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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財政局

鎖定
瀋陽市財政局是瀋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財税方針、政策,擬訂市財税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1] 
中文名
瀋陽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瀋陽市瀋河區北一經街78號
性    質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邱立全

瀋陽市財政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税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市財税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區、縣(市)、開發區及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二)起草本市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研究我市經濟社會中的財税重大問題,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市本級和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和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區、縣(市)及開發區財政管理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市管理權限內有關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財政票據,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彩票管理政策和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五)組織制定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財政國庫業務,按規定管理國庫現金。
(六)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監督管理採購活動,組織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活動。
(七)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參與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及國有企業改革等相關工作,管理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的相關專項資金,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
(八)負責審核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監繳市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貫徹國家、省企業財務管理法規和制度。
(九)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省和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全市及市本級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與健康等支出。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政策、制度,擬訂全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按規定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參與涉外債務談判。
(十二)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相關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金融相關政策等。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
(十三)制定全市會計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四)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十五)根據應急管理工作需要,落實市本級應急管理專項資金預算安排,支持政府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監督市本級應急管理專項資金的使用。
(十六)加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黨組織建設工作職責。
(十七)本部門具體行政職權見政府門户網站公佈的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及相關標準,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規定負責制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產權界定、清查登記及資產處置工作,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3)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對本單位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並按規定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
2.與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市直公務用車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執法執勤公務用車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
(2)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制定市本級其他公務用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和牌照管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和行政執法用車管理平台建設與管理工作。
3.與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財政局負責與國家財政部、省財政廳溝通協調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政府採購監管等工作,落實中央財政和市財政有關獎補政策,對PPP項目涉及的財政補貼實行預算管理等。
(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PPP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完善體制機制,強化PPP項目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的規劃、審核、儲備等工作,並適時發佈和組織推介,對各區、縣(市)政府PPP工作情況進行績效考核等。

瀋陽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辦、檔案、信息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新聞宣傳、政務公開、調研、建議提案辦理、信訪、門户網站建設、輿情應對等工作,承擔財務、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及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和安全保衞等工作。
(二)綜合處。擬訂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規章制度,協調開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工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參與實施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工作,負責廉租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職工住房貨幣化補貼、供熱補貼等資金分配政策和預算管理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三)法規處。負責法制工作。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市政府規章草案,承擔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監督全市財政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指導全市財政系統依法行政和開展普法教育,承擔有關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
(四)會計處(行政審批處)。貫徹執行會計法律、法規和制度,擬訂全市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政府會計準則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管理會計標準、內部控制規範、會計信息化標準,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組織開展會計人員教育培訓。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
(五)預算處(税政處)。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宏觀調控政策建議,擬訂市管理權限內有關税收政策及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全市預決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市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承擔市對區、縣(市)、開發區的轉移支付工作,彙總全市年度地方財政預算,監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規及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税源調查分析。
(六)國庫處。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組織實施總預算會計制度,進行總預算會計核算,編制市本級財政決算草案,彙總全市財政決算和部門決算,組織實施財政決算報告及報表公開,組織實施政府財務報告的編制管理,組織實施政府非税收入國庫集中收繳,承擔國庫資金調度和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管理財政專户和預算單位賬户。
(七)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擬訂政府採購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政府採購活動並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承擔集中採購機構監督考核和採購代理機構管理工作。
(八)非税收入管理處。擬訂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和管理非税收入項目庫,組織市本級非税收入徵管,管理財政票據及稽查工作。
(九)資產管理處。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政策,承擔市本級執法執勤公務用車編制、調配、更新、處置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資產年報、產權登記彙總等,負責市本級資產配置,建立國有資產報告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行政政法處。承擔行政、政法、黨派、羣團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黨政機關、政法部門、黨派、羣團以及地方財政負擔的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擬訂黨政機關政務活動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一)教科文處。承擔教育、文化和旅遊、體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文化和旅遊及體彩公益金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市本級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與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二)經濟建設處。承擔城鄉建設、自然資源(林業和草原)、生態環境、房產、綜合執法(園林)、交通運輸、市政公用、水務、人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城市公用基礎設施公益性企業財政補貼政策,承擔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財政財務管理,承擔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組織編制市本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預決算和土地儲備資金收支預決算,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竣工決算,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三)農業農村處。承擔農業農村、現代農業研發服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業、農田建設和管理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承擔鄉村振興、扶貧等相關財政工作,承擔全市農村綜合改革工作和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四)社會保障處。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醫療保障、退役軍人事務、殘聯、紅十字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參與全市就業和社會保障、醫療衞生健康等政策體系的建立,管理全市社會保障和就業、民政、醫療衞生健康及福彩公益金支出,擬訂全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和預決算相關財政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五)企業處。承擔發展與改革(糧食和物資儲備)、應急管理、科技、國資、大數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提出支持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政策,承擔科技創新、應急管理、新興產業等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擬訂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並組織實施,審核和彙總編報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牽頭協調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負責中央駐沈企業改革、改制下劃資金管理等相關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六)工業處。承擔工業和信息化、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工業發展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市直國有工業企業的改革、改制等相關工作,從財政角度對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評價與分析,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七)流通處。承擔商務、貿促會、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並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承擔內外貿、糧食流通、供銷等相關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監管分管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十八)金融處。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承擔金融方面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推廣運用PPP財政相關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屬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市屬國有金融企業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財務管理、全口徑報告等相關管理工作,並指導各區縣(市)財政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瀋陽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的使用監管,負責對接國家、省有關基金,指導監督市級相關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管理相關工作。按規定開展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贈)款項目申報及資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九)財政監督處。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二十)績效管理處。負責擬定預算財政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細則,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共性績效指標框架,組織構建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核心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開展市本級預算績效目標編制、審核、批覆以及運行監控、實施評價、考核,指導區、縣(市)財政部門全面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評價結果應用。
(二十一)債務計劃處。擬訂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和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負責全市政府債務規模控制,按國家、省要求組織協調地方政府債券發行相關工作,牽頭組織編制年度政府債券發行計劃,組織新增債券申報,分批次做好債券發行工作,完善發行費用繳納及協議簽定等後續工作。
(二十二)債務統計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預算管理,編制市本級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預算。負責全市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綜合統計,編制市本級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統計報告。承擔對全市政府債務管理工作的績效評價及政府債務公開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資產管理工作。
(二十三)債務風險管理處。負責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的風險預警管理,防控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風險,負責政府債務及政府相關債務風險應急處置管理。
(二十四)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黨羣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與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合署辦公。 [5] 

瀋陽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黨組書記:邱立全
副局長(副廳級):高洪光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金威
副局長、黨組成員:宋莉
副局長、黨組成員:孫曉軍
副局長、黨組成員:張萬慶
市財源建設管理辦公室主任:金海豔 [4] 

瀋陽市財政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23日,瀋陽市財政局預算處黨支部被中共瀋陽市委授予“瀋陽市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3] 
2021年7月,瀋陽市財政局行政政法處黨支部被中共遼寧省委授予“遼寧省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