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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城市管理局

鎖定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濟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負責城市管理特許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城市管理的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的發展。 [5] 
中文名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
辦公地址
建設路16號
性    質
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領導
許宗生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城市管理相對集中 行政處罰權的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我市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 組織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的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市容貌管理與城市照明的標準和規定並組織實施。
(三)承擔市容市貌和環境衞生管理職責。牽頭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區道路保潔的監督管理;指導區縣保潔應急事件處理;負責指導城區生活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所揚塵治理的監督管理。
(四)組織編制全市户外廣告設置規劃;負責全市大型户外廣告設置的指導、監管。
(五)負責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照明設施新建、改建的規劃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範建築垃圾處置管理的職責。組織擬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築垃圾、拆遷垃圾、裝修垃圾等運輸實施管理。
(七)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管理設施項目進行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組織對城市環境衞生公共設施的管理檢查;提出設置生活垃圾處理場所的建議;對市區環衞設施的建設、拆遷進行監督管理。
(八)負責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
(九)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城市管理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城市管理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
(十)負責推進城鄉環衞一體化,制定城鎮容貌和環境衞生相關政策、措施、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區縣做好城鄉環衞一體化相關工作。
(十一)受市政府委託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工作。
(十二)承擔行使市容環境衞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職責,對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衞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設施依法處理。
(十三)承擔行使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職責。
(十四)承擔行使城市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以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和亂排污水影響市容環境的行政處罰權的職責。
(十五)承擔行使人防管理、房產管理、建築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的職責。
(十六)負責對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糾正、處理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負責全市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備案管理工作;負責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查處。
(十七)負責有關城管執法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統一組織、調度全市性城市管理專項和重大執法活動。
(十八)指導區縣的城市管理工作;指導各區(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南部山區管委會)的綜合行政執法業務,統一規範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依據、程序、標準。
(十九)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宣傳思想和羣眾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門業務領域內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職責。
(二十)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二)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服務工作。
(二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市城管局負責對城市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未安裝油煙污染防治裝置、或者已安裝油煙污染防治裝置但超過排放標準對附近居民生活環境造成污染的違法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城市餐飲服務業經營者排放的油煙是否超過排放標準作出技術認定,並將認定結果移送市城管局。
2.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市城管局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動態調整;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行使經市政府批准集中的城市管理領域相關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兩部門建立健全銜接配合機制,依法履行職責分工,強化在聯絡會商、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等方面相互配合。
[4]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信訪處牌子)。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督查、督辦、應急管理、信息等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市 12345 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辦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 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負責接待、辦理相關羣眾來信來訪、舉報投訴和上級有關轉辦信訪件及信息的反饋。負責本系統社會穩定和風險評估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區縣城市管理信訪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性文件;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本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本系統政務服務標準化;對全市有關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城管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組織城市管理相關標準的擬訂工作。
