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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鹽業管理局

鎖定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原系焦作市人民政府的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建制,是焦作市鹽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的主管單位,接受河南省鹽務管理局領導。
中文名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
隸屬單位
人民政府
地    位
正處級建制
職    能
鹽業管理、食鹽專營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單位簡介

焦作市鹽業公司國有獨資食鹽專營企業,國家“AAA”級食鹽批發企業,隸屬市鹽業局管理,接受河南省鹽業總公司“五統一”管理。
目前,全市共有七個鹽業批發供應點,市區為行業最高“AAA”級,六縣市為“AA”級,六縣市局均為獨立法人單位。截止2009年,全市鹽行業在冊員工463人,其中在崗員工312人。焦作市鹽業局(公司)資產總額2714萬元,較1996年翻了2倍多,所有者權益2216萬元,較1996年翻了3倍,未分配利潤為1115萬元,較1996年翻了16倍。
2010年,全市完成食鹽購進2.64萬噸,完成食鹽銷售2.81萬噸,同比增長3%,再創歷史新高。銷售多品種鹽304噸,同比增長145%,連續第15年被評為河南省“食鹽專營先進單位”和“目標管理先進單位”。全年全市完成工業鹽購進2.41萬噸,同比增長43%;完成工業鹽銷售2.35萬噸,同比增長15%。截至年底,焦作市餐飲行業食鹽合格率達到96.4%,食品加工行業食鹽合格率達到97.8%,居民食鹽合格率達到了98.8%。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發展歷程

1988年12月,焦作市鹽業公司成立;
1991年8月市政府決定設立了焦作市鹽務管理局,負責全市鹽業行政執法、鹽產品的供應工作;
1997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下發豫政[1997]47號文件《關於改革和完善鹽業管理經營體制的通知》,1997年9月,焦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焦編[1997]28號文件《關於改革和完善我市鹽業管理經營體制的通知》,文件明確將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從市商業貿易局系統分離出來,更名為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為市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1998年1月,焦作市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焦編[1998]7號文件《關於明確鹽業管理局機構規格的批覆》,明確市鹽業局規格為正處級;
2001年,市政府以焦政辦[2001]119號文件《關於印發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機構編制方案的通知》再次明確市鹽業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規格正縣級,經費自收自支;
2002年4月,市政府按照省政府要求改革全市鹽業管理體制,並下發了焦政〔2002〕15 號《焦作市人民政府批轉市鹽業局關於改革鹽業體制的報告》文件,2002年11月全市完成鹽業管理體制改革,由市鹽業局垂直管理六縣市鹽業局,實行“人、財、物、購、銷、存”六統一垂直管理;
2010年2月,在焦作市政府機構改革中,將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屬事業機構調整為焦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領導的事業機構,級別仍為正處級。 [1]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劃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劃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税、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組織機構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職能部門

內設辦公室 、財務科 、業務科 科、鹽政科、人事勞資科、督查室、監察室。 [2]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直屬單位

下轄食鹽儲備中心、食鹽配送中心、焦鹽酒業公司,修武縣鹽業管理局博愛縣鹽業管理局沁陽市鹽業管理局孟州市鹽業管理局温縣鹽業管理局武陟縣鹽業管理局(鹽業公司)。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領導班子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胡偉,主持全局工作,分管財務科。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玉婷,負責黨務、紀檢,工、青、團、婦工作。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張筱東,分管鹽政科、食鹽儲備中心、食鹽配送中心。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田鵬璽,分管業務科、焦鹽酒業。
焦作市鹽業管理局副局長:毛江濤,分管分管辦公室、人事勞資科,督查室。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