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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燦

(明末大臣)

鎖定
熊文燦(1580年-1640年),字太蒙,號心開,明末大臣。貴州永寧衞軍籍,四川瀘州人。 [1]  明後期官吏。 [6] 
熊文燦於1606年中舉人,1607年,其以第三甲第七十四名(總第148名進士),授湖廣黃州(今湖北省黃崗市黃州區)推官,行取為禮部精膳司主事。1609年,升本部儀制司員外郎。1620年,再升祠祭司郎中。1628年,起福建左布政使,三月,拜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 [4]  [6-7] 
1633年二月,擢其兵部右侍郎、右僉都御史,總督兩廣軍務,兼巡撫廣東。1637年閏四月壬寅,以楊嗣昌薦,熊文燦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理南京(南直隸)澗南、山(西)、陝(西)、(四)川、湖(廣諸省)軍務,駐那陽(湖北襄陽)討賊。1639年8月末,左良玉在追擊張獻忠時,遭受重創。由於這次失敗,熊文燦被剝奪官職,受命等待其繼任者楊嗣昌的到來。11月,熊文燦被逮捕,並押送至北京受審。1640年冬十月癸丑,其被判處死刑,斬首棄市。 [4]  [6-7] 
太蒙
心開
所處時代
明末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四川瀘州
出生日期
1575年
逝世日期
1640年
主要成就
招降鄭芝龍
本    名
熊文燦

熊文燦人物生平

熊文燦早年生涯

熊文燦生於1580年三月二十五日 [1]  ,1607年中進士,初任湖廣黃州推官。在當地,他與鄉紳姚明恭(後為崇禎朝閣臣)交往。後於1610年前後升任禮部主,最後升至禮部祠祭司郎中。據説熊文燦出使過琉球,但在薩琉戰爭後二十多年明朝沒有遣使琉球,所以應該沒有出使過。 [2] 
1621年1月,熊文燦被擢升為山東布政司左參政,負責監修山東濟寧段的大運河。1622年5月升任山西按察司按察使,負責監督井陘軍務。1623年,熊文燦回到山東,任山東布政司右布政使,然而僅任職一年,即離職返鄉丁憂。丁憂期間,熊文燦舉家遷至友人姚明恭所轄的湖廣蘄水地區,姚明恭的女兒也嫁給了熊文燦之子。 [2] 

熊文燦平息海盜

1628年初,熊文燦回到北京,3月,熊文燦復職前往福建,出任左布政使,當時福建巡撫與總兵由於鎮壓海盜不利而被免職。恰在此時,一位大臣推薦熊文燦處理海盜事宜。於是,熊文燦於同年4月升任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與此同時,海盜首領鄭芝龍向福建官府表達了歸降的意願,熊文燦接受了鄭芝龍的投降,並授予其官職負責抵禦其他海盜。這一舉措立見成效。1628年至1631年,海盜首領相繼被殺或被解除武裝,1631年9月,熊文燦甚至報告稱海盜已平,呼籲解除海禁,重開通商口岸恢復海外貿易。隨後,熊文燦派鄭芝龍率其部眾前往江西南部鎮壓一夥盤踞於廣東、福建與江西交界處廣袤山區的土匪。鄭芝龍取得了一些勝利,並迫使其首領投降。由於取得了一系列的勝利,熊文燦於1632年升任兩廣總督。此後,他調遣鄭芝龍與海盜劉香作戰,到1634年5月,鄭芝龍在福建水域給予劉香沉重打擊,並將其驅逐至廣東沿海,劉香走投無路試圖談判歸降、熊文燦對此前景感到十分樂觀,於是派遣兩位將領與兩位高級官員前往劉香的旗艦商討招安事宜。然而,劉香卻將一行人扣為人質。1635年初,當熊文燦將這一消息呈報給崇禎帝時,他將責任推卸給這些官員身上,指責他們違抗命令擅自行動。崇禎帝對此事提出質疑,並令熊文燦平定海盜以將功補過。令熊文燦倍感欣喜的是,鄭芝龍最終殲滅了劉香,1635年5月,捷報上達朝廷。因此,熊文燦得以保住了其善於利用降將的名聲。1636年3月,他得到晉升,兼任兵部侍郎。 [2] 
兩廣總督在明代是一個肥差,也是當時最炙手可熱的職位之一:因為在明末,農民起義幾乎席捲了整個中國北方,而東北地區又面臨着後金的入侵。據傳聞,熊文燦曾向朝中權貴行賄,因而對於穩坐這一職位有恃無恐。1637年的一天,一位宦官身負皇命,前往當地採集草藥,熊文燦於廣西全州設宴款待,酒過三巡,他誇下海口稱如果由他掛帥,必能輕而易舉鎮壓農民起義,這位宦官隨即起身,承認他的真正使命是對熊文燦的能力進行考察,並承諾向崇禎帝推薦其鎮壓農民起義。熊文燦立刻意識到自己話説過了頭,並提出接受這一任命的諸多條件,即直接對皇帝負責、擁有絕對人事任免權、委派高級官員負責財政事務等。然而,這位宦官認為熊文燦之所以提出這些要求,是因為他已經有了全盤戰略計劃,因而向崇禎帝如實進行了彙報。1637年5月,熊文燦受命總理南直、湖廣、山西、陝西、河南、四川六省軍務,負責鎮壓起義,同時兼兵部尚書、右副都御史之銜。 [2] 

