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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鎖定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黨組書記、局長、市鄉村振興局局長是孟帥 [1]  [6] 
中文名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
所屬部門
濟南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山東省濟南市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農業農村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戰略、規劃和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參與擬定涉農的財税、價格、金融、保險、擔保、進出口等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
(二)統籌推動發展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指導農村綜合改革,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負責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四)指導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組織擬定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和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業機械化等農業產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業政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機械化和農業機械管理責任,推動農業機械化發展。承擔農墾有關工作。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
(六)負責農產品(含畜產品,下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擬訂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信用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負責提出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依法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和“四荒”資源開發利用。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依法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以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有關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承擔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和服務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負責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獸藥、飼料、種畜禽、漁業苗種、食用菌種、飼草草種、蠶種的監督管理及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獸醫從業人員和獸醫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畜禽屠宰行業管理工作。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發佈農業災情,提出農業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農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指導農業植物和水生動植物防疫檢疫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動物防疫工作。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負責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市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照規定權限對批准後的農業投資項目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指導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有關工作。負責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推動農業對外合作。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四)負責全市扶貧開發工作。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按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扶持標準,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協調組織市直有關部門扶貧工作,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按要求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開發培訓和宣傳工作。
(十五)牽頭負責現代農業、農業生產經營、農業科研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
(十六)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七)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5]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市鄉村振興局局長:孟帥 [9] 
黨組成員、副局長,市鄉村振興局常務副局長:高繼鋒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新軍
黨組成員、副局長:徐蓓
正處級領導幹部(班子成員):劉振偉
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王斌
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許平
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黃振鵬
二級巡視員:謝天目
二級巡視員:王奉光
二級巡視員:趙建民
二級巡視員:袁傳溪 [9]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

