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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產品消費税

鎖定
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對煙產品消費税政策作了重大調整,除煙產品生產環節的消費税政策有了較大改變,調整了計税價格,提高了消費税税率外,捲煙批發環節還加徵了一道從價税,税率為5%.新政策從5月1日起執行。
中文名
煙產品消費税
外文名
The consumption tax on tobacco products

煙產品消費税煙產品消費税政策重大調整

政策調整後,甲類香煙消費税從價税率由原來的45%調整至56%,乙類香煙由30%調整至36%,雪茄煙由25%調整至36%。與此同時,原來的甲乙類香煙劃分標準也進行了調整,原來50元的分界線上浮至70元,即每標準條(200支)調撥價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捲煙為甲類捲煙,低於此價格的為乙類捲煙

煙產品消費税政策調整

此次政策調整最引人注目的是在捲煙批發環節加徵了一道從價税,税率為5%.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在文件中明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捲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的捲煙,都要按批發捲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税
關於此次政策調整的原因,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文件中的説法是“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產品消費税”。
“提高煙產品的税率,不但能增加政府收入,還能挽救上百萬人的生命。”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李玲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她説,在世界各國控煙的方式中,提高税率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因為煙草價格是影響煙草產品短期消費的最主要因素。税率提高後煙價被抬高。年輕人、未成年人及低收入者戒煙或少吸煙的幾率比其他吸煙者高2倍~3倍。
中國每年因吸煙致病造成的直接損失在1400億元~1600億元之間,間接損失達800億元~1200億元。為合理控制煙產品過度消費,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均對其課以重税。2003年我國正式加入全球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世界衞生組織不斷督促我國加大利用税收手段控制吸煙的力度。“而我國捲煙税負水平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明顯偏低,有提升的空間。此次國家大幅度提高煙產品消費税税負,正當其時。”她評價道。
據瞭解,為了保證將此次煙產品消費税調整落實到位,國家税務總局近日重新核定了生產環節納税人各牌號規格捲煙消費税最低計税價格,並連續下發了兩個文件,明確了新政下具體的徵管方式和要求。國家税務總局要求各地税務部門,向煙產品生產企業和捲煙批發單位派出駐廠組,深入企業瞭解生產經營情況,進行納税輔導,核實消費税計税依據,監控納税人之間的交易,加強消費税徵收管理,確保消費税税款及時入庫

煙產品消費税07年以前分類

甲類捲煙是指每大箱(5萬支)銷售價格在780元(含780元)以上的捲煙。
不同包裝規格捲煙的銷售價格均按每大箱(5萬支)折算。 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煙產品消費税制度,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近日聯合下發《關於調整煙產品消費税政策的通知》,對煙產品消費税政策做出調整。
《通知》明確,甲類香煙消費税從價税税率由原來的45%調整為56%,乙類香煙的消費税從價税税率由原來的45%調整為30%,雪茄煙由原來的25%調整為36%,另外在捲煙批發環節加徵一道從價税,税率為5%,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捲煙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凡是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捲煙的,都要按批發捲煙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税。

煙產品消費税甲乙類捲煙

甲乙類捲煙是指每大箱(5萬支)銷售價格在780元以下的捲煙
以上是原先的標準,早不用了,但有些廠家為顯得香煙的品位打上的,
2007年1月1號制定新標準後分為五類:
甲類:100元(含)以上/200支(標準條,不含税調撥價格)
乙類:50(含)-100元(標準條,不含税調撥價格
丙類:30(含)-50元(標準條,不含税調撥價格)
丁類:16.5(含)-30元(標準條,不含税調撥價格)
戊類:16.5以下(標準條,不含税調撥價格)
乙類捲煙是指每大箱(5萬支)銷售價格在780元以下的捲煙。
不同包裝規格捲煙的銷售價格均按每大箱(5萬支)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