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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科學技術局

鎖定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原名無錫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是無錫市的科技管理部門。
中文名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
原    名
無錫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所屬地區
江蘇省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歷史沿革

1950年7月30日,無錫市技術工作者協會(簡稱市科協)成立。
1958年3月,無錫市科學技術工作委員會成立。
“文化大革命”期間,市科委被撤銷。
1978年1月,市科委恢復。
1978~1983年,全市各系統相繼恢復或建立科技管理部門,並新建一批科研機構。
2001年4月25日,“無錫市科學技術委員會”正式更名為“無錫市科學技術局”。
(錫委發〔2001〕14號)
2003年7月2日,無錫市科學技術局增掛“無錫市知識產權局”牌子。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起草科技創新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市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優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編制市級科技計劃並組織實施,統籌應用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應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台佈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聯繫駐無錫的中央部屬、省屬科研院所。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負責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促進高新區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現代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組織實施涉及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
(八)負責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佈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市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負責外國人才、人員工作許可等事項。承擔科技招商和引才引智相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
(十二)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無錫市科學技術獎勵的評審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優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減少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劃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劃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對一般性出國(境)培訓項目和其他培訓項目不再進行審批審核,由各部門結合本行業本領域實際安排。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科技創新規劃佈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1]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文電、電子政務、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檔案、督辦、新聞宣傳、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 發展規劃處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開展評估,推進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建設佈局優化;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科技創新指標監測、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重大調研任務;承擔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統籌管理市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組織制定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牽頭擬訂各專項年度計劃;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決算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 政策法規處(監督評估處)
擬訂與科技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進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市科技創新發展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市科學普及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 科研機構處
統籌科技創新基地佈局,編制和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能力建設計劃,指導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管理;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全市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有關工作;負責研發型企業、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管理工作;聯繫駐無錫的中央部屬、省屬科研院所。
  • 高新技術處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編制和組織市產業前瞻與關鍵技術研發項目,推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指導科技產業園、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及跟蹤管理;組織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科技產業園認定、眾創空間備案;組織創新型企業集羣培育資金項目,壯大創新型企業集羣;承擔科技與金融結合相關工作,完善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
  • 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處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編制和組織實施市農業科技支撐計劃,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載體以及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負責科技扶貧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現代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以及其他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組織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產業技術創新、科技知識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編制和組織實施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專項資金項目計劃;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登記、評價、獎勵和推廣等工作;擬訂產學研合作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洽談會等國內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負責與國內重點科教單位戰略合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創新型城市、創新型市(縣)、創新型鄉鎮等區域創新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指導管理和協調服務,參與高新區績效評價工作;負責長三角科技合作相關工作;負責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相關工作。
  • 科技人才服務處(外國專家處)
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的規劃、政策、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推動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負責外國人來我市工作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市科技招商、引才引智有關工作,制定年度引才引智計劃,組織開展新興產業、科研項目及科技人才對接活動;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參與國家、省、市相關人才計劃實施工作。
  • 對外合作處
擬訂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編制和組織實施市國際科技合作計劃;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劃,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相關事項;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項目;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 人事處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羣工作。 [1]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直屬單位

  • 無錫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掛“無錫市生產力促進中心”、“無錫市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無錫市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牌子)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全面貫徹落實。
(二)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創新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供科技決策諮詢和科技文獻閲覽服務,承擔無錫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一體化創新服務平台建設相關工作。
(三)承擔科技項目管理服務工作,協助做好科技型企業培育、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管理與服務,協助推進科技惠民和可持續發展實驗區建設。
(四)負責技術市場建設管理,推動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應用;承擔科技資源共享平台建設,促進科技資源有效利用。
(五)負責組織開展科技人才對接及對外科技交流活動,為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提供服務,推動科技招商和國際技術轉移。 [1]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市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8名。 [1]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人員信息

姓名
職務
分工
趙建平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幹部工作
侯海峯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發展規劃處、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處
鄒建春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分管人事處(機關黨委)、市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劉紅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
分管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處、科技人才服務處(外國專家處、對外合作處)
朱華章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科技宣傳與調研處、科研機構處
鮑靜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政策法規處(監督評估處)、高新技術處
參考資料: [2] 

無錫市科學技術局地址

江蘇省無錫市觀山路市民中心五號樓六樓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