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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收入

鎖定
營運收入,是指從事運輸、裝卸等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運輸收入、港口收入、外輪代理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等。營運收入是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收入》對“收入”做出明確的定義。收入是“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及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中文名
營運收入
外文名
operation revenue
釋    義
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包    括
運輸收入、港口收入
意    義
企業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
所屬類別
交通

營運收入內容簡介

水運企業為社會提供的不是具水 有實物形態的產品,而是一種“位移”產品,即貨物和旅客在空間位置上的移動。其生產經營的特點,運 決定了會計在資產構成、資金運作、成本費用構成、收入和成本核企 算等方面也具有顯著特點,其中對業 收入和成本的確認、配比一直是個複雜問題。水運企業會計工作必須營 運用相應的會計理論和方法,對企業所發生的營運收入進行確認、計運 量和報告,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決策的需要。收 水運企業營運收入核算的特殊性入 水運企業確認營運收入及與的 之相配比的營運成本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營運進款在前、營運成確 本計算在後,進款的環節多而複雜,確認營運收入、確認與營運收認 入相配比的營運成本費用的難度較大。
1. 水運企業在接受託運或承運時,雖尚未進行,但要計算應收的收法 入,辦理結算手續,發生營運進款。營運進款是按規定的運價和票價一次全程計收,其中客運部分在售票時收取現金;貨運部分無論起收或上海 到收,一般都通過銀行收款。而營運諶 進款包括已收取的現金和委託銀行莉 收取的應收款,並不等同於企業的營運收入。理論上只有在企業營運過程結束,有關的營運進款才能確認為收入。但就某一項水運業務來説,一般是營運進款計算在先、營運成本計算在後,營運收入則從實際情況出發與營運成本配比而予以確認。
2.船舶等水運工具既是移動的,其運輸活動又是連續進行的,在運輸過程中不斷有貨物裝上船或卸下船,並且同一運輸對象從起運地到目的地的運送,可能由幾艘船在不同的時間內完成,這就使得水運企業營運收入和營運成本的確認過程複雜化。
3.通常對於旅客、貨物的運送有直達、非直達、聯運、合作等運輸方式,對於運輸款項的收取,有起收、到收、扣收等方法,對於營運進款要通過內部和外部的港口、代理單位向貨主和旅客收取,從而形成了大量的運輸票證與多方的複雜結算關係。因此,如何及時無誤地核算營運收入,是水運企業財務會計中的重要問題之一。

營運收入確認標準

《運輸企業財務制度》對營運收入的定義是:“營運收入是指企業從事運輸、裝卸和其他業務等營運生產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運輸收入、港口收入、外輪代理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對運輸收入的確認標準規定為:“企業一般應在收訖價款或取得收取價款的憑據時,確認營運收入的實現。企業發生的退票、退運等業務款項衝減營運收入。企業發現少收、漏收的款項應補列營運收入。”隨着我國市場經濟不斷完善、會計制度逐漸與國際接軌,《運輸企業財務制度》中關於營運收入確認的標準逐漸暴露出不適應性。如果以收訖價款或取得價款憑據作為收入確認的時點,那麼就可能產生收入確認提前或滯後問題,而且無法與成本進行配比。
2000 年國家頒佈了《企業會計制度》,其中對水運企業的可歸入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標準範圍,規定確認收入的條件是: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勞務,應當在完成勞務時確認收入。如勞務的開始和完成分屬不同的會計年度,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相關的勞務收入。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的條件是:勞務總收入和總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勞務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在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收入分別以下列情況予以確認和計量:(1)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並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2)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全部得到補償,應按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收入,並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確認的金額小於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的差額,作為當期損失;(3)如果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補償,應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作為當期費用,不確認收入。提供勞務的總收入,應按企業與接受勞務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的金額確定。
對於水運企業來説,期末未完航次的收入可以按照完工百分比的方法確認。同時,特色行業還可以通過制定會計核算辦法,具體規範會計核算。2004 年頒佈實施的《水運企業會計核算辦法》更詳盡地規定了水運企業收入確認的標準:
(1)對於海洋運輸收入,在同一會計年度內開始並完成的航次,運輸收入應當在航次結束時確認;對於開始和完成分別屬於不同會計年度的航次即年末未完航次,則在航次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按完工百分比法確認航次收入;在航次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按航次已經發生並已確定的成本對收入進行確認與計量。航次的完成程度以未完航次實際已營運天數佔預計完成該航次所需總營運天數的比例來確定,企業應當按照從託運方或應收的運輸單證或運輸合同價款確定航次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運輸單證或運輸合同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2) 對於內河運輸收入與港內短途運輸收入,應當在運輸業務完成時確認。
(3)港口企業向貨方收取的裝卸費、堆存費、貨物港務費,以及向船方收取的裝船費、卸船費、速遣費、貨運代理費、停泊費、系解纜費等,出口船舶在整船裝船完畢時確認有關港口業務收入的實現;進口船舶向船方收取的費用在整船卸船完畢時,確認有關港口業務收入的實現,向貨方收取的費用在收貨人提貨時確認收入實現。港口向船方收取的引航費、拖帶費、移泊費、理貨費及其他應船方申請提供服務而收取的費用,應當在完成作業經船方簽署確認後,確認有關港口業務收入的實現。

