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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犯意行為不為罪

鎖定
無犯意行為不為罪是犯罪意圖是行為構成犯罪的不可缺少的要件。即行為人在實施某種作為和不作為時,必須懷有犯罪的意圖,才能構成犯罪。刑法的一個基本原理。常見於英美刑法和刑法學中。英國的早期刑法,不要求有犯意,行為人必須對其行為負絕對責任,到13世紀,開始對重罪要求有犯意。 [1] 
中文名
無犯意行為不為罪
定    義
犯罪意圖是行為構成犯罪的不可缺少的要件
到17世紀後期,英國刑法確立構成犯罪必須有犯意,無犯意的行為不為罪。在目前的英美刑法中,“無犯意的行為不為罪”原則上適用於所有的犯罪,但就具體的犯罪行為來講,要求並不一致。一般地説,自然犯特別是重大罪行,要求必須有犯意;法定犯不要求有犯意,而實行嚴格責任。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