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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税金及附加
鎖定
- 中文名
- 税金及附加
- 外文名
- Sales tax and extra charges
- 舊 名
- 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
營業税金及附加主要業務
營業税(已併入增值税)
消費税
資源税
這裏的課税數量為:開採或者生產應税產品銷售的,以銷售數量為課税數量;開採或者生產應税產品自用的,以自用數量為課税數量。
城市維護建設税
為了加強城市的維護建設,擴大和穩定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來源,國家開徵了城市維護建設税。
應當注意,上述所稱"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的幾個税種不包括所得税和增值税。"所得税"將在利潤表的底部出現,而增值税由於其特殊的核算方法,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無法反映出來。再有就是"主營業務税金及附加"僅反映主營業務繳納的税款,還沒有包括由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等引起的納税額。
營業税金及附加構成
營業税金及附加的構成:
1.銷售應交消費税產品;
2.對外提供運輸勞務計算的營業税;
3.計算應交城建税和教育費附加;
4.對外銷售應交資源税的產品。
營業税金及附加科目用法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税、消費税、城市維護建設税、資源税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税費。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和《關於印發《增值税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税、車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將計入"税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1]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税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税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税、營業税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税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營業税金及附加計算分類
一、營業税有九個税目: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適用3%税率;金融保險業、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適用5%税率,娛樂業適用5%至20%的税率。但隨着營業税改徵增值税的推進,交通運輸業税目,郵電通信業税目中的郵政,服務業税目中倉儲和廣告業,轉讓無形資產税目中的轉讓商標權,轉讓著作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停止執行。
二、城建税與教育費附加分別按繳納的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的7%、3%計算繳納。
三、會計分錄:
1、計提時:
借:税金及附加
應交税費——應交城建税
應交税費——教育費附加
2、繳納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消費税
應交税費——應交城建税
應交税費——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3、結轉時:
借:本年利潤
貸: 税金及附加——應交消費税
税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税
税金及附加——教育費附加
相關法律
消費税徵收宣傳海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税暫行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税包括營業税金及附加。
(1)納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應當繳納營業税的勞務(以下簡稱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税目的營業額、轉讓額、銷售額(以下統稱營業額);未分別核算營業額的,從高適用税率。
(2)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按照營業額和規定的税率計算應納税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營業額×税率
(3)納税人的營業額為納税人提供應税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③納税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餘額為營業額;
⑤國務院財政、税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項目免徵營業税:
②殘疾人員個人提供的勞務;
③醫院、診所和其他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④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勞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勞務;
除前款規定外,營業税的免税、減税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税、減税項目。
營業税金及附加核算
營業税金及附加應通過“營業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該科目核算企業與營業收入有關的,應由各項經營業務負擔的税金及附加。企業的營業税金及附加應按月計算,月份終了,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由各種營業收入負擔的營業税,城市維護建設税及教育費附加,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税金”等科目。期末應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無餘額。
營業税金及附加類別
營業税是以營業收入額為課税對象的一個税種。旅遊、飲食服務企業從事生產、零售、服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税的納税義務人(課税主體,以下簡稱納税人)。納税人只要取得營業收入,不論有無盈利都必須照章納税。營業税是一種價內税,一般不會導致納税人虧損。飯店、賓館、旅店、酒樓、餐館、理髮、浴池、照相、洗染、修理等企業應按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交納營業税;旅行社應按營業收入淨額(營業收入扣除代收代付房費、餐費、交通費等費用),計算繳納營業税。應交納的營業税=營業收入額×適用税率。
2.城市維護建設税
3.教育費附加
這是根據應交納營業税税金總額,按規定比例計算交納的一種地方附加費。應交納教育費附加=營業税金總額×適用税率。
營業税金及附加審計程序
2.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營業税的營業收入和其他納税事項,按規定的税率,分項計算、複核本期應納營業税税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3.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税消費品銷售額(或數量),按規定適用的税率,分項計算、複核本期應納消費税税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4.根據審定的本期應納資源税產品的課税數量,按規定適用的單位税額,計算、複核本期應納資源税税額,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5.檢查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等項目的計算依據是否和本期應納增值税、營業税、消費税合計數一致,並按規定適用的税率或費率計算、複核本期應納城建税、教育費附加等,檢查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6.結合應交税費科目的審計,複核其勾稽關係。
7.根據評估的舞弊風險等因素增加的審計程序。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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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印發《增值税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 .財政部[引用日期2018-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