營運收入難點問題

水運企業如何確認營運收入一直是個難點問題。營運收入確認標準的主要依據是對航運企業和港口企業的不同規定。海洋運輸企業一般以航次結束作為確認營運收入的時點;內河運輸企業因航線短、運輸週期短,通常以收到收入單據或收到價款作為確認營運收入的時點,當期收入和成本分別在期末結轉至本年利潤;港口企業以收到價款或收款單據作為確認營運收入的時點,當期收入和成本分別在期末結轉至本年利潤。
內河運輸和港內短途運輸的營運收入,應在運輸業務完成時確認,確認時點通常是以業務結束收到收款單據為準,並且成本核算期與會計期是一致的,核算較容易。海洋運輸一般以航次結束作為確認營運收入的依據,但營運區域廣、時間長,在資產負債表日經常會出現開始和完成分別屬於不同會計期間的航次,應區分已完航次收入和未完航次收入。本文主要探討海洋運輸企業的收入確認問題。
1.營運收入確認的條件。按照收入實現原則,營運收入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產生營運收入的交易已經完成。就是運輸勞務已經提供,託運方的需求已經得到滿足,供求關係規定的企業為獲取運輸收入必須履行的職責已經全部履行,從而對實質上已流入企業的資產享有支配權和使用權。
(2)交易帶來的新增資產已經取得。發生營運收入的另一標誌是,通過提供運輸或裝卸勞務,企業獲得新的資產。新增資產通常表現為銀行存款或現金增加,有時也表現為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等增加。如果沒有相應的資產流入,就不能確認為營運收入。
(3)營運收入可以計量。是指可以用取得的新增資產的價值作為已取得的營運收入的量度。
2.權責發生制原則在運輸收入確認與計量上存在偏差。海洋運輸業務發生的收入,在日常核算時應區分已完航次收入和未完航次收入。對遠洋運輸業務跨年度形成的未完航次收入,無論是已達收入或未達收入,應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在會計年末對未完航次收入進行確認。在會計年度已經結束、運輸業務尚未完成,即年末出現未完航次的情況下,企業在對外提供財務報表時,根據權責發生制原則,本期產生的運輸收入應在本期反映,跨年度的運輸業務在本會計年度已經完成部分的運輸收入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也應在本會計年度反映。然而,在會計年度末,運輸業務尚未結束,交易尚未完成;運輸成本此時尚不能客觀地予以計量;交易雙方(船主和貨主)的權利義務關係尚未結束。確認未完航次已完成部分的運輸收入,不符合收入的實現原則。

營運收入營運收入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航次的完成程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即根據航次完工進度的比例,分階段確認收入和費用,並報告當期收益在以下條件均能滿足時,航次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1)航次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與航次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航次的完成程度能夠可靠地確定;
(4)與航次相關的已發生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營運收入,關鍵是如何確定航次的完成程度。從航次角度看,航次發生的費用很難可靠計量。運輸船舶在海上航行,受自然條件影響很大,隨時都可能遇到颶風、海嘯等災害,因此很難保證貨物安全完整地抵達指定港口,或很難保證船舶在指定時間到達港口,甚至不能保證不發生沉船事故。從這個角度看,航次結果很難滿足可靠估計的條件,航次的完成程度就很難確定,不符合應用完工百分比法的條件。
對於開始和完成分別屬於不同會計年度的航次,如果歷年的年末航次及相關營運收入較為均衡,即年末未完航次對當期損益影響不大,可以不對年末未完航次的營運收入進行確認;只有在當年末未完
航次對當期損益產生較大影響時,才可以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年末未完航次的營運收入。僅有一兩艘船舶而使得年末未完航次對當期損益產生較大影響的企業,需要對年末未完航次的營運收入進行確認:在航次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應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年末未完航次的營運收入;在航次的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下,按航次已經發生並確定的成本,對營運收入進行確認。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