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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李三

(民間人物)

鎖定
燕子李三在民間傳説中有多個:一個是河北省保定市涿州的“燕子李三”,原名叫李景華,幼隨叔父落户滄州由於他有時把偷來的東西分給窮人一些,算是個義盜;一個是山東禹城李聖武,此人燒殺擄掠無惡不作,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強盜,後被槍決。但年代最早的是河北省滄州市李雲龍。李雲龍1837年出生,在家排行老三,最早使用“燕子”的綽號。
別    名
燕子李三
出生地
河北涿州,山東禹城,河北滄州
出生日期
1837年
本    名
李景華

燕子李三人物介紹

河北滄州燕子李三
歷史上真正的燕子李三是滄州人,系滄州獻縣城西臨河鄉東鎮村人,其第五代李書振先生於2013年去世,其第六代李連洲、第七代孫、第八代孫都健在,李家可謂人丁興旺,獻縣及周邊所有老人都知道此事。由縣誌辦公室編纂的《獻縣誌》、
《四十八村鄉土教材》也有“鎮上出了個燕子李”的記載。在臨河鄉東鎮上村更有許多關於燕子李三的奇聞異事。
燕子李本名李雲龍,乳名喚作“小龍兒”。獻縣東鎮上村人。大約1837年出生。擅長輕功飛檐走壁。“燕子李”李雲龍就是最老版的燕子李三,也是就真正的燕子李三。
他當年活躍於京津冀東北地區,俠名遠播,在老家更是有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流傳不息。
下面我們把燕子李三(李雲龍)的家族譜系進行梳理:
燕子李三(李雲龍)
傳子李聚坤
李聚坤子李少文、李少春
李少文、李少春傳李德才李義剛
李德才李義剛傳李書振
李書振傳子李營州、李連州、李全州
李營州、李連州、李全州傳李亞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
李亞威、李海威、李高威、李兵威傳李天霖、李佳昊、李仔帥、李仔奧、李子碩
至今已歷八代,李家人丁興旺。
獻縣地方誌辦公室出版的《農村鄉土教材》等地方誌書中都曾提及“鎮上燕子李”
東鎮上村位於河北省獻縣“四十八村”西部,,歷史上很長一段時間它是獻縣苦難和貧窮的代名詞。
地處滹沱河北大堤以南,滏陽河以西,滏陽河與滹沱河匯流的夾角地帶,關於“四十八村”的情況,有一首民謠作了概括地説明。 而這裏面正提及了“燕子李”。
2014年12月獻縣”獻縣輕功“正式列入滄州市第五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1] 
要了解“燕子李三”,首先必須弄清一個
問題:燕子李三有不同的版本,各有各的傳説。也就是説,在那個歷史年代,曾經有好幾個燕子李三,並非只是一人。而民間和官府又將各種無頭盜案歸結到其名號上,同時一些高來高去的飛賊也自誇是燕子李三,便於掩護自己的真實身份。因此,當一個燕子李三被官府擒殺後,往往在其他地區又出現了自稱或被訛傳的“李三犯案”。所以嚴格來説,燕子李三已經成了當時活躍在北方平津冀魯地區的許多飛賊共用的代名詞。 [2] 
由於年代久遠、未有記錄、史料缺失等原因,如今已經很難把所有的“燕子李三”的事蹟都告知世人。只能把最有名的,或留下可信的辦案卷宗及民間傳聞頗廣的幾個所謂的“燕子李三”的生平列出。 [2] 
河北保定李景華
李景華 李景華
所謂真實李三,也就是史學界公認的燕子李三,即李景華。1895年,李景華生於河北涿州,幼時隨叔父流落到滄州。滄州習武之人眾多,他也跟着拜師習武,爬牆上樹易如反掌,非一般人所能比。據其辯護律師蔡禮回憶:“滄州人練武的多,他在那兒學了點武藝。十八九歲時,跟着滄州一個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陽賣藝。在洛陽時,班子住所裏丟了東西,人家懷疑他,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在洛陽人地兩生,沒有着落,便靠偷盜生活。”一次,他見洛陽警備司令白堅武橫行霸道,非常氣憤,便在夜裏偷偷摸進白家,將其隨身佩戴的左輪手槍偷走,用武裝帶把手槍吊在他家後花園,留下一張紙條,上書“‘燕子李三'到此一遊”。這令白堅武十分惱恨,可又怕事情傳出去有傷自己臉面,就沒有大動干戈。之後,李景華又在當地偷竊過幾家豪門,引起了當地上層社會名流的憤恨,當局到處抓捕他。李景華為了逃避追捕,隱姓埋名去了少林寺
