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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

鎖定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是烏蘭察布市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為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
所屬部門
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烏蘭察布市
現任領導
賈瑋(局長)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關於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相關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協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並實施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擬訂並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
(四)組織擬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制定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
(六)制定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定點醫藥機構協議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和公共服務體系、信息化建設。組織實施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合作交流。
(九)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部門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維穩信訪、食品安全、脱貧攻堅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行政事務、文書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維穩、政務公開、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推進醫療保障信息化建設。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合規性審核、報備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羣、紀檢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與服務管理科。擬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擬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貫徹執行國家醫保目錄准入談判規則。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議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要求,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三)醫藥價格與招標採購科。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政策,組織擬訂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佈制度。擬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四)規劃財務科。組織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醫療保障基金運行規劃。上報醫療保障的各類財務統計報表。做好基金的籌集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預決算。
(五)基金監管科。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依規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3]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現任領導

烏蘭察布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賈瑋 [4-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