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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港航局

鎖定
濟寧市港航局隸屬於濟寧市人民政府的政府部門。
中文名
濟寧市港航局
地    區
濟寧市
工作內容
港航工作
類    型
行政機關

濟寧市港航局主要職責

制定全市港航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市水路運輸發展規劃,監督管理全市水路運輸市場和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規範市場行為,負責全市水路運輸的船舶檢驗、船員培訓及全市港口、航道佈局規劃,組織港航基礎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和全市航運規費的徵收、管理。市港航局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科技教育科、水運安全科、航政法規科、監察室、離退休幹部科八個科室,下轄21個事業單位,其中: 市地方海事局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市航道管理處、市水路交通稽查支隊為副處級事業單位。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交通運輸廳、省廳港航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港航事業發展迅猛,特別是“九五”以來,港航基礎設施建設連上新台階,京杭運河濟寧至韓莊段140公里三級航道、韓莊二線船閘、微山二線船閘、白馬河航道及濟寧港郭莊、泗河口、微山、太平、留莊、付村、躍進、祥城、龍拱作業區等一大批港航基礎設施相繼投入使用。京杭運河北延工程長溝船閘、鄧樓船閘、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微山一線船閘改造工程、太平作業區、濟寧運河物流交易服務中心等重點項目正在緊張建設中。全市通航里程已達1100多公里,其中三級航道153公里(京杭運河濟寧至台兒莊段三級航道199公里),擁有二級船閘2座,三級船閘1座,在建二級船閘3座,1港8港區26個作業區47處碼頭,總吞吐能力6000多萬噸。全市水運企業已發展到142家,擁有各類運輸船舶8600餘艘,其中長航營運貨船7915艘,運力607萬載重噸。全市已形成集船舶運輸、港口裝卸、物資營銷、船舶製造與檢驗、海事、水路交通稽查和航政、運政管理於一體的綜合航運體系,年完成港口吞吐量4000多萬噸,貨物週轉量100多億噸公里, 運力和運量均佔全省內河水路運輸的80%以上;航運業及相關產業生產總值達100億元,港航從業人員20多萬人,年上交國家規費和税收近10億元。航運業已經成為濟寧經濟的支柱產業之一

濟寧市港航局最新動態

最近有網友在新華網論壇發出了一個呼籲的帖子.結果該帖被《中華新聞網》編輯發現評論了一番.隨後卻遭到中國網.消費日報網.中國經濟網等相關網站以《濟寧市港航局領導遲遲不批證到底為哪般?》為標題開始了報道.以下為新聞原文
新聞前言:
俗話説的好,民以食為天,以政府為靠山,如果老百姓沒有了糧食便會餓死,沒有了政府的幫助便會失去生存的依靠,甚至會導致家破人亡。假如説某些地方的政府官員不但沒有為老百姓作為依靠,反而利用手中的權利對老百姓處處刁難,那這種行為是不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山東濟寧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5位創業農民因濟寧港航局故意為難·遲遲不給批證傾家蕩產。
事情經過:
近日有網友在發展論壇曝出一個關於《濟寧市港航局恣意妄為,故意刁難,違法行政》的帖子,同時呼籲濟寧市港航局儘快下放微山縣內河永盛小碼頭的行政審批以及相關部門與媒體的關注。
在2003年分別來自微山縣的宋紅旗.王明銀.魚台縣的郝為來.張元君.張超.5位農民為了創造就業崗位以及使自己的家庭生活更好一些共同投資.在微山縣京杭運河興建了一處貨運碼頭,為了經營港口活動的合法性,5人在2010年向濟寧市港航局開始申辦《港口經營許可證》。並在濟寧市港航局相關領導的指導下,註冊成立了公司(永盛碼頭)完善了各項行政許可審批手續。在2013年的3月濟寧市港航局依照交通部的相關條例委託濟寧水運工程規劃設計院對永盛碼頭進行了檢測評估得出的結論是基本滿足300噸位船舶安全靠離·裝卸作業的要求.並提出了10項整改建議.此後5人並對該碼頭一一進行了整改。
在整改過後的2013年7月17日5位農民正式向濟寧市港航局申請《港口經營許可證》並且提交了相關資料。在7月21日由濟寧港航局副局長彭左軍帶領運管處.海事處.安全處.航道處.航管處.五部門相關技術小組到永盛碼頭進行檢測評估後沒有提出任何異議。在8月9日至15日.濟寧市局長宋科·工程師高永剛·分管局長時均林·主管部門負責人伊清分別在報件上簽字,在8月16日伊清親口告訴5位農民行政審批全部完成,叫他們在8月20日前去領證。
領證困難:
當5位農民如約來到伊清辦公室領證的時候,卻大受打擊,伊清卻以:魚台縣一碼頭帶人上訪反對給你們發證,領導讓停一停為由沒有將證發給5位農民.在此後的日子裏濟寧市港航局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諉搪塞不給發證,一直持續到2014年的4月。在無耐的情況下5人請求了微山縣地方政府出面協調,結果卻遭到濟寧市港航局的拒絕.
在6月5日濟寧市港航局突然召開永盛碼頭申辦《港口經營許可證》座談會.在座談會上濟寧市港航局法規科長趙紹啓聲稱:永盛碼頭提供的資料不符合老舊碼頭規定,申辦《港口經營許可證》需要提供2004年1月1日前的相關資料。而事實上永盛碼頭建於2003年,《港口法》是在2004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那麼就很明顯的説明永盛碼頭符合老舊碼頭.因此5位農民在現場進行了反駁.因雙方意見不同最終座談會不歡而散.5位農民為了一個《港口經營許可證》耗費了三年多時間,一千多萬資金,賣了車賣了樓,清了家當了產最終還是沒有批下來。
新聞結語:
在如今經濟蒸蒸日上的社會上,老百姓創業更不易,國家一再的加大力度扶持,然而總是有一些行為不檢的官員頂着法律法規把權利玩弄於鼓掌之間.單根據濟寧市港航局主管伊清的出爾反爾,故意拖延搪塞不給農民發證來看.到底是為的什麼?是禮沒到?還是吃了另一夥碼頭業主的好處?還是上級領導真的叫停一停?不僅試問港航局局長都簽字了,一個小小的主管誰給他這樣大的權利頂着上司辦事,在看濟寧市港航局法規科長趙紹啓的行為又是為哪般呢?明明知道國家港口法是在2004年1月1日實施的,那為什麼非要逼着公雞下蛋呢?難道也是禮沒到?對於這些情況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還是希望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制止這種行為發生,多為老百姓辦點事實!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