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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

鎖定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中發〔2010〕15號)設立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
性    質
技術局
城    市
濟南市
所屬類別
國家事務
局    長
於陽 [2]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知識產權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三)加強創新型城區建設的職責。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牽頭擬訂全區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重大專項、企業自主創新、重點新產品、成果轉化、國際合作、難題招標、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科技計劃的申報、實施、鑑定和驗收工作。
(三)擬訂科技體制改革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承擔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區和濟南市創新型城區的創建工作。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高新技術產業,組織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認定。
(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相關措施並組織實施,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新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六)提出科技成果推廣政策建議,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引進工作,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負責科技進步獎的評審和申報工作;負責科技保密工作。
(八)負責本級財政預算中科技經費的管理、分配、使用和監督。
(九)負責技術市場的管理工作,組織科研單位和高等院校與企業的聯合,實施產學研工程和生產力促進工作。
(十)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防震減災工作。
(十二)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科技統計和科技檔案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指導全區科技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對各類科技示範園、產業基地、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的業務指導。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宣傳、信訪、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本級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經費、上級部門撥入的科研經費和專項資金的撥付、財務監督和決算;參與擬訂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教育執法和科普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動員、科技應急管理和科技信息網絡建設;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發展規劃科
負責擬訂全區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編制全區年度科技發展計劃指南;負責編制全區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經費預算;負責全區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立項、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和省、市各類科技發展計劃的申報、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辦法,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國家和省、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省、市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運用高新技術嫁接改造傳統產業;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科技成果鑑定、登記、評審、獎勵及組織申報國家和省、市級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負責組織大專院校、科研單位與企業的聯合,實施產學研工程;負責全區重要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的中間服務工作;負責對街道辦事處及各部門科技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對各類科技示範園、產業基地、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的業務指導;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科技管理科(掛地震辦公室牌子)
負責起草有關科技方面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法規的貫徹辦法或意見;負責科技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全區科技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有關領導部門報告工作;承擔全國科技進步考核工作和濟南市創新型城市建設工作;承擔區創新辦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協調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完成創新型城區建設工作任務;負責全區科技人才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申報、實施全區軟科學研究計劃;負責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團的審核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技術市場和技術貿易活動的管理工作;負責技術合同的實施、監督工作;擬訂促進與科技相關的知識產權發展的政策措施。
負責防震減災執法工作和宣傳教育工作;擬訂防震減災工作的規劃、計劃;組織防震減災法規的實施;負責地震監測網站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地震應急管理和震害防禦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3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濟南市市中區科學技術局其他事項

(一)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溝通機制。區科學技術局與區財政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相關溝通機制,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