市農業農村局設22個職能處室和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市委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信訪、後勤服務、新聞宣傳、政府信息、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所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參與引進農業國外智力的有關工作。指導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
(二)政策法規處(掛執法監督處牌子)。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綜合調查研究,提出農業農村發展、農業產業保護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農業農村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有關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三項制度”)工作,履行執法案件核審職責,以局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負責推進農業農村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農業農村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
(四)發展改革規劃處(掛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牌子) 。提出深化農業農村改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建議。擬訂農業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農業新舊動能轉換有關工作。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業區域協調發展。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四荒”資源開發利用有關工作。參與擬訂農業發展規劃。承擔農業產業扶貧開發工作。
(五)財務審計處。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組織提出農業投資計劃建議並監督實施。提出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負責管理農業專項資金。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參與制定農村金融政策,參與對市級農業信貸擔保機構監管工作。
(六)鄉村產業發展處。組織協調鄉村產業發展。擬訂促進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化經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負責農業產業化經營、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情況調度與分析。扶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企業發展,組織實施市級以上重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工作。承擔農業產業化扶持項目的申報、審批和實施的有關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創業創新工作。承擔農墾有關工作。
(七)農村社會事業促進處。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統籌指導村莊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麗鄉村建設。協調推動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
(八)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協調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建設。擬訂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土地(不含林地)承包經營以及有關合同管理、流轉規範、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工作。負責農民承包地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指導農村集體組織和集體經濟發展。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指導農村經濟管理體系建設。指導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牽頭建立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體系,指導協調其運行。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財務、審計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承擔與農村經營相關的信訪工作。負責農村合作經濟情況統計。
(九)市場與信息化處(掛對外合作處牌子)。提出全市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以及價格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大宗農產品市場建設和發展電子商務。協調組織農產品展覽、展銷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以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價格分析和監測預警。承擔農業品牌建設有關工作。編制農業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發佈農業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參與擬訂農業對外合作政策和外向型農業發展規劃,指導農業外向型經濟發展。承擔農產品進出口貿易促進工作。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農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參與對台港澳地區的農業合作與交流。組織農業外資、項目的引進和管理。負責農業涉外安全保密和農業對外宣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科技教育處(掛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辦公室牌子)。承擔推動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工作,組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工作,指導農業教育,承擔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一)菜籃子工程管理處。擬訂菜籃子工程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承擔菜籃子產品生產流通、質量監控、調控保障、“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相關工作。指導蔬菜產業結構調整和全市蔬菜標準園區建設。指導全市農業科技園區建設。
(十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檢驗檢測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等工作,發佈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日常監管信息。負責畜禽收購、運輸和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擬訂農業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建設。承擔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的建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種植業管理處(掛農業保險處牌子)。擬訂種植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佈局調整以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承辦農作物各類補貼有關工作,調度和發佈農情信息。擬訂種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家庭農場和現代農業產業園建設。組織農業對口支援工作。組織實施農業防災、抗災和救災工作。監測、發佈農業災情。協調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的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恢復生產。承擔農作物重大病蟲防治和農業植物檢疫工作。參與擬訂政策性農業保險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政策性農業保險。
(十四)綠色農業處。擬訂全市綠色農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生態循環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農業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農業環境監測。指導農用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及農產品產地環境保護和管理。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承擔推動綠色發展有關工作。依法負責有關野生動物保護工作。承擔外來物種管理相關工作。
(十五)農業生產資料與投入品管理處(掛農藥管理處牌子)。指導協調全市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並推進落實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建設。負責農作物種子、食用菌種、蠶種的監督管理。承擔肥料、農用膜有關監督和管理以及農藥生產、經營和質量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和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指導農藥科學合理使用。負責水產養殖中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
(十六)漁業漁政管理處。擬訂全市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漁業產業結構和佈局調整。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產健康養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工作。承擔漁業苗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水產種質資源管理。組織開展水生動物防疫檢疫和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負責漁業產品質量、生產安全和水域生態環境的監督管理。指導漁業抗災救災相關工作。組織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負責漁業統計工作。
(十七)農業機械化管理處。擬訂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農用航空業的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農業機械裝備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方向及措施。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和農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機跨區作業工作。指導農業機械化研發創新、技術推廣應用。負責指導全市農機管理、安全監理、修配管理、產品質量管理和人員培訓等工作。承擔農機抗災、救災及扶持農業機械化發展財政補貼的有關工作。監督管理農業機械產品質量投訴工作。負責農機化統計工作。組織對在用的特定種類農業機械產品進行調查。指導農機作業安全。
(十八)農田建設管理處。指導農田建設管理工作,提出農田建設項目需求建議。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參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工作。指導發展節水農業。承擔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管理工作。
(十九)畜牧業管理處(掛奶業管理辦公室牌子)。擬訂畜牧業、畜禽屠宰行業生產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畜牧業的結構調整和標準化生產工作。按規定負責畜禽養殖、牧草項目的篩選、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飼草資源的保護和開發利用以及飼草草種管理工作。負責畜禽良種的資源保護開發、繁育推廣、生產經營管理工作。負責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的指導與服務工作。負責制定奶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奶源基地建設、標準化生產和奶畜養殖管理。負責奶畜飼養以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計劃。
(二十)飼料獸藥管理處。擬訂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獸醫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和轉型升級。負責飼料、飼料添加劑、飼料生產企業、動物源性飼料產品、獸藥、獸醫器械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產品質量抽檢計劃,以及動物、動物產品獸藥殘留監控計劃。按照規定負責有關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項目篩選、實施和管理工作。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督管理。
(二十一)動物衞生防疫處。擬訂動物防疫、檢疫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動物防疫、檢疫工作。擬訂動物疫病防治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按規定負責動物防疫、檢疫項目的篩選、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無規定動物疫病區的建設和動物防疫管理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毛皮動物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機構和獸醫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監督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毛皮動物胴體處置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動物診療活動、獸醫從業人員和獸醫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豬定點屠宰場(廠)的設置規劃。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二)扶貧開發工作處。負責擬訂全市扶貧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市扶貧對象動態調整。按要求組織開展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負責扶貧幹部、貧困幹部扶貧開發培訓。組織開展扶貧開發政策調研和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方案、管理方法。指導扶貧產業發展項目的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評價扶貧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負責協調指導市直有關部門制定行業扶貧政策並督導實施。協調動員各類企業、社會組織以及社會各界參與扶貧。組織協調市內扶貧協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市委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處。負責處理市委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 [5]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直屬單位

市農業農村局設9個直屬單位:
濟南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
濟南市農業科學研究院
濟南市農業農村發展服務中心
濟南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濟南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站
濟南市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
山東省農業廣播電視學校濟南市分校
濟南市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
濟南市畜牧技術推廣站 [5] 

濟南市農業農村局所獲榮譽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19年度國家衞生城市複審工作先進單位”。 [2] 
2020年12月,授予“濟南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3] 
2021年6月9日,濟南市農業農村局發展改革規劃處被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4] 
2021年12月21日,被農業農村部授予“全國糧食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7-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