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無法投遞郵件

鎖定
無法投遞郵件是指由於某種原因郵政企業無法投遞給收件人的郵件。無法投遞原因有:郵件上收件人地址不詳或錯誤;原書寫的地址無此收件人或無此地址;收件人單位已撤銷,又無合法代收單位;收件人死亡,又無家屬代收。 [1] 
中文名
無法投遞郵件
釋    義
郵政企業無法投遞給收件人的郵件
收件人拒收或拒付應付郵資;局內投交的郵件保管期已滿收件人仍未領取等情況。無法投遞的函件應退還寄件人,無法投遞的包件應按寄件人在詳情單位上所標註的意見處理。沒有標註的,作退回處理。
參考資料
  • 1.    馬廣文.交通大辭典: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