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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教育局

鎖定
瀋陽市教育局是瀋陽市人民政府下設職能部門,為副廳級,與瀋陽市委教科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1] 
現任瀋陽市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共瀋陽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組長(兼),市委教科工作委員會副書記(兼):孫常福。 [2]  [5] 
中文名
瀋陽市教育局
辦公地址
瀋陽市瀋河區北二經街55號
性    質
政府下設職能部門
現任局長
孫常福

瀋陽市教育局機構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及相關法律法規及省有關要求;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教育法規,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二)負責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和全市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改革;推進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負責市屬學校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教師管理工作;統籌規劃和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四)負責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情況,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外對瀋陽的教育援助、教育貸款,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基建投資政策。
(五)負責統籌全市城鄉義務教育均衡配置,指導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工作,實行學校標準化建設,大力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市基礎教育教學課程改革工作,選用、徵訂和管理基礎教育課程教材,制定地方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六)負責擬訂語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編制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化和標準化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普通話師資培訓及普通話測試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七)統籌管理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八)負責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發展與改革;負責全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
(九)指導市屬高等學校改革與發展;指導市屬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協調指導市屬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和地方創新體系建設。
(十)承擔全市教育督導實施工作,開展教育評估監測,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的德育工作、美育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勞動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各類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審批工作;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
(十三)負責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協調開展同港澳台地區的教育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國際學生、港澳台學生和華僑子女在沈就學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指導全市教科系統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幹部教育工作和統戰、羣團工作。
(十五)本部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在市政府門户網站上公佈。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畢業生離校後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 [1] 

瀋陽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處)。負責綜合、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督查督辦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和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績效考評及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負責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文字綜合,審核綜合性教育法規草案,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機關依法行政以及涉及法律問題有關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負責教育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和檢查,承擔行政複議、申訴和應訴的有關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普法工作,統籌協調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
(三)發展規劃處(行政審批處)。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設施佈局規劃,擬訂全市教育基本建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類中等學校招生計劃編制和招生錄取審批工作,負責市本級教育房地產管理,指導區、縣(市)教育房地產管理,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設立、變更和撤併審批,負責教育統計工作。
(四)財務審計處。統籌管理國家及省市下撥的教育經費,參與擬訂全市教育收費政策,負責市本級教育內部審計,負責本級財務和政府採購管理、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扶困助學工作。
(五)學前教育處。組織擬訂全市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學前教育階段保育、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學前教育教學和課程改革、幼兒園設施設備、玩教具和圖書配備工作,承擔省定學前教育評估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0-6歲兒童家長科學育兒指導工作。
(六)基礎教育一處。負責全市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教育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義務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義務教育基本教學文件及教育教學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統籌負責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統籌管理全市特殊教育,負責全市義務教育教材選用、徵訂和管理工作,參與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工作。
(七)基礎教育二處(民族教育處)。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含民辦)教育管理工作,擬訂普通高中教育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普通高中學校管理文件及評估標準,指導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工作,負責全市高中學籍管理,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環境、科技專項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教育教材選用、徵訂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民族教育工作。
(八)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負責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政策和教學指導文件,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的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德育工作與學籍管理工作。對學習型城市建設提出建議,管理並推動全市成人(老年)教育工作,負責繼續教育隊伍建設,指導推動全市社區教育工作,推進社區教育網絡實體建設,負責市學習型城市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民辦教育管理處。統籌民辦教育發展政策的擬訂並組織實施,指導民辦教育改革工作,指導區縣做好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民心網、市長信箱和市民熱線等的諮詢及信訪投訴辦理工作。
(十)德育處。負責全市中小學校德育工作,擬訂德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基本文件及評估標準,負責德育工作隊伍建設,協調有關部門促進學校、家庭和社會三位一體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體系建設。
(十一)國際交流合作處。負責全市教育的國際交流和港澳台合作,負責國際學生、港澳台學生和華僑子女在沈就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和管理工作。按權限負責全市中外合作辦學的審核和管理工作、自費留學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漢語國際推廣、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十二)教師工作處。指導全市中小學師德建設和幹部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編制全市中小學校(幼兒園)幹部教師培訓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學校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師範類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直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三)督導處。擬訂全市教育督導規章、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教育督導工作,指導區縣教育督導工作,承擔對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督導檢查和評估,督導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質量監測工作,負責督學、評估和監測隊伍建設,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
(十四)信息化處(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對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設進行統籌規劃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信息化的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教育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整合工作。擬訂語言文字工作地方政策和規劃,組織開展全市語言文字規範化、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承擔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五)招生工作處。負責中等學校招生政策擬訂工作,負責組織中等學校招生命題及錄取工作;以及各類招生考試保障服務工作。
(十六)安全教育處。擬訂全市中小學校安全教育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防範和整治校園欺凌工作,指導中小學校應急處置工作,承擔市校車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負責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衞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統籌管理中小學校衞生保健所和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工作,參與學校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指導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協調城鎮居民(未成年人)醫療保險等工作,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紅十字會的工作。
(十八)宣傳與統戰部(高校工作處)。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宣傳和統戰工作。協調在沈高等學校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務,服務在沈高等學校發展建設,組織在沈高等學校加強與瀋陽的交流合作,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在本地轉化,組織擬訂市屬高等教育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市屬高等學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與管理工作,負責市屬高等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和社會保險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市屬高等學校宣傳、學生工作隊伍建設。
(十九)組織部(學校黨建工作處)。統籌協調全市教科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市屬高校、中小學校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羣團工作,指導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工作,組織黨的建設和理論研究。
(二十)科研單位工作處。指導在沈科研設計單位的黨建工作,協調在沈科研設計單位涉及地方性行政事務,服務在沈科研設計單位發展建設,組織在沈科研設計單位加強與瀋陽地方的交流合作,促進高新技術成果在本地轉化。
(二十一)機關黨委辦公室(幹部人事處)。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建工作,負責機關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及直屬單位領導幹部隊伍設及管理工作,負責人才工作。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幹部人事處合署辦公。 [1] 

瀋陽市教育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兼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組長,市委教科工委副書記:孫常福
一級巡視員:閆鳳霞 [7]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志民
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國榮
黨組成員、副局長:崔巍
黨組成員、市委教科工委專職副書記:霍泓
市委教科工委專職委員:王朝巍
市政府主任督學,兼市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王建豔
二級巡視員:趙仁君
一級調研員:盧娜 [6]  [8] 

瀋陽市教育局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20日,瀋陽市教育局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3] 
2021年4月,瀋陽市教育局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處被授予“遼寧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