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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財政局

鎖定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09〕50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發〔2009〕17號),設立濟南市財政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9] 
中文名
濟南市財政局
辦公地址
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6層B區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周之勇 [12] 

濟南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財政、税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擬訂有關財政政策和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税政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税收保障相關工作;負責推進財税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市財政發展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市與區縣以及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税政策。
(三)負責管理市級各項財政收支;編制年度市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彙總全市財政決算;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財政預算、執行及決算等情況;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負責市級預決算公開;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經費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指導區縣財政預算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研究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五)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管理政府性基金,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市級財政專户以及資金;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全市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負責國庫資金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市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市級國庫業務;組織預算執行、監控以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市級總預算會計核算;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七)負責制定全市政府採購和政府購買服務規章制度並監督管理;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牽頭開展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八)牽頭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定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照規定承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九)負責制定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按分工承擔市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十)根據市政府授權,集中統一履行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依法依規履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職責,組織實施基礎管理、經營預算、績效考核、負責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十一)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承擔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參與擬訂市級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市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審核並彙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參與擬訂社會保障相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度。
(十四)負責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十五)負責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制度和辦法,承擔政府性債務的限額管理、預算管理和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區縣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的管理工作;按照規定承擔全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相關工作;開展財税領域涉外交流與合作。
(十六)負責擬訂全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預算和資金管理;負責政府投資基金市級財政出資的資產管理。
(十七)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會計制度;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
(十九)承擔市政府賦予的有關招商任務。
(二十)負責制定人才發展財政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十一)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同步指導做好黨建工作。
(二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 

