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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審旗統計局

鎖定
烏審旗統計,根據《中共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廳、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審旗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5〕5號)精神,設立烏審旗統計局,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烏審旗統計局
設置機構
辦公室

烏審旗統計局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鄂爾多斯市委辦公廳、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烏審旗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15〕5號)精神,設立烏審旗統計局,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烏審旗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全旗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及統計標準。
(二)建立健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開展農村牧區經濟統計、能源、服務業與社會發展方面統計工作,組織領導和綜合協調全旗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及國民經濟核算工作,完成各項統計調查任務。
(三)按照國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旗情旗力普查、各項專項調查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組織蒐集、整理、提供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區域發展及產業發展情況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測;向旗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為全旗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五)審查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調查計劃、調查方案;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組織指導全旗統計業務培訓。
(六)檢查、審定、管理、出版全旗基本的統計資料,定期向社會公眾發佈全旗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規劃、協調全旗社會統計信息諮詢服務工作,積極培育和發展信息諮詢服務市場。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旗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體系,組織協調和統一管理各蘇木鎮、各部門的統計數據庫。
(八)完成上級調查隊佈置的城市社會經濟調查、農村牧區社會經濟調查等各項統計調查任務;接受地方政府交辦的有關調查任務;完成上級調查隊交辦的地方調查任務。
(九)承辦旗人民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1] 

烏審旗統計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旗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文件起草和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機關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資等工作;指導統計教育和培訓;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統計設計管理與政策法規股
擬定全旗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貫徹各類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定管理全旗各類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核部門統計標準和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擬定中長期統計體制改革方案及實施辦法;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檢查,依法組織查處重大統計違法案件;負責規範性文件的審查和備案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和核算股
對全旗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查;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全旗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負責整理編輯全旗以及分地區的經濟、科技、社會綜合統計資料併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承辦統計新聞發佈會;負責承擔幹部考核部門對蘇木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核指標的監測工作。
(四)投資、工交、能源統計股
負責擬定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擬定全旗工業和運輸、郵電業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擬定全旗能源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節能降耗工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全旗能源平衡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領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五)貿易、服務業、人口就業、社會科技統計股
負責擬定全旗貿易、服務業、社會、科技、人口、勞動力、勞動工資統計制度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貿易、服務業、人口和就業、科技、兒童、婦女發展評估工作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六)城市社會經濟調查股
組織實施市局和旗委、政府下達的城鎮調查任務;開展城鎮基本情況統計和城鎮住户、物價等抽樣調查及城鎮有關專項調查;蒐集、整理、提供城鎮居民的消費、收支及生活狀況的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七)農村牧區社會經濟調查股
組織實施全旗農、林、牧、漁業生產等各項農村牧區經濟統計調查;組織實施農村牧區自然災害情況和農村牧區貧困監測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進行相關的統計分析。 [1] 

烏審旗統計局人員編制

旗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另核定機關後勤工作人員事業編制1名。 [1] 

烏審旗統計局現任領導

局長:韓建成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