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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城鄉規劃局

鎖定
濟寧市城鄉規劃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測量工作。
中文名
濟寧市城鄉規劃局
建築面積
16000餘平方米
位    置
太白湖新區濟寧大道北、公主路東
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日9:30-16:30

濟寧市城鄉規劃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城鄉規劃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受市政府委託,組織編制都市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負責組織規劃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報批和實施管理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歷史優秀建築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
(三)負責城鄉建設的規劃審批管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較大工程的規劃審核、評審工作;對規劃區內建設工程選址和佈局進行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進行規劃管理,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對規劃區內各項建設進行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規劃區內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工程進行規劃管理,核發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鄉、村莊規劃區內各項建設進行規劃管理,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四)負責城鄉建設的規劃批後監督。對已批准建設項目的實施進行跟蹤監督,對建設工程進行規劃驗收,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五)指導各縣(市)城鄉規劃工作。指導各縣(市)城市、鎮、鄉和村莊規劃的編制與實施工作;指導全市規劃隊伍建設。
(六)負責城鄉規劃法制教育;負責城鄉規劃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
(七)負責全市城鎮規劃科學研究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管理工作,組織重大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徵集和規劃建築設計方案的評審工作;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單位資質、註冊規劃師執業資格和城鄉規劃設計市場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測量工作。
(九)參與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濟寧市城鄉規劃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城鄉規劃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應急值班、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新聞發佈、保密、信息、信訪、調研、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計劃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全市註冊規劃師執業資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規劃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
(三)規劃編制科
組織都市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報批工作;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及建築設計方案徵集、評審工作;負責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市直其他部門組織編制的專項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內鎮、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城鎮規劃科學研究和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規劃編制職責範圍內有關成果的管理和綜合利用;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測量工作;承擔對歷史文化名城、街區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承擔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各縣(市)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城鄉統籌規劃的編制、報批工作;指導各縣(市)鎮、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參與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
(四)規劃建設科
負責行政區域內屬於國家和省的大、中型建設項目和區域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選址的初審工作;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方案審查工作;負責提出用地規劃條件;負責建設項目修建性詳細規劃方案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工作,對各類建設工程提出建築設計要求,對建築的使用性質、體量、色彩和造型進行把關,進行建築施工圖規劃審查;負責審核城市規劃區內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工程的規劃及建築設計方案;承擔對歷史(優秀)建築、工業遺產相關的審查報批和保護監督工作;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和較大工程的規劃審核、評審工作。
(五)許可服務科
牽頭推進局簡政放權、政府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牽頭協調事項辦理過程中涉及到的相關機構與人員事項;負責規劃許可審批事項的受理、辦理和辦結工作,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合格證等規劃許可證件;負責規劃許可審批事項辦理程序與流程的設計、優化、簡化,擬訂服務窗口內部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許可審批事項的宣傳、諮詢和解答;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行政權力事項內容,改進服務方式;負責規劃管理審批相關事項的統計和備案工作。
(六)法制監察科
負責城鄉規劃管理的政策研究;負責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宣傳,起草擬定城鄉規劃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文件;負責承擔建設工程規劃驗線和竣工規劃核實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法制教育;負責規劃行政許可聽證、複議、應訴和信訪工作。
(七)市政規劃科
負責市政交通規劃的政策研究;負責市政交通規劃的管理和綜合協調;負責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城市規劃區內道路交通、橋樑、給排水、電力、電信、熱力、燃氣、有線電視等各項市政工程設施的選址、規劃及工程設計方案;負責市政工程的開工現場驗線、竣工規劃驗收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和各類市政管線工程規劃實施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市政規劃職責範圍內有關成果的管理和綜合利用。
(八)機關黨委(掛機關黨建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