熊文燦鎮壓起義

熊文燦離開廣東時,他的三個兒子和他們的老師梁朝鐘隨行,並配備了一千名裝備火器的廣東籍士兵作為護衞。當船行至江西北部時,他們偶遇了來自廬山的一些熟人,其中包括後來被稱為天然和尚的曾起莘。他們一起去尋訪良師道獨,道獨警告熊文燦不要認為對海盜招撫成功的經驗對起義軍同樣適用,不要對降將過於信任。 [2] 
1637年11月,熊文燦到達位於安慶的行轅後,請求為隨行的廣東籍士兵配備馬匹,但朝廷卻將總兵左良玉麾下的六千騎兵調撥於他。在左良玉的阻撓下,熊文燦最終不得不將隨行的廣東護衞遣還。有證據表明,這些人被安置在他的家鄉蘄水,在那裏參與了抵抗起義軍的戰鬥,兩三年後才返回廣東。不管怎樣,1638年初,崇禎帝接受了楊嗣昌的建議,熊文燦受命總領十位巡撫下轄的十二萬兵力。來自北京的數千名錦衣衞官兵在宦官劉元斌的率領下也被派遣參與圍剿起義軍的行動。全盤的方案是試圖將各地小股起義軍全部逼入湖廣北部和河南南部地區,以待劉元斌、左良玉和雲南將領龍在田統帥的軍隊,伺機在該地殲滅他們。戰役持續了一百天,朝廷為此加派了兩百八十萬兩的剿餉 [2] 
作為戰役的戰場指揮,熊文燦無疑有渠道和權力來執行既定戰略,但他既缺乏必要的才智,同時對這一戰略也沒有足夠的熱情。從一開始,他就寄希望於以和平手段解決問題。據説,還在安慶的時候,他就廣泛散發通告承諾對任何投誠的起義軍予以赦免。1638年2月,一位起義軍首領劉國能投降,相繼又有一些起義軍歸降。5月,平寇之期已過,熊文燦即將接受懲罰,恰在此時三支起義軍中勢力最強的張獻忠開始商談投誠事宜。熊文燦看到他的政策初見成效,深感欣慰,而他在朝中的支持者楊嗣昌與崇禎帝也抱有同樣的想法。 [2] 

