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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林義

鎖定
焦林義(1920—2005),原名春霖,字裕農。河北平山人。193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河北平西、淶水和湖北宜昌等地任地委部長、縣委書記等職。1947年南下,到廣東後任中共東江地委第二書記、粵東區黨委書記。1956年4月起,先後任廣州市副市長、中共廣州市委第二書記、第一書記、廣東省委書記等職。1979年任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1988年任廣東省顧問委員會副主任。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至十二屆中央委員,第二、四至七屆全國人大代表。 [1] 
(概述圖來源: [3] 
中文名
焦林義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20年11月 [2] 
逝世日期
2005年6月20日 [3] 
出生地
河北省平山縣 [2] 

焦林義人物生平

焦林義,河北省平山縣王岸鄉三家店村人,1920年11月出生,童年時在故鄉讀書。少年時,他到平山縣城一間簡易工廠做學徒。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9月,焦林義參加抗日鬥爭的革命事業,同年12月參加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根據地艱苦鬥爭的歲月中,他曾任晉察冀邊區教育會青訓班黨支部書記,隨後曾多次率領敵後武工隊深入敵佔區,對敵開展政治攻勢。有時,他冒着日偽軍碉堡密集的機關槍、步槍射擊,堅持同日軍、偽軍展開殊死的鬥爭。挫折、錘鍊、磨礪、嚴峻的戰爭現實,使他逐漸成長為堅強的革命戰士。
抗日戰爭中期,焦林義任中共北嶽區黨委組織部幹事,在北嶽地區許多個縣、區認真加強組織建設,擴大和建立黨的組織,並加強思想教育。隨後,他任中共阜平縣委宣傳部部長。他在阜平縣切實加強政治宣傳工作,鼓勵幹部羣眾共同抗日,英勇殺敵,務必把入侵到我國的日本侵略軍全部殲滅,還我河山。他常來往於阜平附近的平山縣西柏坡村和靈壽、行唐、曲陽、唐縣、定縣、淶源等縣農村之間,開展抗日鬥爭。隨後,他任中共淶水縣委組織部部長、中共淶水縣委代理書記。他在淶水加強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率領全縣人民進行抗日鬥爭和加強經濟建設,支援前線抗戰。他奔走於來淶附近的涿州、易縣、定興、徐水、狼牙山等地之間,聯絡羣眾、幹部,同心合力,殲滅窮兇極惡的日寇。
1942年10月,焦林義任中共平西地委宣傳部部長,在平西及其屬下的許多個縣,加強宣傳工作,激勵幹羣同仇敵愾,共同殺敵和搞好生產。抗戰後期,他任易州地委民運部長兼中共淶西縣委書記,以淶西縣為重點,並在易州地區幾個縣加強羣眾工作,以狼牙山、小五台山為根據地,發動羣眾,痛殲日偽軍,收復失地,擴大晉察冀抗日根據地,把敵軍擠出去,以迎接全國抗日大反攻。
1945年8月,焦林義在淶西縣城與軍民熱烈慶祝抗日大勝利。不久,他任中共平西地委宣傳部部長,在平西遼闊地區及其許多個縣,加強宣傳攻勢,反對反動派搶奪抗日勝利果實,反擊反動派對晉察冀解放區的進攻,並進而援助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兵團殲滅敵軍。在解放戰爭後期,他按上級指示,南下支援解放戰爭,任南下幹部大隊隊長兼黨支部書記。他對南下的地委、縣委、區委級幹部指出,解放戰爭迅速取得勝利,解放區日益壯大,迫切需要大批老解放區幹部去支援。我們擔負重要任務,要到新的地區開闢工作。不久,他到湖北遠安縣,任中共襄西地委組織部部長。他在襄樊襄陽西部地區及其多個縣市,加強黨組織的發展,並加緊進行幹部隊伍建設,源源援助解放戰爭,並支援土地改革的發展。
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焦林義到湖北省宜昌市,任中共宜昌地委組織部部長,在宜昌地區做好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思想建設,將宜昌工作做好。
1951年5月,焦林義到廣東潮州、汕頭地區工作,先任中共粵東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不久任部長;1953年任中共粵東區黨委第二副書記;1954年9月任中共粵東區黨委第二書記;1955年5月,任中共粵東區黨委第一書記(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中共廣東省委黨史研究室、廣東省檔案館、《中國共產黨廣東省組織史資料》)。他與委員們帶領汕頭、潮州、揭陽、梅州、惠州、海陸豐、河源等地區人民完成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鎮壓反革命、發展經濟和社會改革、建設韓江水利工程,使這個地區人民歡欣鼓舞。他還堅持以搞好生產為中心,在粵東潮安縣蹲點,完成推廣良種,推廣新式農具和先進技術,搞好農業社經營等各項任務,受到好評。
1956年6月,焦林義到廣州,任中共廣州市委常委、廣州市副市長;1958年4月,任中共廣州市委書記處書記;1961年12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兼廣州市副市長;1963年6月任中共廣州市委常務書記;1965年2月,任中共廣州市委第二書記;1966年6月,任代理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中共廣州市委黨史研究室、廣州市檔案館:《中國共產黨廣州市組織史資料》)。
1966年夏"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焦林義被造反派打成走資派,暫時"靠邊站"。1968年2月,他復出任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廣州市革命委員會核心領導小組副組長兼任生產組長;1970年12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3年2月,任廣東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兼廣州市革命委員會主任;1975年3月,任中共廣東省委書記兼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廣州市革命委員會主任;1978年4月,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務書記兼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廣州市革命委員會主任。
1979年12月,焦林義到長沙,任中共湖南省委書記,分工抓宣傳、文教、衞生、統戰和落實政策等工作。他到湘江流域,在三湘大地深入到貧困山區進行訪貧問苦,調查研究,切實解決貧困羣眾子女就學、學校危房、衞生等一系列問題,使貧困學生繼續就讀,深受湖南人民愛戴。
1985年4月,焦林義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他充分發揚民主,緊緊依靠集體的智慧和力量,積極致力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設,為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的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88年8月,經中共中央批准,焦林義自願回到曾經工作、生活28年的廣東大地,重返眷戀的第二故鄉廣州,擔任中共廣東省顧問委員會第一副主任(正省級)。已進入耄耄之年的焦林義,仍壯心不已,對怎樣做好廣東工作,向省委和有關部門提了許多寶貴的建議,還到一些地區和部門調查,寫報告向省委反映意見。熟悉焦林義的人都説:"焦老心裏裝的都是國家、嶺南大地、廣州和他人,很少想到自己。"
焦林義德高望重,在他擔任廣東省、湖南省、廣州市領導職務期間,曾被選為中共第九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中央委員,第四屆、五屆、六屆、七屆全國人大代表,盡職盡責,做好擔負的各項工作。
1991年7月,焦林義離休,從領導崗位上退了下來,但他仍一如既往地關心黨的事業,關心廣東省、廣州市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堅決擁護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擁護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始終保持共產黨人艱苦樸素、廉潔自律、淡薄名利、實事求是的作風。
2005年6月20日,焦林義同志在廣州因病與世長辭,享年85歲。 [2-3] 

