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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鎖定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是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中文名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
辦公地址
市檢察院北側體育場辦公樓 [2] 
現任領導
郭曉亮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盟委、盟行署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研究擬定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規劃、規定、辦法、細則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二)依據國家、自治區、盟委行署和烏蘭浩特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整體規劃,研究擬定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宏觀調控目標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市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文化、旅遊和體育事業中長期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擬訂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發展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和協調管理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及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全市主要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項目建設以及總體推進工作;推進文化、體育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
(四)管理文學、藝術事業;管理社會文化事業,指導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的發展;管理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負責指導文藝人才培養、培訓工作。
(五)負責公共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推進現代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推進文化體育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六)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管理圖書館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和利用。
(八)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事業發展規劃,加強全市文物、文博事業管理。負責指導全市文物安全保護、開發、利用、審批和獎懲工作。
(九)指導、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參與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活動。
(十)管理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擬定文化、旅遊和體育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
(十一)培育和完善全市旅遊市場,研究擬訂發展全市旅遊業的辦法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地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指導和推進全域旅遊、四季旅遊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十二)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
(十三)負責制定全市出境旅遊和邊境旅遊辦法並組織實施;代表市政府簽訂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和市場安全生產。
(十五)推行《全民健身計劃》,指導開展羣眾性文化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負責對公共體育健身場地設施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全市性體育社團工作;負責管理烏蘭浩特市體育彩票銷售工作。
(十六)統籌規劃烏蘭浩特市競技體育發展戰略,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十七)負責組織承辦和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及全盟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歸口管理全市性體育比賽和裁判員隊伍;管理體育外事活動,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指導業務訓練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領導分工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黨組書記:郭曉亮;分工:主持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全面工作。 [3]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文稿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信息、安全、政務公開、信訪、保密、提案、督查、綜合調研、車輛管理、機關制度建設、黨羣、紀檢、精神文明建設和老幹部管理等工作;統籌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意識形態、對外交流與合作、基本建設、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承擔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工作。 [4] 
藝術股
工作職責:擬訂全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組織實施全市藝術創作項目,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扶持代表烏蘭浩特市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 [5] 
非物質文化遺產股
工作職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傳承工作;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建設;承辦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代表性傳承人的申報;履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政策諮詢;指導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工作;組織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 [6] 
產業發展股
工作職責:擬訂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工作方針、政策、發展規劃和工作規範,組織實施並開展調研提出政策建議;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融合發展和新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重點展會、論壇等活動;指導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園區、基地建設;負責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統計工作;負責景區提檔升級,指導賓館飯店評A進星。 [7] 
人事股
工作職責:負責研究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系統人才工作規劃、隊伍建設和具體實施意見;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考核獎懲、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稱(職務)及技能等級的繼續教育、培訓、申報、評聘工作;制訂在職人員培訓計劃;研究和推進有關人事、培訓制度和管理體制的改革工作;牽頭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發展實績考核工作。 [8] 
資源開發股
承擔文化和旅遊、體育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四季旅遊和鄉村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文化公園建設;組織開展國內旅遊市場宣傳推廣工作;承辦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節慶活動;承辦文化和旅遊中外合作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籤工作;承擔政府、民間及國際組織在文化和旅遊領域交流合作相關事務;組織大型文化旅遊對外交流和宣傳推廣活動;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 [9] 
公共服務股
工作職責: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執行並監督指導市直各部門實施國家、自治區及盟行署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組織開展導向性、示範性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活動;指導羣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民間藝術之鄉和文化志願服務隊伍建設;檢查指導農村牧區羣眾文化工作的開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文化活動。 [10] 
財務股
工作職責:貫徹相關經濟政策,負責編制各類文化旅遊體育專項經費的預決算和分配計劃,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履行主管局對下屬單位的經濟監督職責,即對其年度財務收支、內部控制、執行財經紀律及經濟效益情況進行定期或經常審計;負責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系統的財務統計工作。 [11] 
文物保護管理股
工作職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重大文物保護和考古項目的實施;組織開展館藏文物普查、鑑定和定級;負責世界文化遺產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自治區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文物保護項目的審核;核發工程設計方案、文物保護單位修繕以及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意見書;負責全市各類博物館的設立、審核和申報;負責組織實施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工程;指導民間珍貴文物搶救、徵集工作;獎勵認真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保護文物成績顯著的、為保護文物與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鬥爭的、將個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獻給國家或者為文物保護事業做出捐贈的、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在考古挖掘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在文物保護科學技術方面有重要發明創造或者其他重要貢獻的、在文物面臨破壞危險時,搶救文物有功的、長期從事文物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等行為;擬訂文物行政執法和案件查處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實施;負責對全市文物行政執法、文物和博物館安全工作進行督察督辦,指導監管文物進出境和可移動、不可移動涉案文物鑑定評估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文物重大案件;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治理整頓和規範全市文物市場。 [12] 
競訓體育股
工作職責:究制定全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運動項目設置與佈局;研究制定全市體育競賽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國際、國內、區內及盟內重大比賽的組織協調工作,主辦全市綜合性運動會及各種體育單項比賽;負責組織體育競賽項目運動隊參加國家、自治區級及盟級體育競賽;擬訂全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的開展規劃,指導管理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和體育競賽;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煉標準的實施;負責全市青少年體育後備人才基地建設、管理工作;足球管理和足球基地建設管理;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青少年體育競賽計劃;組織全市青少年運動員註冊和體育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青少年體育競賽計劃;組織全市青少年運動員註冊和體育專業人員的崗位培訓;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13] 
羣眾體育股
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羣眾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烏蘭浩特市羣眾體育工作的開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推行全民健身計劃,監督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實施;開展國民體質監測統計;挖掘整理民族、民間傳統體育項目,開展民族體育活動;負責對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育和管理,指導和推動學校、農村、城市、老年人、傷殘人及其它社會體育發展;指導全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體育俱樂部建設;協調各類體育社團組織並對體育羣眾組織進行管理;負責體育事業統計、體育器材裝備工作。配合興安盟文化旅遊體育局做好烏蘭浩特市地區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14] 
市場管理股
工作職責:對文化旅遊體育市場服務質量、市場經營、安全生產和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進行監管;協調督辦文化旅遊體育市場舉報投訴;對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的設立、變更進行審批與備案;組織擬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旅遊經濟運行監測和統計、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組織全市文化、體育和旅遊行業從業人員資格培訓考試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文化旅遊體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本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市性文化旅遊體育市場重大案件。 [15]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

