籍的記載,古時常用“夫燧”、“陽燧”(實際上是一種凹面鏡,因用金屬製成,所以統稱為“金燧”)來取火。《周禮·秋官司寇》中就有“司烜氏,掌以夫燧,取明火於日”的記載。《淮南子·天文訓》中寫道:“陽燧見日,則燃而為火。” [1] 
中文名
拼    音
suì
部    首
五    筆
OUEP
鄭    碼
UOUG
筆    順
4334431353334454
分    類
金燧、木燧
出    處
説文》《玉篇》
屬    性
中國古代取火的工具
注    音
ㄙㄨㄟˋ
總筆畫
16
U
71E7
GBK
ECDD

名詞詞性

(會意。從火,遂聲。)
同本義 [flint]

意義出處

(1)古代取火器材。
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韓非子·五蠹
鑽燧取火。——《論語·陽貨
命夙駕載燧。——《左傳·文公十年》
鑽燧取火,以化腥臊。——《人類的出現》
又如:燧(銅)鏡(古代用以向日取火)
(2)烽火台[beacon tower],後泛指報警的烽火,不分晝夜
南朝自武昌至京口,列置烽燧,此山當是其一也。——宋·陸游過小孤山大孤山
幽王為熢燧。——《史記·周本紀》。正義:“炬火也。”古代邊防報警的信號。白天放煙告警叫“烽”,夜間舉火告警叫“燧” [beacon fire]
與城上烽燧相望。——《墨子·號令》
又如:燧火(古代邊防報警的煙火);
(3)火炬之類 [torch]
前驅舉燧,後乘抗旌。——曹植應詔詩
幽王欲悦之,數為舉燧火。——《後漢書·孽嬖傳》
有寇則燃火,舉之以相告,曰烽。又多積薪,寇至即燔之望其煙,曰燧。晝則燔燧,夜則舉烽。——《後漢書·光武紀》注
(4)守望烽燧的基本組織 [beacon group]。燧是最基本的組織,專司本烽燧的守望職責,設燧長,其秩位相當於亭長
suì

動詞詞性

<動>
燃 [burn]

出處

燧松明而識淺,散星宿於亭皋。——宋·蘇軾《中山松膠賦一首》
Suìrénshì
[Suirenshi] 中國古代傳説鑽木取火的發明者,教人熟食
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説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韓非子·五蠹》
suìshí
[flint;chert] 一種礦石,黃褐色或黑色,質地堅硬。古代用來取火,現代工業中用做研磨材料
上古取火的器具:~石。~人氏(傳説中人工取火的發明者)。
古代告警的烽火:烽~。

古代釋義

王充的《論衡·亂龍篇》中明確指出:“今使道之家,鑄陽燧取飛火於日。”古時人們在行軍或打獵時,總是隨身帶有取火器,《禮記》中就有“左佩金燧”、“右佩木燧”的記載,表明晴天時用金燧取火,陰天時用木燧鑽木取火。陽燧取火是人類利用光學儀器會聚太陽能的一個先驅。
木燧:
即鑽木取火。相傳,遠古人民"茹毛飲血",還不知道取火進行熟食。有一個叫燧人氏的人,見大鳥啄木出火(也有説看到森林自行起火),認為木中藏火,於是"幾經攻治,幾番試驗",才創造出人工鑽木取火的法子,人類才有了自己取的第一把火。此法後世一直沿襲,曾經歷了數千年之久。這一古老傳説,反映了中國原始時代從利用自然火,進步到人工取火的情況。
周代,鑽木取火之法已經大行。古代所鑽之木,一年之中,根據不同季節,還要隨時改變。因為,古人認為:只有根據木的顏色,與四時相配,才能得火,反之則不能得火。也就是説,每逢換季之時,就要改新火。到了南朝,當時仍行鑽木取火,但取消過了"更火"這一風俗,不實行改木。
到了唐代,鑽木取火之法,更加廣泛流行。唐杜甫《清明詩》:"旅雁上雲歸此塞,家人鑽火用青楓。"青楓是楓木,用於春日取火。唐代皇帝在每年清明日要舉行隆重的賜火儀式,把新的火種賜給羣臣,以表示對大臣的寵愛。
金燧:
金燧,即向太陽取火。在周代,除木燧外,兼用金燧取火。夫燧,是古人在日下取火的一種用具。它是用金屬製成的尖底杯,放在日光下,使光線聚在杯底尖處。杯底先放置艾、絨之類,一遇光即能燃火。因此,夫燧即金燧。另外,《考工記》記載了用金錫為鏡,其凹面向日取火的方法。可見,中國在四千年前已有使用光學原理取火的技術了。
漢代,仍用金燧取火。當時也叫陽燧。即用銅鏡向日取火,也用艾引火燃燒。到了宋代,仍然流行金燧取火之法。實際上這就是今天的凸面玻璃鏡。如果我們拿這玻璃鏡,向着太陽,鏡也會聚如豆,再用易燃物放在底下,頃刻間即可得火。古代沒有玻璃,故用金鏡。現代的太陽灶就是從這一道理髮展而來的。過去古人出門,身邊都帶着燧。因為那時的燧為尖頂杯,體積很小,都佩帶腰間以備用。但以陽燧取火,有個不足之處,就是天陰或夜晚就不能取到火。故古人往往是"左佩金燧,內佩木燧"。這樣,有太陽就以金燧取火,沒有太陽則以木燧取火。

古籍解釋

〔古文〕𤑾𤓫《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徐醉切,音遂。《玉篇》以取火於日。《禮·內則》左佩金燧,右佩木燧。《注》金燧取火於日。木燧鑽火也。《左傳·文十年》命夙駕載燧。
《定二年》針尹固與王同舟,王使執燧象,以奔吳師。《注》燒火燧系象尾。
《周禮·冬官考工記》金有六齊,金錫半,謂之鑑燧之齊。《注》鑑燧取水火於日月之器也。
《史記·三皇紀》自人皇巳後,有五龍氏燧人氏
作遂。《周禮·秋官·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注》夫遂,陽遂也。《疏》取火於日,故名陽遂。猶取火於木,為木遂也。
《史記·韓安國傳》攻烽燧,互詳烽字注。 《玉篇》同㸂。亦作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