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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鎖定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辦公地址:營口市西市區博文路營口市體育運動學校(院內)。 [12] 
中文名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外文名
Yingkou cultural tourism and radio and TV series
辦公地址
營口市西市區博文路營口市體育運動學校(院內) [12] 
所屬地點
遼寧省營口市
單位屬性
黨政機關 [2]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字綜合、政務公開、政務督辦、實績考核、輿情應對、安全、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負責預決算、固定資產管理、基本建設項目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和體育等方面管理的規範性文件,協調重要政策調研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對全市旅遊經濟形勢進行分析,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政務宣傳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涉外法律事務、普法宣傳等工作,監督實施國家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13] 
(三)對外交流與合作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對國內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政策,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按規定權限負責對國內外及對港澳台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交流項目工作,負責境內外旅遊區域合作,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外事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大型文化和旅遊交流、推廣及重點品牌促銷等活動,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負責新聞發佈工作。
(四)產業發展科。擬訂全市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廣播電視事業、體育產業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配合有關部門推動文化產業和服務“走出去”,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發展,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生態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旅遊扶貧工作,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統計工作,承擔旅遊總收入任務指標,指導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
(五)文物保護科(行政審批科、文物管理科)。擬訂全市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物的發掘、保護、整理、開發、傳承和使用工作,組織申報全國、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歷史文化名城工作,審核、申報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組織指導全市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的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與驗收,指導博物館制度建設和業務管理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引導民間收藏,依法管理文物流通、購銷、拍賣,規範文物鑑定服務機構,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促進海外文物迴流等。負責文物領域及本部門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省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 [13] 
(六)傳媒機構管理科。負責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字電視業務以及信息網絡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廣播電視節目評價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對全市衞星電視接收設施及境外衞星電視節目的落地與接收實施監管,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審查其內容和質量,承擔節目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推進三網融合,推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創新融合發展。
(七)科技教育科。擬訂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科技發展政策、規劃、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廣播電視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文化、文物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規劃和藝術科研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廣播電視科技創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項目攻關,協調、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質量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技術計量檢測和技術成果應用轉化工作;推進廣播電視有線、無線、衞星等傳輸覆蓋體系建設,負責廣播電視安全播出的監督管理和技術保障工作,指導、監管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工作,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擬訂廣播電視有關安全制度和處置重大突發事件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廣播電視有線、無線傳輸設施和電台、電視台等重點單位安全播出保衞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文物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組織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指導文化和旅遊高等學校共建、行業職業教育和行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活動的管理工作。
(八)公共服務科。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旅遊和羣眾體育等公共服務,監督實施國家文化、旅遊和體育公共服務標準,指導全市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和羣眾體育工作。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基礎和公共服務設施的維護與建設。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藝作品和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及重大文藝活動。 [13] 
(九)市場管理科。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旅遊和體育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用體系、標準化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市內文化、旅遊和體育相關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假日旅遊市場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旅遊從業人員資格和等級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動整合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組織查處全市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負責輿情應對工作。
(十)體育管理科。擬訂全市羣眾體育、青少年體育和競技體育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推動並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權限內社會體育指導員資格的監督管理,指導和推動各行業、各類人羣全民健身活動的發展,參與審核全市青少年比賽計劃、競賽規程,參與指導青少年運動員註冊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後備人才基地、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户外活動營地、體育傳統校建設和管理,開展青少年體育相關工作研究和培訓,研究掌握國內外競技體育發展趨勢,擬訂相應對策,擬訂全市性體育競賽制度和競賽計劃,負責各項目權限內運動員和裁判員等級的監督管理工作,研究指導全市重點體育項目佈局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大型體育賽會的組織、參賽工作,負責大型賽會的信息收集、統計、分析等工作。
(十一)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出國(境)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13]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主要職能

營口市公共文化服務中心是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所屬事業單位,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市委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為目標,利用好公共文化服務設施和資源、改善公共文化服務方式,提供優秀公共文化服務產品。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共文化服務的方針政策,利用公共文化設施,提供優秀公共文化產品;開展市民閲讀、健身、科普和藝術普及、優秀傳統文化傳承活動。舉辦科普展覽、研發科普資源、提升改造展品工作。
(二)負責提供書報閲讀、文藝演出、科普教育、藝術培訓、陳列展覽、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等公共文化服務,並對羣眾開展文化體育活動提供支持和幫助。負責組織羣眾性文化活動,承擔組織少數民族文化活動、培養文藝骨幹。負責開展青少年兒童的社會教育活動,文化、藝術、體育方面的專業培訓。負責為老年人提供健身、休閒、娛樂、活動、教育培訓等公益性服務。
(三)負責所屬文博單位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利用。負責文物的徵集、收藏和研究;負責文物複製、修復及考古發掘工作;開展學術研究,弘揚地區民族文化;舉辦各種專題展覽;開展面向各類羣體的社會教育活動。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搶救、保護、利用工作。
(四)負責羣眾性體育組織和體育場館管理。負責體育類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工作;舉辦或承辦省、市級體育比賽和活動;開展體育理論、運動技術等諮詢、培訓工作;負責對外體育交流活動。負責制定營口市體育彩票管理、銷售的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和管理體育彩票的發行銷售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理論研究、文創開發、文化志願服務等工作。負責文創產品的設計研發及營銷管理,地域文化的挖掘、研發;組織開展藝術創作、評論、調研活動和文化產業推廣活動。
(六)負責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對外及港澳台公共文化、體育交流活動。
(七)組織開展藝術創作、研究和傳統藝術的發掘整理;開展藝術評論、藝術諮詢。開展藝術輔導、培訓、展覽活動;組織少數民族文藝劇目創作和羣眾文藝理論研究、少數民族文藝作品交流和展出、少數民族民間文化遺產收集、整理和保護、少數民族藝術音像製品錄製、相關產業經營等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14]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機構與職責