從少林寺出來後,李景華流竄到平津一帶活動。他作案有兩個特點:一是專偷豪門富户,從不騷擾貧苦百姓;二是作案後總要留點痕跡,如仿效小説中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或留下寫有“燕子李三”字樣的紙條,以表明明人不做暗事,好漢做事好漢當。這更使得他聲名大噪,“燕子李三”的綽號由此得來。
李景華偷盜的都是高門大户,就連當時臨時執政段祺瑞在北平吉兆衚衕東口的宅第、國務總理潘復以及大軍閥張宗昌褚玉璞等人的財物,他都偷盜過。其所偷財物有時會分給窮人,但絕大部分被他吃喝嫖賭吸大煙揮霍掉了。1934年,李景華再次被抓捕後關進北平感化所。見感化所的獄卒薪俸微薄,他就出了一個主意,讓獄卒們晚上將他放出去,作案後他再返回來,所竊之物由他們分發。後來,他還和感化所巡官史海山成了拜把兄弟。於是,李景華白天回來睡覺,晚上出去行竊,有恃無恐地作了許多案子。但他信守諾言,作案後必定及時返回,給史海山等人帶來不少的“好處”。8月的一個晚上,西單麗華綢緞莊的經理潘國英去哈爾飛劇場聽戲,李景華在散場時,跟蹤他坐的人力車到了西單二條的住宅內,偷了不少高檔綢緞和衣物。不久,史海山拿着一件李景華給他的高檔毛背心去洗染店,店主發現這是潘宅丟的,馬上報告了潘國英。原來,潘國英失竊後除告知警方外,還通知了有關的各家商鋪,請他們務必留心。偵緝隊將史海山和其他一些接受贓物的人抓起來,關在前門鷂兒衚衕的偵緝隊總部審訊。李景華得知這個消息後躲在審訊大廳的屋頂上偷聽,被偵緝隊發現捕獲。
燕子李三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燕子李三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1934年12月9日《京報》報道:“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脱,故為防範計,特令李三佩帶木狗刑具,以示嚴防。”“木狗”又稱“木狗子”,是舊時木製刑具的一種,把它裝於犯人兩腿間,使之不得自由伸縮離合。這是一種原始、野蠻、慘無人道的刑具。
1935年1月,北平地方法院審理“燕子李三”盜竊一案。後幾經波折,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認定李景華有“強盜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景華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時任北平律師工會副會長的蔡禮先生為李景華免費辯護時認為,“判12年徒刑過重”,“即使從重判處也不過8年”。可是,尚未等到最高法院回覆,1936年1月9日,李景華因長期吸食鴉片造成的肺癆發作而病死在北平看守所,時年40歲。 [3] 
為了增強本領,李景華曾師從田盤山萬松寺師父石敢當,及其同道師弟五台山法慧。法慧因見他從小在山區長大翻山越嶺如履平地,除教他刀槍劍戟斧鉞鈎等十八般武藝外,又授他八步登空和燕子三抄水,傳説神奇。在地面上上竄下跳,在水面上可貼水面跳躍,宛如燕子掠水疾飛,因此在師兄中得名燕子李三。幾年苦練,功夫大進。 [2] 
當然李景華不會有傳説中的“燕子三超水”的輕功,不能在水面上點水而行。但他的武功確實非同小可。這可以從他的作案對象中看出。他的作案對象不是小家小户,而是深宅大院、高牆阻隔、護衞森嚴的富家大户。在這些地方,他能夠來去自如,這不能不説他有超常的手段。他可以頭朝下,藉助一些工具,身子像壁虎一樣緊貼牆壁往上爬;也可以將繫有長繩的鐵爪拋於高牆或樹枝之上,然後攀着繩子爬上去:還可以用腳蹬牆,借勁使力,巧妙地越過障礙;也可以輕而易舉地撬開各種鎖子…… [2] 
