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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條件釋放

鎖定
無條件釋放是“有條件釋放”的對稱。對於經法院判決確認為有罪的人,由於其所具有的個體特徵以及所處環境和犯罪性質的特殊性,無法或不適宜對其適用任何種類的刑罰,因而將其無條件釋放的制度。無條件釋放是在特殊情況下對有罪之人的一種處理方法,不同於無罪釋放。由於其對犯罪人的處理方法是不判處任何刑罰,將其無罪釋放,因而其又不同於刑罰執行完畢的釋放。 [1] 
中文名
無條件釋放
屬    性
法律術語
無擔保債券是“有擔保債券”的對稱。僅憑發行主體自身信用為保證而無須其他財產擔保所發行的債券。通常分為以下四種:(1)既無財產也無人擔保的完全無擔保債券;(2)依法律規定有優先受償權的無擔保債券;(3)有信用保證的無擔保債券;(4)特別約定保留擔保條件的無擔保債券。
參考資料
  • 1.    鄒瑜.法學大辭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