(四)財務審計處。負責城市管理資金的管理使用;組織編制城市管理建設和維護項目資金計劃,按程序報批後監督執行;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並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五)市容管理處。參與擬訂城市容貌管理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城市容貌綜合整治工作;牽頭組織城市容貌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市級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督促落實城市市容維護管理責任制。
(六)環境衞生管理處。負責編制全市環境衞生保潔規劃、 標準並指導監督實施;指導區縣道路保潔招標和人員車輛作業規 範運行工作;指導區縣道路保潔應急事件處理;承擔城鄉糞便減 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管理職責;指導區縣做好公廁、果皮箱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強對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服務審批的監督管理;督促落實單位門前環境衞生責任制;負責擬訂 全市基層環衞管理人員專業培訓規劃、計劃。
(七)建築垃圾處置監督管理處。擬訂建築垃圾及建設工程廢棄物處置的標準和規範;負責對建築垃圾處置核准的監督管 理;指導各區建築垃圾處置場(點)的建設、運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築垃圾、拆遷垃圾、裝修垃圾等運輸實施管理;對工程施工現場的環境衞生實施監督;負責建築垃圾消納場所揚塵治 理的監督管理。
(八)生活廢棄物管理處。負責編制全市生活廢棄物收集、 運輸和處理體系規劃並監督落實;負責指導區縣生活廢棄物減量 化、資源化和無害化處理的推進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城區生活廢 棄物收集、中轉、運輸、處理工作;負責城區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日常營運監管工作;負責對從事城市生活廢棄物(含餐廚廢 棄物)經營性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的監督管理;研究制定城鎮容貌和環境衞生相關政策、措施、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區縣做好城鄉環衞一體化相關工作;指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九)廣告與城市照明管理處。組織編制户外廣告設置規劃;擬訂城市户外廣告與城市照明的管理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景觀節點、公共活動場所亮化及城市道路照明工作;負責對城市大型户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設置審批的監督管理;負責户外廣告公共資源載體出讓工作;承擔户外廣告設施工程質量檢驗合格文件備案。
(十)設施建設管理處。會同有關部門對城市環境衞生公共設施進行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組織對城市環境衞生公共設施建設項目的管理檢查;負責城市環境衞生設施建設項目建設研 究,負責生活垃圾處理場所的建設工作;對市區環境衞生設施的 建設、拆遷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市政府城市管理綜合考評辦公室。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和監督檢查,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考評辦法、實施細則及標準;對考評結果運用和獎勵經費使用提出建議,協調處理考評中出現的問題。
(十二)執法指導處。負責制定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及階段性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協調與有關部門的執法工作關係,統一組織、調度全市性城市管理綜合行政 執法專項和重大活動;指導各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和基層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組織城市管理協管員開展相應工作;制定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人員專業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十三)執法審理處。統一規範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依據、程序、標準及執法文書的使用;負責市級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負責組織市級行政處罰案件聽證和重大、複雜行政處罰案件的集體會審工作;負責市級行政處罰案件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組織市級行政處罰案件非訴執行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案件的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案件辦理工作。
(十四)執法監督處。負責擬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責任制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對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業務綜合考評工作;糾正和處理全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的處罰不當和不作為行為。
(十五)社會動員處。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系統內的意識形態、宣傳思想、羣眾工作和社會動員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進社區工作;負責組織社會志願者開展相應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和城管執法工作有關的輿情監測、收集、分析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系統行風建設。
(十六)裝備處。負責編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專用裝備計劃,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專用車輛更新升級和管理工作;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執法裝備配置、更新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服裝、胸號編號和標誌配備、統一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系統專用車輛、裝備的政府採購 相關工作;負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擬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罰沒、暫扣物品處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負責本部門黨的建設。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4]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下屬單位

濟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受市城市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委託,查處案情重大和其他需要直接查處的違法案件,承擔應急執法任務,處置突發事件;配合市城市管理局職能處室指導、監督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全市性重大或專項執法活動;承辦市城市管理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濟南市智慧城管服務中心
(一)承擔制定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規劃的基礎性工作;承擔市智慧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的維護管理工作。
(二)承擔市城管局信息化系統的一體化建設和大數據彙集分析應用工作,並組織實施相關技術標準、運行規範。