李景華一直在平津一帶活動,曾在北平右安門關廂居住。因身懷絕藝,再加上作案前周密細緻地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等,李景華很少失手,作案無數。曾到臨時執政段祺瑞的府邸行竊,還偷過國務總理潘復、執政秘書長梁鴻志愛新覺羅瑞仲家等人的財物,所以,名聲越來越響,轟動一時。每次作案後,為顯示自己藝高膽大,燕子李三還故意戲耍權貴,仿效傳奇小説中諸如花蝴蝶、白菊花等大盜的做法,把一隻用白紙疊成的“燕子”插在作案的地方,顯示自己明人不做暗事。據説“燕子李三”的綽號便由此傳遍民間。 [2] 
當時時局十分混亂,當權者即為國之巨蠹,為富者往往不仁。因此,老百姓對於專偷富人的李景華倒有一份親切感,把他看做梁山好漢時遷一樣的人物。李景華有時候也將偷竊的部分財物分給百姓,受到百姓的稱頌。有報紙就曾這樣報道:燕子李三“得贓數千元之巨,初冬往遊城隍廟,見附近居民以貧苦者太多,遂起憐憫之心,每人一元或二元,任意施捨,遂為偵緝隊注意,跟蹤逮捕”。 [2] 
據説李景華曾多次入獄,但憑藉高超的武功,屢屢脱身。一説李景華並不會武術,且身體虛弱,但天生縱跳能力極強。 [2] 
李芬是在自己的出生地頤養天年而終,當時駐紮在那裏的大軍閥--吳佩孚久仰其大名,帶領軍隊將其發送,玻璃靈棚,長達百米。浩浩蕩蕩的出殯的隊伍為了表示生者對死者的懷念,出殯的隊伍抬着棺槨在離墓地大約1.5華里的距離上前進一步後退三步,棺槨不落地的情況下,隊伍整整走了七天七夜,在當地轟動一時。50年代破四舊挖祖墳及後來文革的時候,李芬的墓地還受到當地人的保護。到了80年代改革開放時期,他的墓地被其分田承包的人挖掘剷平,據當地人講“在楠木的棺槨中,李芬的屍骨下面鋪墊大約有半棺槨的銅錢,經過日月的侵蝕,它們已經變成了巨大的一個整沱。挖掘者將銅錢當成廢銅賣掉。如今李芬的後人還生活在天津薊縣上倉鎮程家莊裏面,村裏的賢人義士為了紀念先人而再次修碑立撰,告知後人。 [4] 
山東燕子李聖五
作案
李聖五其人品性惡劣,不走正道,以偷盜嫖娼為樂。他離開五台山以後,於1936年開始在濟南作案。曾潛入當時省主席韓復榘所辦公的省府行竊,正巧被韓復榘當場撞見。李聖五運用輕功,在重重衞兵的追捕下輕鬆躍牆逃脱。因行蹤敗露後被擒獲,但李聖五乘看守疏忽,運用道家內功之“脱骨術”卸脱捆綁身體的繩索,再次逃脱。從此,“李燕子”在黑白兩道及民間聲名鵲起。
日本侵華佔領濟南以後,李聖五於1939年再次在泉城作案並犯下命案,遭日佔領當局及偽警察局緝拿。通過利誘他人做偽證及威脅偽警察高層,李聖五擺脱了嫌疑,從此更是在濟南站穩腳跟,大肆作案甚至公開搶劫。因為罪行累累,民怨頗大,日本佔領當局曾再次立案偵查。由於買通了日偽漢奸,李聖五又因證據不足而被釋放。但其懷恨在心,於1945年潛入日本憲兵司令部行竊。所幸不久以後日本投降,李聖五再次逃脱緝拿。
抗戰結束後,李聖五惡習不改,還曾盜竊過中共地下交通站,終於遭多方記恨。但其憑藉高超的輕功,仍屢次逃過緝拿。1948年中共佔領濟南以後,市局將緝捕李聖五列為工作重心之一。李聖五不思退隱,反而頂風作案並犯下命案,終為公安人員所獲。但其竟然在被押解路上再次依靠內功掙脱繩索並開槍拒捕,後運用輕功,利用街道上人流掩護順利逃脱。當時,此事驚動了公安部,濟南市局受到上級批判,並被勒令限期破案。
被捕
1949年,李聖五潛伏在江蘇徐州與一歌伎姘居。有關部門獲悉此事,組織力量緝拿。將李聖五堵在屋內,使其無法施展輕功,終被擒獲。同年10月,李聖五在濟南被執行槍決。其人有證可查的盜案共35起,殺人10名。
評價:據傳李聖五早年學習道家正宗,輕功及內功修為很高。若一心修道應能得善果,若本分入世做人也會成為一代武林大家。但其生性陰險狠毒,頑劣不羈,害人終害己。即便逃脱緝拿,也定遭天譴。
電視連續劇《燕子李三》中的反面主角“李雲龍”的塑造,很大部分便是參考李聖五之事蹟。

