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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

鎖定
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9]54號)精神,設立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掛革命老區建設辦公室牌子,為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全市一區一市四旗五縣的扶貧開發工作,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政府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決策部署,制定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扶貧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組織、協調行業扶貧和社會扶貧等項工作。 [1] 

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關於扶貧開發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和革命老區建設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協調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界參與扶貧開發,組織開展有關扶貧工作方面的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及橫向經濟協調;負責外資扶貧項目的引進、管理和督查工作。
(三)制訂烏蘭察布市農村牧區貧困人口扶持方案。
(四)承擔組織、協調和指導烏蘭察布市革命老區建設工作的責任,負責制訂革命老區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聯繫市革命老區建設促進會。
(五)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扶貧開發統計與監測工作。
(六)承擔組織制訂烏蘭察布市扶貧資金項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措施辦法;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扶貧開發項目的管理工作。
(七)承辦烏蘭察布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 

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烏蘭察布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內設5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組織協調機關行政工作,協調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文件起草、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機關統計、人事勞資、後勤管理、信訪保衞、財務統計、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
(二)項目管理科
負責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整村推進、產業化扶貧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整村推進和產業化扶貧項目的管理工作;承擔到户貸款貼息扶貧項目和扶貧龍頭企業貸款貼息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科技扶貧項目和外資扶貧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
(三)革命老區建設與統計信息科
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革命老區和其他特困地區的扶貧開發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老區扶貧開發項目落實及資金到位、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掌握扶貧開發工作情況,搞好調查研究,及時、準確、全面地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編寫信息簡報,及時反饋信息,宣傳報道好的典型、做法和存在的問題。
(四)社會移民與扶貧開發科
研究制訂全市扶貧移民整體規劃,並組織實施移民計劃;撰寫可行性移民報告;負責移民的綜合協調及前期調研論證、中期檢查、後期監督及項目驗收;研究制訂社會扶貧規劃 和對口幫扶計劃;組織協調社會各界扶貧和對口扶貧;瞭解掌握定點包扶情況和自治區聯繫點情況;對市直單位包扶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與扶貧開發相結合的工作;組織扶貧捐贈、扶貧交流及合作。
(五)紀檢監察室
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 和市委的反腐倡廉重大決策,圍繞全市場扶貧開發工作大局,抓黨風、帶政風、促行風,切實糾正損害人民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搞好調查研究、分析扶貧開發系統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形勢,提出思路和對策,支持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查辦案件工作;制訂各旗縣市區扶貧辦責任狀、考核、檢查、驗收各旗縣市區責任目標完成情況。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