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

鎖定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主要負責增值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車輛購置税和出口貨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徵收管理。
中文名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
成立時間
1994年8月
類    別
國家機構
職工數
106人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機構概況

全局現有在職幹部職工106人,內設12個職能科室、2個事業單位,6個管理分局,管轄長清區內3千餘户納税人。 [1]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爭税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單位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税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和税源管理。
(八)負責本單位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單位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單位金税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管理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濟南市國家税務局和長清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2] 

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機構設置

根據工作職責,濟南市長清區國家税務局設13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3個事業單位,級別均為正科級 [3] 
(一)內設機構
1、辦公室
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區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衞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税收宣傳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
2、政策法規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單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税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負責組織對税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税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税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3、税政科
負責流轉税、所得税等税種的税政業務;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負責金税工作流轉税業務的管理、推廣應用及認證報税、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税等税種的納税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税收協定執行、反避税實施、外國居民税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税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税法律事務;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税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税情況並負責對外覆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實施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税收收入數據。
5、納税服務科(辦税服務廳)
組織、協調和指導税務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負責納税人到税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税事項,具體包括税務登記、納税申報、税款徵收、税款解繳、欠税公告、發票購銷、税法宣傳、金税發售、報税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擔車輛購置税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納税服務科與辦税服務廳合署辦公。
6、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徵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和風險管理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
7、人事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8、教育科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並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糾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反黨紀政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10、税源管理科
負責對所轄税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税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服務。負責所轄納税户税務登記及納税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税源預測和分析、重點税源管理跟蹤監控、税收宣傳、納税輔導、税收調研、納税服務、日常檢查、户籍管理、政策送達、税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税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設置4個税源管理科。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二)直屬機構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設4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綜合科、管理科、徵收科、調查科。
(三)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單位後勤服務工作。
3、票證中心
根據計劃負責組織普通發票及其它税收票證的運輸、保管以及庫房管理等工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