燕子李三破解謎團

燕子李三是老北京的一個傳奇人物,作為一個傳奇人物表現有五:
一、此人家喻户曉,名聲極高。燕子李三在北京知名度極高,在全國也赫赫有名,有人把他列入晚清以來中國十大武林高手。鮮有一個竊賊能有這樣高的名聲。
二、此人眾説紛紜、評價不一。他究竟是為民除害的俠盜還是禍國殃民的蟊賊,是可親可敬的英雄還是屢教不改的慣竊?見仁見智,莫衷一是。
三、此人集俠盜、神偷和慣竊於一身。做俠盜,確有俠盜品格;做神偷,確有神偷的絕技功夫;做慣竊,確實屢教不改,終其一生,以偷為業。
四、此人被戲説後走進民眾、登上舞台。小説、影視、評書、連環畫都對他有入木三分的刻畫。
五、此人尚不完全清晰、缺少權威結論。迄今對其籍貫、年齡、經歷、技藝、家族、後人、死因等爭議頗多,有待深入考證。
正因如此,燕子李三離世雖不足百年,卻留下至少八大謎團。

燕子李三謎團一

幾個“燕子”,究竟誰是正宗
天津薊縣“燕子李三”李芬。薊縣上倉鎮程家莊人,清末義士,京東武界排行老三,人稱芬三爺,該村為其立有碑文。李芬武功顯赫、行俠仗義。李芬曾為義氣吃官司,問斬刑,後因光緒帝的一個妃子聞其大名,知其冤枉,便求皇上赦免,成就一段“美人救英雄”的佳話。當地人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飛——梁英等武林高手的故事附會其身。可見李芬是其家鄉人杜撰出來的燕子李三。
山東濟南“燕子李三”李聖武。山東禹城李家莊人,在家排行老三,幼年練過拳腳,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李聖武為擴大影響,把北京燕子李三李景華的事,嫁接自身,到處吹噓自己能飛檐走壁。事實是每次被抓,他就會用金錢疏通,被偷偷釋放。而警方為了不背黑鍋,也樂於幫他吹噓。新中國成立前夕,李聖武被國民黨特務機關收買。在1948年末他曾多次搶劫金店,後被當地公安機關鎮壓。此濟南燕子李三已非竊賊,實為強盜,是與人民為敵、欺世盜名的燕子李三。
北京“燕子李三”李景華。這是正宗的燕子李三。理由有三:李景華首稱燕子李三,應享有冠名專利,其他人再稱燕子李三,都屬假冒偽劣;代表社會輿論的媒體是當時北平眾多報紙,他們早於官方率先稱李景華為燕子李三;代表官府的警方、法院及監獄等在文書上,都相繼使用了“燕子李三(即李景華)”的稱呼,這就説明官方也承認李景華就是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謎團二

本是飛賊,何來俠盜之稱
1935.1.27《京報》刊登飛賊孔祥洲被捕情況 1935.1.27《京報》刊登飛賊孔祥洲被捕情況
1935年1月27日,《京報》載:“飛賊孔祥洲久慣在平市偷竊,與燕子李三及段雲鵬等,均系一流人物,在黑錢行中,負有盛名……”可見北平一流飛賊眾多,但為何燕子李三能成為俠盜?
首先是因李三仗義疏財,救濟窮人。所偷贓物,雖多用於個人揮霍,但他也會拿出一部分來救濟窮苦百姓。1934年3月5日,《京報》載:“燕子李三實在是一個很有聲名的巨賊了。大家幾乎將他視為時遷、楊香武一流的人物了,只在‘偷富濟貧’寥寥數字之下,越發增加了他的身價。”同年12月9日,又以“乞丐探監”報道:“昨前數日,突有乞丐數人,購得食品等物,前往探監。……前日,一老乞丐名王六者,送李銅圓三百枚,昨又有二衣衫襤褸者,共送洋一元。據李三稱,丐等皆系受餘所惠者。”
其次是因北平的窮人太多。據1928年統計,警方擬定的貧困人口為23.48萬人,佔全市人口的六分之一,其中極貧人口則佔貧民總數的四分之三。由此導致了北平“盜賊如毛”的情況。許多盜竊案卷中的作案動機均為“因貧起意”。故而貧困和仇富是李三成為俠盜的社會和心理基礎。就連和竊賊打交道最多的警察,大部分也屬於貧困人口。時任北平市長的袁良也説,他們常常是“白天站崗,晚上拉車”來補貼家用。
1934.3.5.《京報》載,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 1934.3.5.《京報》載,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
再次是因媒體的炒作。1927年8月13日,《順天時報》稱其“積賊飛雲燕,再度入囹圄”。同日《晨報》則稱其“著名黑潛(錢)大盜燕子李三”。1929年7月3日《益世報》在《飛檐走壁之大盜越獄覆被捕》一文中,在李景華名後用括弧註明“即燕子李三”,這標誌着“燕子李三”的分量要大於“李景華”。
又次是因警方的腐敗無能。媒體在使用燕子李三稱呼後,警察局也開始在文件中提及“燕子李三”,並採用《益世報》的標註方法。警方高抬燕子李三,是想渲染抓賊之難,這樣抓不到他,可推卸責任,掩蓋自身的無能;抓到了就可向政府邀功,向各界炫耀。警方這一做法,使燕子李三在社會上名聲大噪,以致法院文書也以燕子李三稱呼李景華。特別是1934年,警方以遊街示眾的方式將李三從太僕寺街偵緝分隊押解到鷂兒衚衕偵緝隊總部,不僅沒剎住李三的威風,反而向廣大市民展示了燕子李三從容不迫的形象。
連環畫封面上的燕子李三 連環畫封面上的燕子李三
最後是因文學作品的催化和昇華。燕子李三在世時,坊間就已流傳其事,且有報紙連載小説。《京報》載:“北平市政府曾‘以某某兩報,刊燕子李三小説,現已令公安局,勒令停止刊載’。”而此時李三正因從感化所中夜間外出偷竊,剛被捕獲。可見,警方這邊忙於抓捕燕子李三,而媒體則渲染戲説燕子李三。
燕子李三死後三年,《燕子李三》一書在東北出版,迅速暢銷全國。上海所拍的電影《燕子李三》,更是風行一時。新中國成立前夕,燕子李三的其人其事曾一度銷聲匿跡。但上世紀80年代,又再度被熱炒戲説,既有小説、連環畫,又有評書、快板書。尤以電影《神偷燕子李三》和電視連續劇《燕子李三》為最。