烏蘭浩特市業餘體校
主要職能:編制全市運動員隊伍建設規劃、計劃和實施方案負責運動員的教學教輔工作。貫徹執行上級體育運動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競技標準,協助主管部門發展全市的體育事業,促進烏蘭浩特地區業餘體育運動向前發展,開展全民健身運動。 [16] 
烏蘭浩特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主要職能:一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怍,責任重大。切實有效地做好我市非物質文化遺廣普查、收集、挖掘、開發等工作。真實、完整地瞭解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數量、分佈、生存情況,保護、利用、開發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編制項目普查、檔案保存工作。制定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總體規劃和實施計劃。二是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工作,建立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檔案。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及相關理論研究。三是編制國家級、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項目傳承人的文本、專題片拍攝及申報工作。四是組織對基層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從業人員的專業指導和業務培訓。五是組織開展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宣傳活動、參與各類非物質文化展演活動、出版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成果的書籍。 [17] 
烏蘭浩特市圖書館
主要職能:保存借閲圖書資料,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圖書、文獻、報刊採集與儲藏、圖書資料借閲、圖書館學研究。 [18] 
烏蘭浩特市文化館
主要職能:以文化活動的形式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上級交辦的全市大型羣眾文化活動及節日文化活動,活躍城鄉羣眾文化生活,不斷推動全市羣眾文化活動向前發展。培訓、輔導全市城鄉基層文化站(室)文藝骨幹,對全市城市文藝骨幹進行美術、書法、攝影、聲樂、舞蹈等業務培訓,組織輔導各級機關、學校、廠礦等各行業的文藝活動。 [19] 
烏蘭浩特市文物服務站
主要職能:宣傳貫徹有關文物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條例,研究提出文物管理、保護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烏蘭浩特市行政區域內文物保護全面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本地區內流散文物的交易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和檢查,打擊破壞盜掘古墓葬和文物走私。開展烏蘭浩特區域內文物遺址、遺蹟及流散文物的普查工作,負責文物管理和保護,防止本地具有科學研究價值和收藏價值的文物外流。對在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進行審批。 [20] 
烏蘭浩特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烏蘭浩特市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即成吉思汗廟是唯一一座紀念成吉思汗的廟宇,是國家AAAA級景區,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隸屬於烏蘭浩特市旅遊局,國有制事業單位。盟級精神文明單位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也是各族人民祭奠和緬懷成吉思汗的聖地。景區一年四季景色怡人,每年都會吸引大批來自全國及世界各地的遊人前來參觀遊覽。是我市重點旅遊景點之一,也是我市進行盟元文化的傳承、交流、展現的重要場所。 [21] 

烏蘭浩特市文化旅遊體育局獲得榮譽

2021年9月2日,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17-2020年度全國羣眾體育先進單位”稱號。 [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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