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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炭存性

鎖定
炒炭存性是指藥物在炒炭時只能使其部分炭化,更不能灰化,未炭化部分仍應保存藥物的固有氣味。
中文名
炒炭存性
定    義
藥物在炒炭時只能使其部分炭化,更不能灰化,未炭化部分仍應保存藥物的固有氣味

目錄

炒炭存性簡介

炒炭要求存性。花、葉、草等類藥材炒炭後仍可清晰分辨藥物原形,如槐米、側柏葉、荊芥之類。

炒炭存性炒炭

將淨藥材或切製品置熱鍋內,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內部焦黃色或至規定程度時,噴淋清水少許,熄滅火星,取出,晾乾的炮製方法。
目的: (1)增強或產生止血作用,如槐花、貫仲、苦蔘等 (2)緩和藥性,降低毒副作用,如山楂、烏梅等。 注意事項:(1)炒炭存性,防太過或不及;(2)根據藥物質地、大小、決定所用火力或火候。(3)炒炭過程中及時噴酒清水熄滅火星,防止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