燕子李三謎團三

舊京神偷,莫非真有輕功
燕子李三號稱神偷,神在哪裏?莫非真有輕功縮骨之術?且看最能顯示李三神偷的四件事:
一是偷盜。1924年11月24日後半夜,李三躥房越脊潛入執政府秘書長梁宅進行偷盜。在夜半更深,人們熟睡之時,能做到上下自如,無聲無息。翻牆入室時,如走平地。在攜帶皮包、皮衣等八件重物時不但能輕便如燕,而且還能頭腦清晰地原路返回,實屬不易。
二是越獄。《京報》載李三因不堪在獄中有人激將,於1929年6月29日晚9時,從二監越獄。越獄當晚,獄吏查監問李三:“還不熄燈睡覺哩。”李三説:“我正打算跑哩。”獄吏以為玩笑。李三卻趁着滅燈後不慌不忙,脱去鐐銬,將窗上鐵棍折斷由窗洞鑽出,縱身一躍,已到房上,接連躥過幾重院落。待獄警發覺時,為時已晚。
三是格鬥。從二監越獄兩天後,偵緝隊拿獲越獄的李三。檔案載“由偵緝隊探兵李文奎首先扭獲,被賊咬傷手腕,最為出力。內一區巡警夏永順跟追幫同捕獲,次為出力。偵緝隊班長韓鈺山、梁保全、探兵程瑞羣等二十七名隨後趕到,幫同拿解;內一區巡長劉桐山、巡警常玉華、王增秀、關古與憲兵劉振邦、杜德山陸續趕到,幫同緝拿,亦屬在事出力”。從偵緝隊報送的這份請獎呈,可見為對付赤手空拳的燕子李三,雖然出動了偵緝隊、內一區警察、憲兵三個部門的三十五人蔘與。但是其餘人等都是“隨後趕到”“陸續趕到”,最先只是李文奎一人就將其扭獲了,所受的傷也是“咬傷”,證明李三的格鬥技能實為低下。
四是膽大。1934年8月8日深夜2時盜潘宅,李三在雨中“越牆入院,進屋後將電燈全開,光亮如晝。彼於燈下安然施其伎倆。時有廚役某發覺,乃外出乘其不備,將李腰挾住。李毫未驚慌,略舒雙臂,將廚役抱起,放置屋內,威嚇不得聲張,並索火柴吸煙,與廚役閒話。廚役因力不能敵,未敢高聲,任其逸去。李之賊膽可見一斑也”。
以上四事説明燕子李三藝高膽大,非常人可比,算得上神偷。但傳説中的輕功及縮骨術,顯然是誇大。至於盜竊中極少失手,是因為每次作案前都要經過周密細緻的摸底,並配有特製的藥水和各類鑰匙。作案中極少聲響,不留痕跡,是因為常穿五六雙布底襪子,且有躥房越脊的本領。至於翻越高牆,則多是藉助樹木、電杆,或蹬牆借勁,用手扒沿,不可能旱地拔葱。

燕子李三謎團四

迭經感化,緣何積習難更
燕子李三終其一生,以偷為業。雖飽受鐵窗之苦,卻屢教不改。拋開個人因素社會原因也難逃其咎。據其律師蔡禮回憶:“滄州人練武的多,他在那兒學了點武藝。那時,他就小偷小摸的……十八九歲時,他跟着滄州一個走江湖的班子到河南洛陽賣過藝。在洛陽時,班子住所裏丟了東西,人家懷疑他,就把他趕出去了。他在洛陽人地兩生,沒有着落,便靠偷盜生活。”
1934年剛剛出獄的李三就被立功心切的偵緝隊再次盯梢。並以“宿娼花錢揮霍,難免有復行偷竊情事”為由被抓。檔案記述了李三從5月1日到17日的起居供詞:16天中,3天嫖宿,2天回涿縣老家探望母親和胞弟,11天在北平的朋友家借住。所用衣物及錢財或為老家提供,或為朋友相贈。其朋友還“應允拏錢,由燕子李三組織開設毛巾廠”。供詞中李三表示:“現在,我決不再做犯法之事,如買賣組織不成,我即往山東韓(復榘)主席處謀事,北平有數家商業均能擔保。我懇求恩典,所具可供是實。”
而偵緝隊羅列的罪名顯系揣測。一抓舊案不放“查該犯系屬著名慣賊……屢次越獄,脱逃有案”。二疑“此次釋出後,並無營業,亦無一定住址,連日宿娼,花錢甚為揮霍,顯有復行偷竊情形”。三誣“堅不承認復行偷竊,竟敢喊叫分隊長名姓,咆哮公堂,如此兇悍,殊屬目無法紀”。對無端誣衊李三當然不會承認,至於喊叫分隊長名姓,也算咆哮公堂、目無法紀,可見舊中國偵緝隊的霸道。
事實證明,李三走出感化所後雖有宿娼,卻未偷竊。但最終還是被警方以“倘任其逗留平市,深恐故態復萌,貽害地方,應請嚴行管束,以維治安”的理由,再次關進感化所。
這一關不要緊,卻使已下決心浪子回頭的燕子李三從此心灰意冷,走上了報復社會的不歸路。

