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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

鎖定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位於烏魯木齊市南90公里的達坂城鎮,前身是南山礦區法院,於2002年6月從原轄區魚兒溝更名遷址至達坂城鎮,現管轄三鄉一鎮、三個辦事處及柴窩堡管委會,管轄面積4759平方公里,人口約6.3萬人。
中文名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
區    位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
地    址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田園路
郵政編碼
830039
聯繫電話
0991-5919278
成立時間
2002年6月
全院人數
30人
院長姓名
劉金生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院情簡介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位於烏魯木齊市南90公里的達坂城鎮,前身是南山礦區法院,於2002年6月從原轄區魚兒溝更名遷址至達坂城鎮。行政在編人員29人,事業在編人員1人,核定行政編制35人。由漢、維、哈、回、錫伯族五個民族組成,其中,研究生學歷5人,大學本科學歷21人,大專學歷4人。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機構設置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現有內設機構10個: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審判監督庭、審判質量管理辦公室、法警大隊、辦公室、政工科。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法院建設

烏魯木齊是達坂城區人民法院多年來始終堅持改革創新,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審判管理創新和公正廉潔執法,加強為民服務意識,以公正高效的審判彰顯司法文明。對勞動爭議等涉及民生的案件開闢 “綠色通道”,快速及時進行案件審理。通過落實審限預警、審限催辦和督辦,嚴格審限延長報批手續,加大清理積案力度。實踐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與行政調解對接。實行法官下鄉鎮(街道辦事處)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制度。推行“法官+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的矛盾化解模式,將達坂城區所轄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矛盾化解任務,分配到具體的審判人員,由法官分片負責,並將矛盾化解的效果作為幹警年終考核的依據,形成了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機制與合力。針對我區交通事故引發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增多,羣眾普遍反映理賠難、救濟難,法院也存在審理難、執行難的問題,成立交通巡回法庭,就地調解、立案、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結合達坂城區點多線長的特點,成立“巴扎法庭”、“巡回法庭”,深入鄉鎮、廠礦就地審理案件,並在農忙季節到田間地頭審理案件,到行動不便的當事人家裏開庭進行審理,減少當事人訴累。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突出,法院先後榮獲自治區、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委等有關部門授予的榮譽稱號幾十項,榮獲宣傳思想工作先進集體,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綠園工程先進單位、先進黨支部。2010年—2013年被自治區高院評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全區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先進集體;達坂城區評為政法綜治維穩先進單位、雙擁工作模範單位、先進基層黨組織、羣眾滿意的好班子。2012年,達坂城區人民法院幹警教育培訓基地被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為國家級教學基地,承擔國家法官學院和本省區法官培訓機構的現場教學任務,是新疆首家“全國法院法官培訓現場教學基地”。2013年法院獲得達坂城區唯一一個最佳文明單位;團支部被評為“五四紅旗團支部”。2014年榮獲市級“巾幗文明崗”。六名幹警先後榮立“三等功”。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地理位置

烏魯木齊市達坂城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