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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

鎖定
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濟南市歷下區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濟南市歷下區委、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關於濟南市歷下區區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制定本規定。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是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貫徹黨的應急工作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區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3] 
中文名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
辦公地址
濟南市歷下區解放東路99號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所屬部門
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
(三)指導全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負責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依法履行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行政監督職責。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全區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指導、協調消防工作,指導全區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直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協調、參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煤礦除外)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情況,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落實安全生產保障情況。承擔區屬工礦(煤礦除外)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十三)負責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煤礦除外)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監督相關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全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教育、培訓情況。擬訂全區安全生產科技規劃,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建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七)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區減災委員會相關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八)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一)職能轉變
1.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簡化優化審批流程,規範縮短審批時限,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2.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完善屬地、部門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預防控制體系,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加強安全監管和執法檢查,促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加強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社會化監督。嚴格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懲戒和激勵制度。
3.加強、優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需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自然災害防救。區應急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一般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權限作出決定,承擔一般災害救援指揮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組織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區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和森林火災防治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排查,指導開展羣測羣防、專業監測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區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水旱災害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關於危險化學品監管。區應急局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對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進行安全條件審查,負責權限內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工作,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的查處工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不包括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固定式大型儲罐)生產企業的工業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違法採購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市公安局歷下區分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發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證。市生態環境局歷下分局負責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登記工作。依職責調查相關危險化學品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應急環境監測。區衞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3.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應急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區政府批准集中的應急管理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2]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機關綜合文稿起草、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羣團工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涉法涉訴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信息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面向公眾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防災減災知識普及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責任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安全生產監管科。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劃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負責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准入許可。依法查處相關領域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工作。負責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相關行業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負責推進本部門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部門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行政審批服務窗口和網上辦事有關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
(三)應急指揮科。統籌組織全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以及其他專項規劃的編制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保險等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佈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救援指揮工作。負責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指導協調區有關部門和各街道履行自然災害防治。統籌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街道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協調消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相關工作。
(四)應急救援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指導協調有關河道和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旱及應急水量調度。指導監督地震監測預報,負責震災防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承擔自然災害類、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以及應對相應等級災害指揮部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組織協調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災害救助,擬訂應急物資需求、儲備計劃,建立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指導協調應急避難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相關工作,區減災委員會日常工作。 [2]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人員編制

區應急局核定行政編制14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2] 

濟南市歷下區應急管理局其他事項

區應急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濟南市歷下區委辦公室、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濟南市歷下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濟南市歷下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2日起施行。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