燕子李三謎團五

家世顯赫,尚待深入考證
燕子李三何處籍貫、何年出生、家世如何,説法甚多。
1929.7.8北平公安局簽發抓捕燕子李三請獎呈 1929.7.8北平公安局簽發抓捕燕子李三請獎呈
一是籍貫。有三種説法:一為良鄉説,1916年檔案載“我係良鄉縣人”;二為涿縣説,1925年檔案載“我係京兆涿縣人”,此後檔案均載涿縣;三為滄州説,據1934年3月31日《京報》,李三對記者説:“我原籍河北涿縣人,繼遷往良鄉縣居住。”又據律師蔡禮《我所瞭解的燕子李三》一文中瞭解到,李三“小的時候跟着叔叔到滄州落了户”。由此推論,李三原籍為涿縣,後遷良鄉,再後落户滄州。
二是生年。對於李三的生年,説法更多。檔案中,1916年李三供16歲,應為1900年生;1927年李三供30歲,應為1897年生;1935年李三供40歲,應為1895年生。1934年3月5日《京報》載《感化所中之燕子李三》一文“李三……今年已經46歲了”,應為1888年生。面對多種説法,如霧裏看花。其中,比較為學界接受的是燕子李三生年為1896年,其病故時應為40歲。
三是身高相貌。始見1929年6月30日河北第二監獄公函,函請北平特別市公安局協助偵緝越獄逃犯李三,並出賞格大洋一百元。函稱:“該犯身長5尺3寸(1.76米)、發黑、眉濃、面黃、腮尖、容貌長圓形、牙齒不全。”但又據1934年3月31日《京報》:“李三者,乃一瘦小枯乾之人。背駝面黃微麻,且談吐頗雅,文質彬彬。乍望之,真疑係一手無縛雞之力窮酸。”此記者眼中的李三。大概正因“瘦小枯乾”,方能腿腳利索,身輕如燕。
四是家世。對於李三的家世更多追溯是,1934年12月26日《京報》載《燕子李三獄中之談話》:“餘本滄州人,現年40歲。曾祖父諱天培,於清乾隆時,官至廣東巡撫。祖父諱遠藩,清時官至户部侍郎。父諱桂馨,為武進士出身。我家數世為官,至敝人,因淡於仕途,且鑑於國事日非,人心不古,遂隱於鄉間。以餘家世而言,財產足敷餘一生生活。惟余天性奇特,視金錢如糞土,故鄉中每有貧寒者,莫不解囊相助,以致偌大傢俬,完全送與旁人。迨家世凋落後,流為竊盜,餘之天性仍難稍改,每見人有急難事發生,即設法為之救濟。餘所盜之物,均系出自富有者之家,變價後,即行清貧,固系毫未入私囊。”李三家世如此顯赫,有待考證。

燕子李三謎團六

短暫婚姻,身後親屬失蹤
1934.12.30《京報》李三之妻劉氏探監誓不嫁 1934.12.30《京報》李三之妻劉氏探監誓不嫁
燕子李三一直單身,但1934年5月13日再被送入感化所後,卻有一段短暫婚姻。李三供述,婚姻“由水西門4號,住户王唐氏,代其説定”。女方姓劉,孀婦攜幼子大立、二立。兩人在北海相見後正式結婚。
婚後不久,李三即被捕,連累其妻與二子一同遊街示眾。《京報》多次報道夫妻“情感甚洽”,在李三心中“餘妻劉氏與餘結婚16日,餘即被捕,半月夫妻,難言恩愛,而劉氏人極賢惠,彼初原不知餘為何許人,現既事發,彼乃俯首認命,不作他想,每週必來此地望餘,並送來錢財,實則彼並無餘錢,不過典當而已。將來之生活問題,殊堪憂慮。故餘曾勸彼再嫁,彼不肯,願為他人傭工,教養二子。當茲社會,有此種婦人,殊為難得,言已,喜溢眉睫,有若不知置身囹圄中”。李三人到四十,雖常眠花宿柳,但也痛感妓女無情,如今才算找到可共甘苦的妻子。從“16日的夫妻”中,可推算1934年10月28日(星期日)為李三結婚日。此外,劉氏還為李三代請律師,也算可以託付的女人。
但《北平晚報》載“看守所於李逝世後,曾數度派員傳劉領屍,則已人跡杳邈,終無所尋”。為何曾發誓不改嫁的劉氏,竟一反常態不去領屍呢?令人費解。

燕子李三謎團七

律師出庭,為啥先拒後應
1935.1.24《京報》燕子李三被判刑12年 1935.1.24《京報》燕子李三被判刑12年
1935年1月23日,北平地方法院重判李三12年徒刑。究重判之因:一是因法院“以竊盜實行強暴”罪量刑。判決書曰:“八月八日夜間在白廟地方,侵入潘國英宅內,適該宅門役王順驚醒起視,該李景華(燕子李三)以暴力禁其聲張,將其推入屋內鎖禁。”對此李三認為是恐嚇,不是暴力。二是因原告潘國英系西單麗華綢緞莊經理,有錢有勢,指使門役死死咬住李三實施暴力,並被檢察廳和法院採信。三是因被告盡攬罪責,使本應承擔縱容之責的巡官、看守以“蓋不知情,無罪”導致李三重判。
為此李三上訴請律師蔡禮辯護。《京報》1935年2月18日載:“蔡(禮)考慮再三,以李犯罪所應得,故未允其請。”於是李三“改聘律師韓桐彬”,但河北高法一分院二審維持原判。李三不服又上訴最高法院。因再無律師願出庭辯護,法院遂指定“義務勞動法律委員會”會長蔡禮為其辯護。20世紀80年代,蔡禮撰《我作燕子李三辯護律師的回憶》,雖未提及先拒後應,所為何由,卻談到1935年冬李三最後一次出庭時,蔡禮為其辯護時指出,李三作案時並沒有強暴行為,因此不應以“強盜罪”判處。再者,他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江洋大盜,只不過是一個竊賊,即使從重判處,也不過8年徒刑,給他判12年徒刑過重。可未等到最高法院回覆,李三已身亡看守所。

