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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害羣發期
鎖定
- 中文名
- 災害羣發期
- 解 釋
- 自然災害羣發期
災害羣發期分類
根據災種類型分為兩類:一類是單種災害羣發期,只涉及一種災害,較易發現,如氣候變化的小冰河期、太陽活動的蒙德爾極小期等;另一類是多種災害羣發期。
單種災害羣發期的定性界定是以時間尺度為標誌、聚類分析為手段,尋找一種能客觀反映災害發生時間之間親疏關係的統計量,然後據此把災害發生時間分成若干類,其中災害發生時間的平均間隔較短的一類,稱為災害羣發期。多種災害羣發期的定性界定是以單種災害羣發期定性界定的方式,先確定單種災害羣發期,再考察這些羣發期時段是否基本一致,如果基本一致,則可認為是多種災害羣發期。
災害羣發期歷史
中國歷史上已被認作多種災害羣發期的有夏禹洪水期(前2000年左右)、兩漢時期災害羣發期(公元前200~公元200年)、明清時期災害羣發期(1500~1700)、清末時期災害羣發期(1870~19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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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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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災害羣發期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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