焦林義主要事蹟

在廣州期間,焦林義針對全市工業基礎差、失業人員較多的現狀和工業產品的質量問題,找不到銷路的情況,向市委提出,要逐步使廣州由消費城市改變為社會主義生產城市,發展以輕工業為主,交通運輸業、商業佔一定比重的華南工業基地。為此,他參與籌建了廣州市第二棉紡廠、市麻紡廠、市罐頭廠、玻璃廠、糖廠、化工廠;1957年又籌建了廣州鋼鐵廠,建起了一批大型企業,為廣州經濟建設發展上了一批基礎工程。
隨後,按上級意見,又建設了一個五萬綻紡細紗的棉紡廠,專紡進口棉花,吸收更多工人就業。後又在員村建第二棉紗廠,並改造其他廠,很快發展成南石頭、赤崗、芳村等多處工業區,以後又發展鶴洞、黃埔兩個工業區。60年代,他與市委、市人委的同志們先後在濱江路、南園、二沙頭、荔枝湧、如意坊、大沙頭等15處建起水上居民新村或住宅羣,同時在郊區大力發展農業,搞好蔬菜生產,使羣眾有工業品用,有飯食,有菜吃。他的足跡遍佈廣州大中小企業和區、街、鎮、村,對廣州的工農商、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建設,傾注了滿腔心血。
焦林義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寫過很多有價值的專題調查報告。他以對黨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了大量細緻的艱苦工作,為廣州的穩定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文化大革命"時期,焦林義短期受到衝擊,不久即復出主持廣州工作。他以對黨的耿耿忠心和大無畏精神,始終立場堅定,旗幟鮮明,與廣大幹部、羣眾堅決抵制林彪、"四人幫"的干擾和破壞。他顧全大局,忍辱負重,以其卓越的政治智慧平衡了各方面的關係,保護和解放了大批幹部。粉碎"四人幫"後,焦林義堅決擁護中共中央的決策,積極參與揭批"四人幫"的鬥爭,大力平反冤假錯案,使許多幹部恢復名譽、地位。 [2] 

焦林義歷史評價

焦林義在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無論是在革命戰爭年代,還是在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都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始終保持堅定的共產主義理想信念,有飽滿的革命熱情,勤奮工作,為中國人民的解放事業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無私奉獻了自己的畢生精力。他長期勤於學習,孜孜不倦地追求真理。他政治堅定,對黨忠誠,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工作勤勤懇懇,為黨為人民奮鬥不息。他顧全大局,維護團結,一切以黨的事業為重,不計較個人得失。他關心幹部,聯繫羣眾,把人民的疾苦時刻記在心上,竭力為羣眾排憂解難。他實事求是,作風民主,謹慎謙虛,待人真誠,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他廉潔奉公,一身正氣,一塵不染,兩袖清風,生活儉樸,艱苦奮鬥,嚴格要求自己和家屬子女,始終保持了共產黨人的本色。 [2] 
參考資料
  • 1.    廣州百科全書編纂委員會編.廣州百科全書.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4:416
  • 2.    原中共廣州市委第一書記焦林義  .中共廣州市委黨史文獻研究室.2020-04-29[引用日期2023-05-05]
  • 3.    《焦林義同志逝世》,《人民日報》200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