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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的核算

鎖定
無形資產的核算是指對企業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價值的核算。
中文名
無形資產的核算
定    義
對企業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無形資產價值的杉算
為了正確核算無形資產應設置“無形資部”科目,無形資產的核算主要包括無形資產的計價、無形資產取得的核算、無形資產攤銷的核算、無形資產轉讓或出售的核算等。無形資產應以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價,取得時,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實收資本”等科目,攤銷時,按每年的平均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轉讓或出售時,取得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或“現金”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轉讓其所有權時,同時結轉成本,即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轉讓使用權時,則不作結轉成本處理 [1] 
參考資料
  • 1.    夏伯忠主編,新會計大辭典,中國商業出版社,1993年11月第1版,第14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