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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公安局
鎖定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是主管烏蘭察布市公安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下設十二個旗縣市區公安局,三十個業務部門,接受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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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
- 機構隸屬
- 烏蘭察布市政府
- 機構性質
- 政府部門
- 業務主管
- 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主要職能
1、執行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組織實施全市公安保衞工作;
2、掌握全市影響政策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制定有關對策並負責組織實施;
3、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處置治安事故和騷亂,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特種行業和危險物品;
4、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5、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行消防監督;
6、承擔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衞工作;
7、依法管理户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本市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8、對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依法管理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場所;
9、負責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監察工作;
10、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衞工作,指導治安保衞委員會等羣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11、依法負責收容教養和勞動教養的有關工作;
12、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
13、負責市局直管部門的公安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指導公安分縣局的裝備、財務等警務保障工作;
14、制定、實施全市公安隊伍管理的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對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訓以及公安宣傳,按權限管理幹部和警銜,開展警務督察工作,查處本市公安隊伍的違法違紀案件;
15、領導本市公安消防、警衞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組織結構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機構設置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現設紀委、政治部、辦公室、指揮中心、警務督察支隊、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出入境管理局、治安警察支隊、法制支隊、審計處、交通管理支隊、刑事偵查支隊、民警培訓支隊等30個內設機構和1個直屬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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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市公安局領導機構
張璽良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王葛清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侯文俊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張 威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海英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孟志軍市公安局調研員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單位榮譽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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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主要職能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引用日期2017-12-13]
- 2. 烏蘭察布市公安局機構設置 .烏蘭察布市網上公安局.2017-10-12[引用日期2017-12-18]
- 3. 領導成員 .烏蘭察布市網上公安局.2017-10-10[引用日期2017-12-18]
- 4. 公安部給36個集體記集體一等功授予(追授)18名同志二級英模稱號 .公安部[引用日期2019-05-30]
- 5.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區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的決定 .金台資訊-百家號[引用日期2021-06-03]
- 6. 柴悦提名任烏蘭察布市公安局局長-時政-內蒙古新聞網 .內蒙古新聞網[引用日期2021-07-23]
- 7. 第七次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擬表彰對象公示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新聞[引用日期2021-11-29]
- 8. 全國婦聯關於表彰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 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 .全國婦聯[引用日期2021-12-25]
- 9. 烏蘭察布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職名單 .微信[引用日期2022-04-11]
- 10. 全國擬表彰!內蒙古這些集體、個人入選 .奔騰融媒[引用日期2022-04-23]
- 11. 全國優秀公安基層單位表彰名單公佈 .中國警察網[引用日期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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