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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濱湖區監察委員會

鎖定
無錫市濱湖區監察委員會是由無錫市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無錫市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中文名
無錫市濱湖區監察委員會
組織性質
國家監察機關
產生方式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
負責對象
無錫市濱湖區人民代表大會

無錫市濱湖區監察委員會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無錫市濱湖區監察委員會機構成立

1月19日上午,濱湖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區委書記許峯揭牌並講話,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陳烈蓉作表態發言。區領導劉洪興、林憶、邵文松、殷毅、蘇建良出席掛牌儀式。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