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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水質
鎖定
- 中文名
- 灌排水質
- 外文名
- Irrigation and drainage water quality
- 行 業
- 水處理
灌排水質標準
灌排水質灌溉水
為評定灌溉水質的優劣,世界各國相繼頒佈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這些標準大都是依據兩種灌溉水源而制定的。第一種水源為天然水,其水質標準主要考慮含鹽量、水温和含沙量。中國規定用全鹽量表示,其標準值依不同土壤類型在1~2g/L之間。水温的標準在各國基本相同,大致都限制在35℃以下。含沙量標準,不僅與水中泥沙含量多少有關,而且與泥沙顆粒粗細有關;顆粒細時,允許含沙量大一些的水引入灌區。一般規定含沙量超過15~30kg/m3時(視渠道水流挾沙能力大小而定,淤灌除外)即停止引水。第二種水源為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其水質標準主要是限制有害物質對農業生產的危害。為此,要規定含鹽量、有機污染物、無機污染物、放射性物質及有害微生物菌族等的最高允許濃度值。 為了合理利用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水、肥資源,世界各國都積極慎重地發展污水灌溉,並制定了水質標準。中國國家環境保護局於1985年頒佈了《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對天然水及廢污水的污染物允許含量都作了規定。
為防止農田污染,引用廢污水必須經過淨化處理,使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後才能用於灌溉;利用鹹水或含鹽水灌溉,必須實行合理的灌溉制度,並採取適當的排水措施,以防止土壤次生鹽鹼化。為了保護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促進農業生產和地區環境的良性循環,必須在嚴格控制引入農田水的質量的同時,加強對農田中農藥、化肥和土壤改良劑使用量以及施加方式與時間的管理。
在評價灌溉水的適用性時,還要考慮地區農業特徵及用水的具體條件,包括土壤、作物、氣候條件以及灌溉、排水方式和田間管理措施等,以便作出綜合判斷。
灌排水質排水
農田排水不論是排入地表水體或地下水體,或者再利用於農業灌溉,其水質均對引入者的生態環境及使用對象產生影響。例如,高含鹽濃度的沖洗水排入江河或引入農田,會增加水體及土壤的含鹽量;富含氮、磷等營養物質的排水進入湖泊、水庫,會導致湖泊、水庫的富營養化;硝酸鹽及胺類物質進入地下水再被抽出飲用,會影響人體健康;農藥殘留物通過排水轉入水體,會影響魚類及水生生物生長等。因此,由農田徑流及農田排水造成的面源污染問題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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