2019年12月3日掛牌成立,2020年4月中共營口市委辦公室關於印發《營口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15]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機構設置

整合市及市轄區(不含鮁魚圏區)文化、旅遊、體育、 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市場方面相關執法職能及人員 編制,組建營口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機構規格相當 於副縣級,為隸屬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營口市體育局、營口市文物局)管理的執法機構。 [15]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主要職責

(一) 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統 一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文化市場執法工作的方 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決策部署;受行業主管部門委託,依法 統一行使市區(不含皺魚圈區)文化、旅遊、體育、文物、 出版、廣播電視和電影市場的行政執法職能。
(二) 負責制定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並 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隊伍業務培訓、 考核評價和行風建設等工作;負責平安文化市場創建工作。
(三) 依法查處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以 及藝術品經營、進出口、演出、文化藝術經營、展覽展播等 活動中的違法行為。
(四) 依法查處違反旅遊行業相關法律法規的經營行為, 負責旅遊市場服務質量監督檢查和旅遊案件處罰工作;承擔 旅遊突發應急救援管理工作。
(五) 依法查處體育市場經營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對體 育市場經營單位、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
(六) 依法查處破壞古建築、古遺址、古墓藏等不可移 動文物、博物館館藏文物、文物保護設施、文化遺產環境風 貌的違法行為。
(七) 依法查處電影放映單位的違法行為以及違法安裝 和設置衞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遞境外衞 星電視節目、走私放映盜版影像等行為;聯合公安、市場監 管等部門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偽基站”設備的違法行為。
(八) 依法查處圖書、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方面的 違法出版行為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行為; 負責查處非法出版單位和個人的著作權侵權行為。
(九) 依法查處網絡文化、網絡視聽、網絡出版、社會 藝術水平考級等方面的違法行為;負責版權保護工作。
(十)負責受理文化、文物、體育、旅遊、出版、廣播 電視和電影市場領域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十一)承擔“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十二)監督指導縣(市)級(含皺魚圈區)文化市場 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文化市場綜合行政 執法及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十三)承擔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市體育局、市 文物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5]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單位領導

鄒積志:黨組書記、局長兼任市體育局局長 [6] 
黃鐵浩 :副局長 [7] 
周勇:黨組成員 [8] 
谷向陽:黨組成員、副局長 [9] 
王安鐸:黨組成員、副局長 [10] 
張松林:黨組成員、副局長 [11]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機關職能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及省委關於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 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文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擬訂全市關於文化、旅遊、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和體育工作政策措施, 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 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新導向,負責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 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制定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管理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推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文物事業、旅遊業、廣播電視事業和體育事業發展, 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
(三)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市重點文化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及市場推廣, 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五)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收集與發佈工作。
(六)指導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及港澳台文化、旅遊和體育交流活動。
(八)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服務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動,指導、監督廣播電視重點基礎設施建設,扶助少數民族和欠發達貧困地區廣播電視建設和發展,促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互聯網三網融合。
(九)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產業發展,制定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負責廣播電視統計工作。指導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監督管理、審查廣播電視節目、網絡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
(十)負責對全市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實施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組織查處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十一)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博物館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不可私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 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負責與文物相關的行政審批工作。
(十二)組織制定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對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視播出安全和保衞工作。
(十三)負責廣播電視領域對外及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協調推動廣播電視領域走出去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指導廣播電視、網絡視聽行業人才隊伍建設。
(十四)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並開展羣眾性體育活動,推動國家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統籌規劃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運動員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
(十五)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的設置與佈局,組織全市綜合性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國際性、全國性和全市性重大體育比賽工作。組織全市體育領域重大科研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組織推進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 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繁榮發展。 加強指導、協調、推動廣播電視產業發展,優化配置廣播電視資源, 加強業態整合, 促進綜合集成發展。加強推進廣播電視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加強對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推動協調其健康發展。加強廣播電視國際傳播能力建設,協調推動廣播電視走出去工作。加強管理理念和方式的創新轉變,充分發揮市場調節、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 [12] 

營口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所獲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3] 
2021年11月,被授予“全國文化和旅遊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4-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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