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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

鎖定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是濟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1] 
中文名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
所屬部門
濟南市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濟南市
現任領導
馬利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或參與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影電視產業發展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發展。落實並組織實施新舊動能轉換文化創意產業和精品旅遊產業相關工作。
(四)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創新發展,推進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五)負責或參與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活動;負責全市重點文化設施和旅遊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指導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進全域旅遊。
(六)指導、管理全市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負責或參與組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八)擬訂全市弘揚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承擔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相關工作,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九)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新聞出版單位、廣播電影電視機構行業監管;負責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旅遊安全監管的綜合協調,指導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旅遊突發事件的調查。
(十)統籌推進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負責組織旅遊形象宣傳和推廣工作,協調推進“泉城濟南”旅遊品牌建設。
(十一)指導、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指導、管理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
(十二)指導和管理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指導協調全市文物的保護、利用及與文物相關的公益活動;負責和指導全市考古工作,審查、監督考古調查、勘探、發掘。指導所屬文物、博物館單位業務工作及各區縣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文化和旅遊對外及對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對外合作和國際市場推廣;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活動。
(十四)牽頭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包括動漫、遊戲、出版發行、旅遊國際交流合作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
(十五)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文物人才隊伍建設。
(十六)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十七)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文化交流與傳播,穩步提升“泉城濟南”旅遊品牌形象和文化軟實力,更好地滿足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強政策引導和規劃,整合各類文化和旅遊資源,健全現代文化和旅遊產業體系,激發全社會文化創新活力。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市文化和旅遊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市政府批准集中的文化和旅遊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2]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信息新聞發佈、信訪維穩、應急管理、後勤保障、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市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電子政務和信息化建設。負責協調、指導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業黨風政風行風民主評議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掛執法監督處牌子)。組織起草有關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文物保護領域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組織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 “三項制度”)工作,履行執法案件核審職責,以局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本領域法治建設。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承擔文化和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相關管理工作。
(四)財務審計處。擬訂有關財務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管理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和文物專項經費。負責局機關財務、統計、國有資產管理、預決算編制工作。指導局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或參與市級重點文化設施和旅遊設施建設。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五)藝術處。擬訂全市藝術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專業文藝院團發展,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鮮明地方特色的文藝品種。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研究,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組織、協調全市性專業藝術比賽、重大文化藝術活動,指導、協調全市性非營業性文藝演出及美術展覽。指導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工作。
(六)公共服務處。參與擬訂全市公共文化事業和旅遊公共服務發展規劃以及文化和旅遊、廣電領域公共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大力促進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發展。組織、協調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市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工作。組織推廣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羣眾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全市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建設。負責或指導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和旅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事業和基層綜合性文化中心建設。指導推動全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大數據建設、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利用公共文化陣地,促進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和傳播。
(七)非物質文化遺產處。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保護、研究、傳承培訓等工作。負責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項目及傳承人的評審,承辦國家級、省級非遺項目申報工作。負責指導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優秀民族及本土文化遺產傳承、開發和普及工作。承擔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組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產業發展處。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旅遊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資源利用工作,指導、促進文化和旅遊產業相關門類及新型業態發展。指導、協調動漫、遊戲產業的規劃發展、產業基地和項目建設的認定推薦等工作。牽頭負責文化和旅遊產業,包括動漫、遊戲、出版發行、旅遊國際交流合作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旅遊產業基地和區域性特色文化、旅遊產業集羣建設。監測全市旅遊經濟運行。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文物統計工作,負責相關產業考核與管理工作。
(九)市場推廣處。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推廣開發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廣我市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以及“泉城濟南”旅遊品牌體系建設。協調、指導文化創意產品和旅遊產品市場營銷,開拓旅遊市場。組織協調大型旅遊營銷活動。組織開展重點文化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推廣活動。