燕子李三謎團八

溘然辭世,死因眾説紛紜
1935.2.18《京報》燕子李三上訴河北高法 1935.2.18《京報》燕子李三上訴河北高法
1936年1月9日,李三死於看守所。一個能身負重物躥房越脊年僅四旬的中年漢子,究竟是怎麼死的?
1936.3.6《京報》披露了李三死因 1936.3.6《京報》披露了李三死因
一是因刑具折磨而死。1934年12月9日《京報》載:“法院看守所深恐其再行逃脱,故為防範計,特令李三以佩帶木狗刑具,以示嚴防。”“木狗”又稱“木狗子”,是舊時木製刑具的一種,把它裝於犯人兩腿間,使之不得自由伸縮離合。這是一種原始、野蠻、慘無人道的刑具。《京報》載:“平看守所拘留竊犯,上木狗者,李為第二人,第一系病死獄中之大老西李玉山。”李三以“木狗示記者”痛苦地説:“實有生不如死之感,餘友李玉山即死於此上,餘恐亦將不免。”在李三不斷請求和社會人士呼籲下,1935年5月18日,法院同意撤除“木狗”,但為防李三逃脱,“特加重鐐一根”。故李三之死與“木狗”刑具有關。但李三之死距撤除“木狗”長達7個月,且《京報》載:“李自撤去木狗後,在看守所中精神極為安適。”可見李三1936年1月亡故,還有其他原因。
二是因毒癮發作而死。李三有吸食鴉片惡習,但1934年11月被捕後,即被強制戒毒。1935年2月6日《京報》載,李三“戒除白麪,故食量大加,精神亦佳”。説明強制李三戒毒,已見成效。故10個月後,他死於毒癮發作似無可能。
三是因病而死。《中國律師史話》中《燕子李三和蔡禮律師》一章説,“以肺結核病醫治無效死在看守所”。1936年1月10日《北平晚報》載:“著名飛賊燕子李三(李景華)羈押看守所後,因環境惡劣,抑鬱得病,昨竟醫藥罔效,瘐死於看守所中。”也證實李三因病而死。但李三身體有這麼差嗎?令人生疑。
四是獄中虐斃。1936年3月6日《京報》以《看守所李國華虐斃燕子李三 現李已被撤差 又經犯人控告》為題,披露了李三死因。“北平地方法院看守所李國華跋扈濫權,虐待人犯,據聞瘐斃之竊犯李景華(燕子李三),即為彼虐斃者。該所第二科長趙東忱素於所務力加整頓,因此已將李國華撤差押訊。茲又有該所在押人犯黃子榮,具呈列李之劣跡種種,請求法院將李國華依法嚴辦。”故李三直接死因為虐斃。

燕子李三行俠仗義

關於燕子李三的原型,還有一種説法。李芬,他在家中兄弟排行老大,在當時的京東武界中排行老三,因此人們尊稱芬三爺,歷史上記載他是清末義士。李芬出生的村子為他立有碑文為證,在他健在的年代,因為武功顯赫、行俠仗義而被當地人把他的許多膾炙人口的故事編成評戲傳唱。李芬的武藝雖然高強,但並不像傳説中那樣有絕頂的輕功,是人們歌頌他的時候把武界排行老二的草上飛--梁英以及其他武林高手的故事都套編在他的身上,結果在後人不斷傳送演繹的情況下,義俠李芬變成了今天后人杜撰出的燕子李三。他不是被反動軍警設計逮捕殺害的,卻是因為義氣而吃官司問斬刑,後因為光緒的一個皇妃久聞其大名,得知李芬因義氣而吃官司,便疏通皇上而將其赦免死罪,成為歷史上為數不多的“美人救英雄”的佳話。李芬倖免於死,為了報答再造父母之情,便就地跪拜比自己還小的皇妃為乾媽。到了清末民初的年代,在北方萬木枯黃的季節,皇宮裏還會派人趕着四輪膠皮馬車給他們的乾親--李芬家送黃瓜等夏令蔬菜。 [4] 

