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鎖定
系煙台市政府直屬正處級單位,主要負責該市安全生產與監督管理。下設辦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規科、規劃科技科、綜合監督管理科、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和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等八個正科級部門。
衣鳳凰為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1] 
中文名
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級    別
正處級單位
負    責
安全生產與監督管理
下    設
辦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規科

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佈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衞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衞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市政府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 [2]  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負責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
(十二)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工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保密、財務、計劃生育、政務信息、綜合治理、信訪、資產管理和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承擔安全生產執法監督、行政聽證、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負責全市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統計、報告、調度;承擔全市安全生產信息統計及發佈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佈預警信息;承擔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舉報查處和應急救援相關工作。
三、規劃科技科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有關工作;承擔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安全評價、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的組織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
四、綜合監督管理科
承擔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聯繫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組織、協調全市性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專項督查和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按照規定,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全市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備案、審查、驗收等工作;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及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六、工商貿安全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備案、審查、驗收等工作;負責安全標準化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七、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處
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情況,承擔相關生產經營安全准入管理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依法負責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工程項目安全許可、備案、審查、驗收等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八、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衞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監督檢查作業場所職業衞生有關執法規章和標準執行情況;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衞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承擔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及發佈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及相關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