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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瀘州市國家税務局為全職能局,按照行政區劃設置。瀘州市國家税務局現設13個內設機構(正科級)、3個直屬機構(稽查局為副處級,直屬税務分局、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為正科級)、3個事業單位(正科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科(正科級)。 [1] 
2018年7月5日上午,國家税務總局瀘州市税務局正式掛牌,標誌着原瀘州市國家税務局、瀘州市地方税務局正式合併。 [2] 
中文名
瀘州市國家税務局
主要領導
苟茂林(黨委書記、局長) [3] 
位    置
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釣魚台路32號 [4] 
郵政編碼
646000 [4] 
主要榮譽
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 [5] 

瀘州市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貫徹執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爭税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税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專業化服務,負責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及税源管理;
8.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税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四川省國家税務局和瀘州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瀘州市國家税務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5] 

瀘州市國家税務局受理時間

夏季8:30-12:00,15:00-18:30;
冬季8:30-12:00,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