燕子李三弟子段雲鵬

段雲鵬 段雲鵬
燕子李三的徒弟,賽狸貓段雲鵬,又名段萬里,江湖人稱“賽狸貓”。一代輕功好手,活躍在20世紀30年代至50年代初。
1904年生於河北省冀州市徐家莊,在家排行老四。1920年離家出走,跑到保定投奔直魯聯軍當兵。他個子不高,體壯如牛,性情粗野,在軍隊學了一些武藝,和別人摔打起來很少有對手,爬高越溝身輕如燕。在連年軍閥混戰中,他不斷升遷,1927年在直系第十二軍新兵司令部混得一個上尉副官,成了訓練新兵的教官。
1928年的春天,段雲鵬在軍隊裏混不下去了,便回到北平。曾拜著名輕功高手,俠盜“燕子李三”為師(應為李景華),苦練輕身術並學會了不少偷盜作案的本事,也學會了不少江湖“術語”,如:挖洞叫“開桃園”,上房叫“翻高嶺”,夜間盜竊稱為“掐燈花”等。
段雲鵬外號“賽狸貓”,擅內家輕功。某日在北京踢一走江湖賣藝的拳師的場子。他手執滿杯酒,騰空而起,踩着圍觀人肩膀、頭頂,圍着場子飛竄一圈。落地後酒未灑出,而被踩者毫不覺痛,賣藝人因此慚愧離去。段在東北軍當國術教官時,一次去唐山遊玩,醉酒後竟為小賊所乘,丟失了全部財物。他只得去飯莊吃白食,共吃了2斤餅子1斤肉1罈子酒。正欲走時,被夥計截住。段耍賴道:“我還沒3斤重,怎麼吃的了你2斤餅子1斤肉?”飯莊掌櫃氣煞,命夥計搬來一大秤,段飄然躍上,眾人一看:2斤4兩,一時呆住,段趁機得以逃脱。由此可見,段的輕功也屬道家內功,可提炁輕身,不同於一般粗淺的外家輕功。
抗戰爆發前,段雲鵬離開軍界,混跡江湖,淪為慣偷。屢此在平津地區作案,曾夜入天津市長官邸、北平瑞蚨祥綢布店、德國大使館及一些闊商、富户住宅行竊,竊得錢財後吃喝嫖賭,揮霍一空。段雲鵬生性狡猾,作案極少失風。偶爾落網,也以假名應付,並以錢財賄賂辦案人員,輕鬆脱身。因此平津兩地的刑事卷宗並無其名,大多數案件也成了無頭案件。
抗戰期間,段雲鵬因和日本特務爭執而被捕。因其在平津地區頗有幾個警官朋友,故在牢中並未吃苦。段雲鵬為表達謝意,和看守所組長串通,外出行竊,以此報對方關照之情。後來,段雲鵬竟然膽大包天,潛入當時的侵華日軍陸軍大將岡村寧次所在的華北派遣軍官邸行竊。據日方緝查,段雲鵬是從臨街的三樓兵營屋頂飛過6米寬的小巷,躍入日方官邸的,得手以後從官邸右側牆崗亭爬上圍牆逃走。共竊得手槍1支、金錶1塊、金條5根、翡翠球1個、金佛2尊、美金5800元、日幣149600元,偽儲備票200000元,日軍用票360000元、黃金40兩。案發後,日方嚴密偵查,大肆調查平津地區輕功高手,並一一排除嫌疑,終於把目光注意到段雲鵬身上。但由於內部有人通風報信,段雲鵬提前逃離監獄,從此不知去向。
此後,段雲鵬便混跡江湖,但始終在華北地區作案。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軍統局局長戴笠將段雲鵬吸收進入行動組,中尉軍銜。國共談判期間,段雲鵬奉命刺殺中共代表葉劍英、滕代遠,但為警衞人員發現而未得手。1947年,段雲鵬運用輕功技藝,破獲中共北平市地下交通站,以至數百名中共地下工作人員被捕,段因此受到蔣介石的接見和重獎。1948年1月,段雲鵬潛入北平市市長何思源宅,將定時炸彈置於屋頂,炸死何思源二女兒,炸傷何本人、何妻及子女5人。作案後,段雲鵬乘飛機經上海逃往台灣。
1949年9月,段雲鵬潛回北京,收集情報。1950年6月,國民政府保密局下令段雲鵬暗殺毛澤東。段經香港、廣州抵達北京,發展下線,後返回香港。9月,段雲鵬化名張仁,再次由深圳入境,企圖赴京執行暗殺行動,在廣州下榻的旅館被捕,後由空軍專機押解北京。為了防止他逃脱,將其綁在一個擔架上抬進飛機,到北京後被裝在一個大鐵籠子裏。段説,這個籠子我認識,當年李三就是被這個籠子關的。1969年10月11日,公安部部長的謝富治以反革命罪親自簽字批准處決段雲鵬, 時年65歲。很明顯,段雲鵬雖會輕功,但並不會“脱骨術”,因此無法逃脱監牢
評價:段雲鵬空有一身技藝,但未改江湖人士和舊軍人劣性,吃喝嫖賭偷,無一不精。不過偷盜侵華日軍官邸,雖出自私慾,但卻不失為中國人民出了口氣。其人生性狡猾,但聰明反被聰明誤。涉身政治,終未有善果。若清心寡慾,誠實做人,也許也會名震中華武林。段雲鵬輕功技藝不及其師燕子李三,也不及當時其他同類高手,只能算是二流水平。
另外,電視連續劇《燕子李三》中反面主角“李雲龍”在抗戰後的部分事蹟,也參考了段雲鵬的一些生平。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