(三)承擔組織數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等信息的採集、受理、轉辦、核查、協調、督辦等工作,並對處置情況進行分析和評價。
(四)承擔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專業規劃、行業規範、技術標準的技術指導服務;推廣垃圾分類志願服務,開展環境衞生監測工作。
(五)承擔對各區縣城管部門智慧化、數字化城市管理建設、運行的指導工作。
(六)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城肥清運管理一處:承擔市中區、槐蔭區樓房化糞池、公共衞生間和家庭廁所糞便的清疏、清運、管理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城肥清運管理二處:承擔歷下區、天橋區、歷城區(建城區)和濟南高新區(部分)樓房化糞池、公共衞生間和家庭廁所糞便的清疏、清運、管理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機械化清掃大隊:承擔濟南市主城區高架橋、立交橋、隧道的機械化清掃、沖刷、灑水降塵、清洗、冬季清雪除冰和各類重大活動的環境衞生應急任務;承擔全市高架路(橋)城市傢俱的保潔巡查指導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承擔市級生活垃圾處理廠填埋場、城肥處理站(廠)的業務運行、設施設備維(養)護工作;承擔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填埋氣發電、滲濾液處理、餐廚(廚餘)垃圾處理等社會化項目的運行指導工作;承擔市生活垃圾處理調運平台的運行和維護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渣土處置中心:承擔建築垃圾運輸企業名錄管理的信息登記服務工作;承擔市級建築垃圾管理服務信息平台的建設運行服務及建築垃圾處置基本信息的公開發布工作;承擔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以下簡稱市內五區)建築垃圾處置費收繳結算服務工作;協助指導建築垃圾消納場、裝飾裝修垃圾無害化處理廠的建設、運行工作,協助推進建築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城市照明服務中心:承擔城市照明設施的管理服務工作;承擔城市照明用電、設施佔用等管理工作;承擔編制城市照明專業規劃、建設計劃和標準的基礎性工作;承擔城市照明建設工程的技術服務和移交驗收等工作;完成市城管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現任領導

許宗生: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局長 [6-7] 
工作分工: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何繼文:濟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
工作分工:負責黨的組織建設、思想政治、黨風廉政、教育培訓、機關黨的建設、統戰、雙擁工作;兼任局新聞發言人;負責建築垃圾管理工作,主持市建築垃圾綜合治理工作專項小組工作;牽頭城管系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負責老幹部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建築垃圾處置監督管理處、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處,市渣土處置中心。聯繫歷城區。與黃愛民同志互為AB角。
黃愛民:濟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發展計劃、黨內法規、全面深化改革、後勤保障、信息公開、保密、應急管理、人大建議與政協提案辦理、電子政務、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市城市管理重點任務的督查督辦、12345熱線辦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綜治維穩信訪、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工作;負責環衞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參與市城市建設項目審批小組和市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負責生活廢棄物(含餐廚廢棄物)運輸處理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審計處、設施建設管理處、督查大隊,市生活廢棄物處理中心。聯繫市中區。與何繼文同志互為AB角。
宋道勇:濟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職能轉變、政策法規、城管標準化精細化工作;負責行政應訴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綜合執法、案件審理工作,主持案審會議;負責城市規劃管理、人防管理、房產管理、建築管理和建築垃圾管理、建築施工噪聲等行政處罰工作;主持市依法整治違法違章建設專項小組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執法審理處,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聯繫市公安局直屬支隊。聯繫濟南高新區。與張德山同志互為AB角。
秦國芬:濟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意識形態、宣傳動員、精神文明建設、行風建設工作,牽頭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負責生活垃圾收集、分類工作,牽頭負責城鄉環衞一體化相關工作;主持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專項小組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生活廢棄物管理處、社會動員處。聯繫天橋區。與許強同志互為AB角。
張德山:黨組成員,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黨委書記、支隊長
工作分工:主持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支隊黨政全面工作。負責户外廣告設置規劃、指導、監管工作;負責城市道路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工作;負責户外廣告與城市照明管理、執法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廣告與城市照明管理處,市城市照明服務中心。聯繫槐蔭區。與宋道勇同志互為AB角。
王海泉:濟南市城市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負責全市性綜合執法重點工作、重大活動統一調度;負責全市綜合執法工作和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市政公用管理、綠化管理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對全市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佔道經營治理執法工作;負責餐飲油煙治理的行政處罰工作;參與市靜態交通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負責城管執法專用裝備配置、更新與管理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執法指導處、執法監督處、裝備處,聯繫章丘區。與劉真同志互為AB角。
劉 真: 黨組成員、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
工作分工:牽頭城市品質提升、智慧化城市管理服務相關工作及路長制工作;負責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市容市貌規範管理工作;主持市城市治理提升行動專項小組工作,參與市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治理專項小組工作;負責市城市治理提升行動專項小組工作、負責黨組交辦的其他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處,市智慧城管服務中心。聯繫萊蕪區。與王海泉同志互為AB角。
常 忠:濟南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掛職)
工作分工:協助黃愛民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協助秦國芬同志分管生活垃圾分類、意識形態和宣傳動員工作,聯繫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
[1]  [4] 

濟南市城市管理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2020年12月,獲評“濟南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