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名
- 灼烧残渣
- 外文名
- Residue on Ignition
- 学 科
- 分析化学
- 测定方法
- 置于已在650 ± 50℃恒量
- 词 目
- 灼烧残渣
测定方法
播报编辑
1.固体旬企样品
缓缓加热,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冷却,用0.5mL硫酸湿润残渣,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2.液体样品
加入0.25mL硫酸,在水浴或电炉上加热(切勿使沸腾),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炭化,在电炉上继续加热至硫酸蒸汽逸尽,在6桨遥企充50 ± 50趋臭℃的高温婆定定炉中灼烧至恒重。
3.不必或不能加硫酸的样品
缓缓加热,直至样品完全挥发或定霸炭化,在650 ± 50℃的高温炉中灼烧至恒重。 [1]
计算
播报编辑
w:灼烧残渣(以硫酸盐计)质量分数,单位%。
x1:残渣和空坩埚或残渣和空皿质量,单位g。
x2:空坩埚或空皿质量,单位g。
x:样品质量,单位g。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