濟南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信息、信訪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調研室。研究提出貫徹市委財經工作重大部署的具體建議並督促落實;負責財政政策調查研究工作;牽頭財税體制改革相關工作;組織開展財税重大問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措施;參與市委、市政府有關財税政策的起草或修改;牽頭綜合性文稿、重要文件起草和財政政策宣傳等工作。
(四)綜合處。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管理財政票據;研究提出有關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以及工資、住房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住房保障、住房公積金管理的財政政策措施,管理和分配相關住房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出讓收支政策;承擔彩票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的有關工作。
(五)法規處(掛税政處牌子)。擬定有關税收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提出修改、完善財税法規的建議;審核其他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税收的條款;承擔法治財政建設的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税收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税源調查分析,負責全市税收保障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完善税收徵管政策措施;參與研究有關税收政策;提出地方性減免税以及對市級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税等重大事項的建議。
(六)預算處。研究提出全市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組織編制全市中期財政規劃;組織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政府債務預算(計劃)的編制、審核和批覆等工作;研究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牽頭市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以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承擔市對區縣的轉移支付和預算管理指導工作。
(七)國庫處。組織市級預算執行工作,負責收入組織調度,編制全市及市本級財政收支旬報、月報,定期形成收入分析材料;擬訂全市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與相關配套改革的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總預算會計核算管理工作;辦理市級財政預算撥款、額度下達和國庫資金的測算及調度工作;管理市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户;協調國庫現金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及市本級財政總決算和部門決算彙編工作;牽頭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
(八)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擬訂政府採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和工作規程;制定全市年度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以及有關限額標準;負責市級單位政府採購計劃、合同備案和採購方式審批工作;負責全市政府採購方式變更審批工作;負責對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各當事人的監督管理;承擔政府採購信息管理、投訴處理、評審專家管理等工作,組織對集中採購機構的監督檢查和定期考核等工作;指導全市政府採購以及政府購買服務工作。
(九)經濟建設處。承擔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城市管理、應急管理、能源、糧食和儲備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基本建設有關項目資金;擬訂市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專項儲備資金和城市綜合配套費等財政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基本建設投資政策。
(十)行政政法處。承擔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和政法經費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開支標準和定額;參與擬訂公務用車政策以及相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分系統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指導監督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工作;牽頭制定保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的相關政策措施;承擔統一着裝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科技教育處。承擔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推進科技、教育資金管理機制改革;擬訂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牽頭擬訂人才發展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人才工作經費管理有關工作。
(十二)社會保障處。承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衞生健康、退役軍人、醫保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社會保險基金核算和支付監管工作;牽頭承擔全市農民工就業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涉及財政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社會保險精算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工作。
(十三)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承擔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園林和林業綠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擬訂促進資源節約、資源勘探、土地整治、生態保護修復、污染防治、測繪等方面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政策等。
(十四)農業農村處(掛基層財政管理處牌子)。承擔農業農村、水利、供銷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負責牽頭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體制改革;研究擬訂財政支農、財政扶貧等相關領域財政政策,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和相關行業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重大專項資金等涉農資金預算編制、資金分配以及績效評價等工作;承擔涉農補貼管理工作;擬訂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有關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財政、財務管理;指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研究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辦法並督促落實;參與農民負擔監督檢查工作。
(十五)工商貿易處。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市場監管、民營經濟、大數據、軍民融合、物流和口岸、投資促進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參與產業政策研究,擬訂支持工業轉型升級、數據經濟建設與大數據產業發展、服務業發展、民營經濟發展以及外經貿和內貿流通等相關領域的財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定打造對外開放新高地、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軍民融合發展等方面的發展規劃以及產業政策。
(十六)文化處(掛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處牌子)。承擔宣傳、文化和旅遊、體育、廣電等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起草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體育產業財政政策以及有關制度;承擔國有文化資產出資人職責具體事項,負責所監管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文化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並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考核。
(十七)資產管理處。研究提出相關國有資產管理政策;牽頭落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工作;承擔國企國資改革相關工作;編制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負責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管理,彙總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公務用車資產的統一管理;擬訂企業財務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企業財務信息與統計分析;負責擬訂市財政局履行有關國有資產(資本)出資人職責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方面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
(十八)金融處。擬訂全市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相關財政政策;承擔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協調配合的研究工作;擬訂全市地方金融類企業財務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和擬訂地方金融宏觀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體制改革等相關政策;牽頭擬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關政策制度,並實施監督管理;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建議,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承擔所聯繫部門的部門預算以及國有資產管理、績效管理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
(十九)國有金融資本監管處。擬訂全市地方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市級國有金融資本基礎管理,承擔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和國有資本流轉等工作;承擔國有金融資本運行質量監測工作;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改制、上市、資本金變動方案;編制市級國有金融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監督相關金融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市財政局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地方國有金融企業負責人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所監管金融企業股權董(監)事管理工作,擬訂相關制度,提出有關股權董(監)事、財務總監委派人選建議;審核所監管金融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報告;起草國有金融資本管理情況報告。
(二十)政府債務管理處。組織擬訂全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策和辦法;負責全市政府債務限額管理,編制全市和市級政府債務預算(計劃)並分類納入預算管理,承擔地方政府債務還本付息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外債有關管理工作,參與貸(贈)款、擔保和聯合融資的對外談判、轉貸(贈)、償還工作;擬訂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評估、預警和監控各級政府性債務風險狀況;承擔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信用評級、信息披露、項目確定等配合工作;承擔政府融資平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考核區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一)預算績效管理處。研究擬訂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制度、政策和辦法,牽頭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預算績效指標及標準體系,完善預算績效管理責任和激勵約束機制以及第三方機構參與績效管理和專家諮詢工作機制;組織實施市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牽頭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績效信息公開等工作;指導區縣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二十二)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處。研究擬訂政府引導基金管理政策、制度,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設立方案;對市級政府引導基金的經營運作進行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提出市級政府引導基金收益安排建議;對區縣政府引導基金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承擔市政府引導基金決策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二十三)會計處。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會計制度;提出會計改革的政策建議,擬定有關規章制度;按照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研究制定會計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會計高端人才的選拔、培養和跟蹤服務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承擔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負責有關行業黨建工作;負責代理記賬機構行政許可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
(二十四)財政監督處。監督財税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註冊會計師和資產評估行業執業質量有關工作;牽頭制定財政內部控制制度並組織實施,對財政內部控制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指導區縣財政監督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團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2] 

