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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學斌
鎖定
熊學斌人物履歷
1986年09月,任長江航道局審計處副處長;
1989年08月,任長江航道局財務處副處長;
1990年06月,任長江航道局財務處處長;
1995年09月,任長江航道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兼總會計師;
2005年07月,任長江海事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09年01月,任長江航道局黨委副書記、局長;
2014年12月,被免職;
熊學斌人物事件
熊學斌免去職務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所屬長江航道規劃設計研究院多次發生組織持因私護照出國(境)活動並公款報銷,超範圍發放諮詢費、評審費,違規發放補貼等嚴重違紀問題,有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並退繳費用。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長江航道局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被免去黨委副書記、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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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學斌違紀被查
熊學斌開除黨籍
2020年1月15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對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熊學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錄用、職務晉升和崗位調整等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多次在境外賭場賭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地位形成的條件,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和職務晉升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熊學斌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背黨的宗旨,紀法底線全面失守,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羣眾反映強烈,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交通運輸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熊學斌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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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學斌提起公訴
2020年3月,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學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熊學斌,聽取了辯護人意見。武漢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熊學斌在任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黨委副書記、局長期間,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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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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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等2人接受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引用日期2019-07-12]
- 2. 湖北檢察機關依法對熊學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引用日期2020-03-17]
- 3. 交通運輸部長江航道局原黨委副書記、局長熊學斌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0-01-15]
- 4. 中央紀委通報8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典型案件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引用日期2015-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