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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層

鎖定
植物遺體經複雜的生物化學作用、地質作用轉變而成的層狀固體可燃礦產。它賦存於含煤巖系之中,位於頂底板岩石之間。煤層的層數、厚度、產狀和埋藏深度等,受古構造、古地理及古氣候條件制約。煤層的賦存狀況是確定煤田經濟價值和開發規劃的重要依據。
中文名
煤層
外文名
煤區
作    用
生物化學作用、地質作用
實    質
層狀固體可燃礦產
賦存於
含煤巖系之中

煤層含煤巖系

含煤巖系形成必須具有一定的物質來源和一定的沉積場所。這些物質均來源於沉積場所周圍隆起區內的碎屑物質及生長在沉積場所之內的大量植物遺體。形成含煤巖系的沉積場所,主要是分佈在各個聚煤期內的低窪盆地。這些盆地的形成,大部分屬於構造成因,少部分屬於非構造成因。構造成因的盆地,一般統稱為構造盆地或構造坳陷;非構造成因的盆地,主要是地表某些部分遭受侵蝕作用後形成的盆地或坳地,一般稱為侵蝕盆地。無 論是構造坳陷或非構造坳陷,只要在地質歷史時期內具有適宜的聚煤條件,都可以形成含煤巖系。 [1] 

煤層分類

根據煤層的賦存條件及開採特點,常用的分類方法有:

煤層煤層的厚度

不考慮露天開採
按煤層厚度分類表
煤層厚度
≤ 1.3 m
1.3-3.5 m
>3.5 m
>8.0 m
煤層分類
薄煤層
中厚煤層
厚煤層
特厚煤層

煤層煤層的傾角

按煤層傾角分類表
煤層傾角
<5°
5°~25°
25°~45°
>45°
煤層分類
近水平煤層
緩傾斜煤層
傾斜煤層
急傾斜煤層

煤層煤層的穩定性

煤層的穩定性是指在成煤時期,泥炭沼澤基底不平、邊殼不均衡沉降、河流沖蝕作用和地質構造變動等,使煤層出現的尖滅、分叉、增厚、變薄和切斷等現象。
穩定煤層:煤層厚度在井田範圍內均大於最低可採標準,變化不大,有一定規律性,結構簡單或較簡單,全區穩定可採。
較穩定煤層:煤層厚度有一定的變化,在井田範圍內,變化規律性較明顯,結構簡單至複雜,全區基本穩定可採或大部分可採。
不穩定煤層:煤層厚度變化大,無明顯規律,結構複雜至極複雜,常有增厚、變薄、分叉、尖滅等現象,區內不穩定,大部可採或局部可採。
極不穩定煤層:煤層厚度變化特別大,呈透鏡狀、雞窩狀,一般不連續,很難找出規律,在井田範圍內斷續分佈,區內大部不可採或只有局部可採。 [1] 

煤層煤層厚度分級

煤層 煤層
煤層頂、底板岩石之間的垂直距離稱煤層厚度。從勘探和開採角度把煤層厚度分為:①煤層總厚度,指包括夾石層在內的煤層全部厚度;②煤層純煤厚度,指所有煤分層厚度的總和;③煤層可採厚度,指在現代經濟技術條件下適於開採的煤分層的總厚度。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政策,根據煤種、產狀、開採方式和地區煤炭資源供需情況,以及地理條件規定的可採厚度下限,稱最低可採厚度。達到可採厚度的煤層稱可採煤層。地下開採煤層厚度分級一般分為:
薄煤層,小於或等於1.3米;
②中厚煤層,1.3~3.5米;
③厚煤層,大於3.5米;
④特厚煤層,超過8米。
露天開採煤層厚度分級一般分為:
①薄煤層,小於或等於3.5米;
②中厚煤層,3.5~10米。 [2] 

煤層煤層形態

煤層沿走向和傾向一般呈層狀、似層狀展布或分叉、複合、尖滅,有的呈透鏡狀、扁豆狀、雞窩狀、串珠狀。煤層形態和厚度的變化是多種地質因素引起的,與聚煤期和聚煤期後的地質背景關係密切。有些屬於泥炭堆積初期的,如沼澤基底不平,沼澤內部不均衡沉降,河水或海水對泥炭層的沖蝕等形成的煤層形態和厚度的變化,稱煤層的原生變化;有些屬於泥炭層被覆蓋之後,如受褶皺、斷裂、岩漿侵入、河流沖刷等地質作用造成的形態和厚度的變化,稱煤層的後生變化。

煤層結構

煤層是指頂、底板岩石之間所夾的煤及矸石層。煤層是煤系的主要組成部分,煤層層數、厚度及其變化是評價煤田開採價值的主要因素。
煤層結構可分為兩類:不含夾石層的稱簡單結構,含夾石層的稱複雜結構。夾石也稱夾矸,常見的是黏土巖、炭質泥岩、泥岩和粉砂岩。煤層中的夾石層不但增高了煤的灰分含量,降低了煤的品質,還給開採帶來一定困難。

煤層煤層頂、底板

煤(巖)層柱狀圖 煤(巖)層柱狀圖
煤層的頂、底板特徵包括偽頂、直接頂、基本頂、直接底和基本底的岩石名稱,分層 厚度,巖性特徵,裂隙發育情況及其與煤層的接觸關係等。
頂板:煤層上覆的岩層。根據巖性、厚度及採煤過程中的垮落難易程度,頂板分為偽頂、直接頂和基本頂。
底板:位於煤層之下的岩層。分為直接底和基本底兩種。
如《煤(巖)層柱狀圖》所示:在煤礦生產中,常常需要根據鑽孔勘探資料,繪製局部煤(巖)層剖面,詳細描述該處煤層的頂、底板岩層厚度及巖性,表述煤巖特性的圖叫做煤(巖)層柱狀圖。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