濟南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濟南市財政局領導信息
姓名:
周之勇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書記
領導簡歷:
周之勇,男,漢族,1965年5月生,在職大專,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主持市財政局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預算處、產業發展處工作。
姓名:
單 哲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副書記、局長
領導簡歷:
單哲,男,漢族,1971年10月生,在職博士,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辦公室(政務公開)、政策調研室、政府債務管理處、機關黨委、財政科研所工作;協助周之勇同志負責全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協助周之勇同志分管組織人事處工作;負責各項審計檢查的牽頭聯繫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車夕奇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濟南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服務中心(濟南市財政預算績效評審中心)主任
領導簡歷:
車夕奇,男,漢族,1964年9月生,省委黨校大學,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主持市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服務中心(市財政預算績效評審中心)工作;分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處、農業農村處(基層財政管理處)、法規處(税政處)工作;負責牽頭鄉村振興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李玉誠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濟南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濟南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黨組書記、主任
領導簡歷:
李玉誠,男,漢族,1967年1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主持市政府資金結算中心(市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工作;分管國庫處、社會保障處工作;協助周之勇同志分管預算處工作;配合單哲同志聯繫各項審計檢查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張海波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領導簡歷:
張海波,男,漢族,1966年8月生,省委黨校大學,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綜合處、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處、資產管理處、市社會保障資金中心(市國有資產統計評價中心)工作;負責聯繫相關投融資平台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丁國春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領導簡歷:
丁國春,男,漢族,1964年2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科技教育處、文化處(國有文化企業資產處)、會計處、市財源保障服務中心、市會計服務中心(市財政幹部教育中心)工作;負責牽頭“招才引智”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李學友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領導簡歷:
李學友,男,漢族,1965年8月生,省委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行政政法處、財政監督處、離退休幹部處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王傳秋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副局長
領導簡歷:
王傳秋,男,漢族,1964年10月生,在職大學,工程碩士,民建會員。
工作分工:
分管經濟建設處、工商貿易處工作;協助周之勇同志分管產業發展處工作;負責聯繫相關投融資平台工作,負責牽頭“招商引資”相關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房翠萍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
領導簡歷:
房翠萍,女,漢族,1971年1月生,在職研究生,經濟學碩士,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金融處、國有金融資本監管處、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處工作;負責聯繫相關投融資平台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姓名:
劉漢雲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
領導簡歷:
劉漢雲,男,漢族,1965年5月生,在職大專,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分管預算績效管理處工作,協助車夕奇同志分管績效評價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
姓名:
燕相榮
職務:
濟南市財政局正處級領導幹部
領導簡歷:
燕相榮,女,漢族,1972年11月生,大學,經濟學碩士,中共黨員。
工作分工:
協助張海波同志工作;完成局黨組交辦事項。
參考資料: [3-4]  [11]  [13-14] 

濟南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95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5名,總會計師1名(副局級),總經濟師1名(副局級),處長(主任)20名、副處長(副主任)20名。可配工勤人員10名。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濟南市財政局下屬單位

濟南市政府投融資管理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政府投融資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參與市政府投融資政策的調研工作;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我市年度政府投融資計劃。
(二)按照批准的政府投融資平衡計劃,管理政府項目的投融資業務;為政府確定的承擔投資、建設、管理和經營任務的單位統一對外融資、歸還借款;根據批准的融資方案選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及時撥付資金並監督運行。
(三)負責制定並實施利用政府信用取得建設性資金的管理辦法,實行統借統還;負責歸集不同渠道的還款來源,建立穩定的還款機制和風險補償機制,確保政府信譽。
(四)從事政府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運營,承擔保值增值責任,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收益權。
(五)承辦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濟南市工資發放中心
依據市編辦核定的人員編制和市人事局核定的人員工資、津貼、補貼標準,負責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經費的核撥發放。
濟南市財政數據信息計算中心
該中心主要職責任務是:負責擬定全市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規劃,指導縣(市)、區財政部門的“金財工程”網絡建設和管理;負責同城資金清算和財税庫行城域網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負責財政收入調度報表、預(決)算報表的傳輸和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等數據的計算處理;負責向市人大提供財政信息查詢工作;負責發佈政府採購信息;負責局域網的開發、利用、管理和局系統微機的保養及維修;負責全市財政系統工作人員計算機、網絡基礎知識的培訓工作。
濟南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
根據委託,開展財政投資市場調查、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的概、預、結算和決算的評審及諮詢服務。
濟南市政府採購辦公室
編制本級政府採購目錄,協調處理採購事務;管理政府採購信息網絡;辦理政府採購資金收付結算事宜;監督管理政府採購項目。
濟南市社會保障資金管理中心
負責機關、事業、企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的財政專户管理;建立社會保障對象檔案,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貧苦居民、下崗職工、特困老人、特困優撫對象、特困家庭、特困勞動模範、企業離休幹部等進行動態管理;負責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線資金的審核、發放;建立財政複核發放信息庫;負責對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籌集、審核與發放;建立對其他保障對象申請救助的微機審核控制系統。

濟南市財政局集體榮譽

2017年11月,濟南市財政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5] 
2020年4月,被濟南市財政局評為“濟南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6]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19年度國家衞生城市複審工作先進單位”。 [7] 
2021年6月9日,濟南市財政局農業農村處被山東省委、省政府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8] 
2022年1月,被評為市縣(市、區)部門(單位)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 [10] 

濟南市財政局地理位置

地址:經五路169號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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