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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點

(科學名詞)

鎖定
燃點是指在規定的試驗條件下,應用外部熱源使物質表面起火併持續燃燒一定時間所需的最低温度。將可燃物充分暴露在熱的表面之中,電熱金厲絲、輻射能源中很小的點火源(如中等電火花放電)都可能引起着火。這裏所列舉的點火能或温度與着火所需的暴露時間之間往往存在一個倒置的關係。點火能強的着火快,較弱的點火源要求較長的暴露時間。強的點火源還能直接引起爆震現象。 [1] 
中文名
燃點
外文名
燃點
580—600

目錄

燃點定義

燃點指氣體、液體和固體可燃物與空氣共存,當達到一定温度時,與火源接觸即自行燃燒。火源移走後,仍能繼續燃燒的最低温度,稱為該物質的燃點或稱着火點。

燃點詳情

物質的燃點
物 質
燃點(℃)
物 質
燃點(℃)
580—600
黃磷
60
甲烷
650—750
赤磷
260
乙烷
520—630
硫黃
190
乙烯
542—547
鐵粉
315—320
乙炔
406—440
520—600
一氧化碳
641—658
鋁 粉
550—540
硫化氫
346—379
高温焦炭
440—600
聚苯烯
420
可可粉
420
密胺
790—810
咖啡
410
橡膠
350
澱粉(穀類)
380
軟木
470
440
木材
400—470
砂糖
350
橫造紙
450
肥皂
430
漂白布
495


木炭
320—400


泥煤
225—280


440—500


環氧樹脂
530—540


聚四氟乙烯
670


尼龍
500


聚苯乙烯
450—500


火焰的温度
火焰
温度
顏色
温度
蠟燭
1400
初紅
500
乙醇
1700
暗紅
700
本生燈
1800
櫻紅
900
1900
鮮櫻紅
1000
乙炔
2500
橙黃
1100
一氧化碳和氧
2600
鮮橙黃
1200
氫和氧(氫氧炎)
2800
1300
乙炔和氧
3800
眩白
1500
參考資料
  • 1.    崔克清.安全工程大辭典:化學工業出版社,1995年:8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