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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寧市公安局

鎖定
濟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04年被市編委定為正縣級事業單位,直屬4個勤務大隊(一、二、三、四勤務大隊),內部設置21個科室所隊,(辦公室、政工科、紀委、監察室、行政科、財務科、宣傳科、交管科、科技科、法制科、特殊勤務大隊、巡查大隊、事故大隊、設施大隊、日東高速大隊、京福高速大隊、車管所、駕管科、車管科、車檢科、考試科,)支隊現有工作人員共計662人,其中公務員410人,事業幹部16人,自收自支事業警察3人,事業工人7人,機關工人10人,合同制工人71人,自收自支幹部27人,自收自支工人63人,企業工人4人,保安隊員52人。
中文名
濟寧市公安局
詞    性
名詞
地    點
濟寧市
成立時間
2004年

濟寧市公安局現任領導

局長:李海洋 [1]  [4] 

濟寧市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領導和指揮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全市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違法犯罪信息的綜合分析、研判,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市公安隊伍管理和建設工作,並按規定權限管理幹部;制定教育訓練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公安宣傳和公安系統的表彰獎勵活動;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
(四)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偵查工作,偵辦嚴重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重大案件及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組織指揮跨縣市區以上重大系列案件的偵辦及全市性的集中打擊、搜捕、堵截等統一行動。
(五)負責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指導、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羣體性事件;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户籍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治安保衞工作。
(六)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指導、監督下級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等管理工作;管理濟寧市看守所、濟寧市拘留所。
(七)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按規定承擔國籍、外國人永久居留、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事務;按規定承擔出境、入境和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監督、檢查、指導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
(九)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標準、制度。
(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按規定負責機動車輛登記、駕駛人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公安機關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重要基礎設施、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衞工作。
(十三)負責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5] 

濟寧市公安局所得榮譽

自2003年以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連續3年被評為全省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先進支隊,連續3年被省公安廳評為一等支隊,省公安廳為交警支隊記集體二等功1次;市區暢通工程連續2年被公安部、建設部確定為二等管理水平和全國進步明顯的城市,市政府為交警支隊記集體二等功1次。
2020年11月,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表彰為:山東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 [2] 
2022年2月,被擬表彰為“2021年度山東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3] 
相關領導 相關領導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