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炒作

(非常規宣傳的手段)

鎖定
炒作,是一個動詞。
(1)指藉助媒體反覆進行誇大、不切實際的宣傳,以擴大影響;如:新聞炒作。(2)指頻繁地買進賣出,製造聲勢,以從中牟利。如:該股票經輪番炒作,股價飆升。 [1] 
炒作是一種不斷翻新的商業技巧,基本的目的是人氣,也就是大眾的注意力,最終目的是名氣和金錢。
中文名
炒作
外文名
Speculation
拼    音
chǎo zuò
來    源
網絡、新聞媒體
現    在
新型傳播模式

炒作涵義

炒作定義

《漢語大詞典》
解釋:為擴大人或事物的影響而通過媒體做反覆的宣傳。
用例:經過一番新聞炒作,這位歌星名氣大振。 [2] 
《現代漢語新詞語詞典》
解釋及用例:(1)指藉助媒體反覆進行誇大、不切實際的宣傳,以擴大影響;如:新聞炒作。(2)指頻繁地買進賣出,製造聲勢,以從中牟利。如:該股票經輪番炒作,股價飆升。 [1] 
《炒作學》(該書籍作者為爭議作家):“一項高智商的艱苦的運動”,“從切入點的發掘,到概念的提煉、議題的設置、步驟的分解再到控制主流言論比例和品牌的拓展與延伸”,“每一次成功的炒作都絕非是唾手可得,其中必定孕育着厚重的文化,凝聚着絕高的智慧。” [3]  [5] 
華聲在線(作者:羅志淵)炒作是指為擴大人或事物的影響而通過媒體做反覆的宣傳。事實上,炒作是一箇中性詞,並不能因為當今社會對“炒作”一詞持有偏見而否定其應有的意義,因多數人是負面炒作,為了金錢和名氣,不擇手段炒作,所以公眾普遍認為炒作是貶義詞。 [4] 
張一一(自詡為“中國第一位職業炒作工作者”):“炒作”一詞最精準的定義,應是“在最短的時間內,以最佳的創意和最低的成本,而最終實現的最大化的傳播效應。” [5] 
淨水器網:炒作是有意通過透露某種似是而非的緋聞或異常現象來吸引媒體報道,以使自身達到某種得名或獲利的目的,沒事找事的事件營銷。 [8] 

炒作分類

根據炒作專家中國炒作網的總結,“炒作”分為以下:
炒作 炒作
1、根據炒作對象分類:炒產品;炒概念;炒品牌;炒模式;炒紅人;炒明星;炒名人;炒企業;炒網站;炒活動;炒股市;炒樓市;……
2、根據炒作方式分類:網絡炒作;品牌炒作;事件炒作;新聞炒作;商業炒作;公關炒作;營銷炒作;資本炒作;緋聞炒作;娛樂炒作;話題炒作;口碑炒作;聯合炒作;內幕炒作;政府炒作;財經炒作;地產炒作;招商炒作……

炒作性質

炒作炒作的利弊

炒作是把雙刃劍,運用好了能起到很好的宣傳和美名,運用不好會讓目標客户反感。 [8] 

炒作炒作的目的

炒作是一種不斷翻新的商業技巧,基本的目的是人氣,也就是大眾的注意力,最終目的是名氣和金錢。 [6] 
炒作的真正目的:炒作是社會商業活動中一種必不可少的營銷方式,它的初始性是讓事件或人物達到轟動性的社會效應,但最終目的是實現利益最大化的商業價值,炒作的實質就是實現商業利益的最大化。(碩士論文) [7] 
炒作就像是軍事上的佯攻,有聲東擊西之類古老的妙術,關於炒作的書,就是策劃之類的謀略作品。炒作是一種客觀行為,一種純技術操作,一種藝術技巧,一種冷靜無情,深思熟慮的策劃活動。炒作是一種巧妙的不勞而獲,性質同股市裏的大户圈錢,房地產商的買賣樓花,官商勾結天衣無縫的化公為私一樣。錢是不會自動流進你的腰包的,真正的名望要付出血汗,走一條艱辛的道路。炒作不是耐不住寂寞,而是使一切寂寞。炒作不是某一個人的無聊,而是使大眾一齊無聊。炒作的樂趣只有在掀起炒作的人的心理才充溢。(證券時報網) [6] 

炒作信任危機

炒作 炒作
根據2010年4月8日的《深圳特區報》的所發表的信息《網絡炒作遭遇信任危機》的文章報道説:一位專家在分析一些新聞屢屢通過網絡興風作浪的原因時指出,傳統媒體一般具有很強的社會責任感和把關意識,通常不會提供不準確的報道,因此多年來人們養成了對媒體的高度信任感。在網絡時代,人們開始通過網絡獲取信息,習慣地將信任拓展到網站提供的信息上,卻不知道由於網絡推手的干擾,網站、特別是商業網站提供的信息已經大大偏離了事物的本來面目。 [9] 
2011年11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展開調查,共有2359人蔘與此次活動。調查結果顯示,只有2.1%的網民認為網絡熱炒的事件和人物“都是真實的”,還有9.1%的網友乾脆説“幾乎沒有一件是真實的”,但是90.3%的網友擔心,越來越多的網絡炒作會引發公眾對網絡信息的信任危機 [9] 
一位活躍於論壇的知名網友表示,看看MSN紅心愛國簽名活動、恆源祥“賀歲廣告門”事件、五糧液“最美酒模”等等,當時轟轟烈烈,如今只是過眼雲煙。過多過濫的網絡炒作,將會產生信任危機,相信這是所有網絡推手們不願意看到的。 [10] 
如何建立公眾對網絡的信任
有網友提出,對網絡推手不僅僅是識別,更應該打擊。網絡推手常常化身為“網絡殺手”。當網絡推手在力捧某個人、某件事物時,他們是推手;當網絡推手在詆譭某個人、某件事物時,他們又會變成“殺手”。因此,不管是網絡推手還是“網絡殺手”,不僅僅需要識別,更需要遏制和打擊。
一位律師認為,從法律層面,網絡推手在網上打壓競爭者至少屬於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責任。但難點在於,如果起訴,就要證明僱用者與發帖者之間有僱傭關係,而這單靠一個企業是很難做到的,取證極為困難。“政府有義務對此問題重視起來,加強監管,對企業僱用網絡打手打壓對手進行查處,解決受害人取證難的同時也維護了正常的競爭,企業自身也要樹立起可以反擊的理念。
對於時下走紅網絡的事件或人物,一位業界人士認為,解決網絡虛假問題,最根本的辦法還是網絡實名制
2009年光明日報發文《識別網絡推手正確把握輿情》稱,網絡媒體作為一種新興的媒體,互聯網管理中還存在很多空白,這才給網絡推手留下了活動的空間,藉助這個強大的傳播平台,牟取不法利益。專家呼籲遏制和打擊網絡推手,要加強對網站的管理。對於那些罔顧新聞道德、縱容網絡推手,為網絡推手的活動提供温牀的網站,要進行嚴肅的處理。對於一些易於被網絡推手所利用的網絡傳播形式,要及時進行研究,加強監管。網站作為網絡精神食糧的提供者,更應該加強行業自律,主動行動起來,與網絡推手劃清界限,禁止網絡推手滲透到網絡編輯、論壇版主等崗位上來。 [11]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