(十)資源開發處。承擔全市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文化旅遊區域、文化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指導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生態旅遊示範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推進部門合作,發展全域旅遊,指導全域旅遊示範區建設。指導推進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承擔旅遊目的地城市建設的統籌協調工作。承擔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商品創新以及開發體系建設,支持旅遊裝備製造業發展。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創產品開發,發展旅遊購物。
(十一)市場管理處。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推廣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和指導提升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負責全市網絡遊戲服務、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監管工作。負責假日旅遊市場、旅遊安全應急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旅遊突發事件的調查。負責對旅行社、導遊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旅遊從業人員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十二)廣電管理處。負責擬訂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廣播電視宣傳、電視劇製作和播出的指導、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承擔全市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播出機構和業務、移動電視業務、網絡視聽節目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廣播電視廣告播放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
(十三)電影處。負責擬訂全市電影事業和電影產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組織實施全市農村電影放映工作。指導全市電影檔案管理和技術研發工作。負責全市中央級和省級國家電影專項資金的分配和審核。加強對全市電影放映單位的監管。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放映活動。指導、監管全市電影製片、發行和放映工作。負責電影產業項目申報和優秀電影作品的評獎審核。負責對從事電影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組織開展社區、工礦、學校、機關、福利機構公益放映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電影市場進行監督檢查,維護電影市場秩序。負責在我市舉辦海內外國際電影展映活動的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城市電影市場和農村二級市場的數據統計工作。指導組織對全市農村放映員和城市影院管理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外商擬投資影院建設意見的審核和答覆工作。
(十四)新聞出版處。負責全市新聞出版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負責全市報紙、期刊、圖書等出版、印刷、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出版、發行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報紙、期刊、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印刷、發行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新聞單位新聞記者證、省內報刊社駐濟記者站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發行和印刷行業數據的統計工作。負責印刷發行單位負責人法律法規培訓工作。
(十五)版權處。負責全市著作權的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管理辦法並承擔組織實施的具體工作。承擔作品的著作權登記初審工作。推進版權產業發展,負責開展全市版權示範和公共服務工作。組織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協調、指導社區書屋、農家書屋工作。
(十六)文物保護與考古處。管理全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不可移動文物保護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不可移動文物普查,負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申報、審核、宣傳及信息函告等工作。承擔省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重點項目申報、監管等工作。負責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四有”工作。指導各區縣開展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大遺址保護及考古遺址公園監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全市區域內國家、省、市重大項目建設和基本建設工程中文物保護工作,參與全市鄉村振興、革命文物保護等重大戰略部署中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管理全市考古勘探和發掘項目。指導世界文化遺產、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風景名勝區、宗教設施的文物保護工作。
(十七)博物館與社會文物處。管理全市可移動文物資源。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博物館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博物館文物藏品保護管理、建檔建賬及預防性保護工作,指導開展文物藏品交換、借展、修復、複製、拓印等工作。推動完善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文物系統博物館、紀念館建設和業務工作。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博物館文教結合提供公共文化服務。指導管理非國有博物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管理社會流散文物、文物市場、文物商店、文物拍賣企業、文物出入境,指導搶救、徵集社會上珍貴流散文物,協調開展進出境文物鑑定工作。
(十八)文物利用與安全處。負責全市文物資源利用、宣傳及安全工作。組織深入挖掘文物資源文化價值,系統梳理傳統文化資源,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物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物科技化、信息化、數據庫建設等工作。指導全市文物保護單位開放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衍生產品研發。負責文物法律法規和文物、博物館行業宣傳工作。指導、監督、組織全市文博系統安全保衞和文物安全檢查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打擊文物犯罪,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的大案要案提出文物方面的專業性意見,協調開展涉案文物鑑定工作。
(十九)科技信息化處。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和網絡視聽、新聞出版科技創新發展規劃以及藝術、文物科研規劃,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創新發展。擬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推進相關產業智慧化、標準化、信息化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文物科研成果推廣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和旅遊裝備技術提升。
(二十)對外交流與合作處。負責或參與擬訂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對外交流、合作與宣傳推廣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文化和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對外及對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參與文化和旅遊對外宣傳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全市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團組的申報及審核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大型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活動。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本部門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 [2]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馬利 [8-10]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蘇文
黨組成員、副局長:孫靜
黨組成員、副局長:閆險峯
黨組成員、副局長:任驍瑞
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李昭
黨組成員、正處級領導幹部:張明戰 [7] 

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所獲榮譽

2020年4月,被濟南市財政局評為“濟南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先進單位”。 [3]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和“2019年度國家衞生城市複審工作先進單位”。 [4] 
2021年4月,濟南市文化和旅遊局濟南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榮獲“全國工人先鋒號”榮譽稱號。 [5-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