熊文燦獲罪身死

如果熊文燦能夠妥善處理降眾,將其就地遣散,那麼他的汁劃或許就能夠圓滿實現。但是,與此相反,熊文燦卻准許張獻忠依舊統領其數以萬計的舊部,並將其作為屯軍安置於湖廣西北漢江流域的谷城地區。隨後,他又從中挑選了三千精兵,加以武裝充任官軍,但卻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條件下仍令其駐紮於谷城。同時,熊文燦仍將自己的大營設於襄陽。1638年10月,龍在田率領滇兵在襄陽北面的雙溝清剿起義軍殘部,取得大捷,此處位於湖廣、河南交界,於是起義軍逃往河南西南部的山區過冬。此後不久,另一位起義軍領袖羅汝才也開始了商談歸降事宜,起義的平定似乎指日可待。然而,恰在此時,清兵入塞,包括左良玉麾下精兵在內的諸多軍隊從山西、河南等地被調往京師赴援。在北方軍事壓力陡增的情況下,一些處於困境中的小股起義軍重新得到了喘息的機會。雖然後來左良玉於1639年4月取得了一些勝利,但仍然無法阻止張獻忠東山再起的決心。同年6月,張獻忠突襲谷城,殺掉當地知縣等地方官員,並在縣中大肆劫掠。隨後,率眾進入西部山區,佔據有利地形。很快,羅汝才等部也加入張獻忠的隊伍。只有劉國能仍效忠於朝廷。8月末,左良玉在追擊張獻忠時,遭受重創。由於這次失敗,熊文燦被免職,受命等待其繼任者楊嗣昌的到來。11月,熊文燦被逮捕,並押送至北京受審。此時,熊文燦的朋友姚明恭雖然身為內閣大學士,但卻無法相救。 [2]  熊文燦遂被斬首,時為崇禎十三年(1640年)九月二十六日(一説十月初六日)。 [3]  張獻忠於1643年初佔領蘄水後,屠戮熊文燦的家屬,熊文燦的長子熊曰繪倖免於難,並有一段時間在福建寄於鄭芝龍籬下。 [2] 

熊文燦軼事典故

熊文燦未能成功鎮壓起義直接導致了明王朝的土崩瓦解:在一些對熊文燦的描述中,稱其貪庸躁怯,為人虛偽浮誇。據説,張獻忠於1639年佔領谷城時,曾在地方府衙的牆壁上列出受賄官員的名單,詳細記載着官員們收受賄賂的日期及數目,其中尤以熊文燦索求無度為著。張獻忠還稱襄陽前兵備僉事王瑞栴是唯一一位拒絕接受他任何賄賂的官員。 [2] 
熊文燦對於招撫策略的堅持,有可能是受到其佛教信仰的影響。梁朝鐘在寫給熊文燦的一封信中稱其為居士或俗家弟子。事實上,在廣東時,熊文燦曾向道獨禪師諮詢過平定海盜的方法,也正是這位僧人將梁朝鐘引薦給熊文燦作為其子的老師。梁朝鐘的文集收錄了四封寫給熊文燦及其長子熊曰繪的書信。根據梁朝鐘的記載,熊文燦在襄陽生活十分儉樸,家中每天的伙食用度限制在三十文錢之內。 [2] 

熊文燦歷史評價

王世德崇禎遺錄》,雖稱讚楊嗣昌的才能,但也承認:“唯用熊文燦以誤國,罪無所逭耳。”
《明史》:流賊之肆毒也,禍始於楊鶴,成於陳奇瑜,而熾於熊文燦、丁啓睿 [4] 

熊文燦後世紀念

1987年6月中旬,瀘縣文物普查田野調查隊在瀘縣雲錦鄉東25公里羣能村李山屋基岩壁上發現“熊文燦故里”石刻,並在李山屋基熊慶餘家(熊文燦後裔)發現“家神牌位”。同時還在雲峯村熊紹洲(熊文燦後裔)家發現《熊氏族譜》一書。 [5] 

熊文燦史籍記載

《明史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4] 
參考資料
  • 1.    《萬曆三十五年進士登記科錄》:熊文燦,貫貴州永寧衞軍籍,四川瀘州人。永寧衞學生,治詩經。字太蒙,行一,年二八,三月二十五日生。曾祖魁經、祖廷賓、父仕諫;嫡母吳氏、繼母宋氏、生母餘氏慈侍下。娶楊氏。貴州鄉試第二名,會試第一百八名。
  • 2.    富路特、房兆楹主編.《明代名人傳》:時代華文書局,2015年:第767—772頁
  • 3.    戴笠:《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三:甲辰,誅熊文燦(討論曰:有紀於十月癸丑者)。
  • 4.    《明史 卷二百六十 列傳第一百四十八》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22-10-13]
  • 5.    馮天林,肖培林.瀘縣發現“熊文燦故里”石刻和“熊氏族譜”[J].四川文物,1988(01):80.
  • 6.    王者悦主編;莊樹藩,姜守鵬,安楓等副主編.中國古代軍事大辭典.北京:國防大學出版社.1991.第731頁
  • 7.    趙永康;《巴蜀史志》;2020年;第3期;第45-4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