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

鎖定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是濟南市主管國家税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構,於1994年9月由原濟南市税務局分設成立,下轄13個行政處室,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處,5個直屬機構和5個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增值税、消費税、車輛購置税、內外資企業所得税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税、出口貨物退(免)税等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徵收管理。 濟南市國税系統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下轄10個縣(市、區)局,2個開發區國税局,47個税務分局。
中文名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
成立於
1994年9月
在職幹部職工
2076人
所在城市
濟南市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規模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全系統有在職幹部職工2076人。市局機關內設處室、直屬機構和事業單位共27個,下設12個區(縣、市)基層局、48個税務分局。
濟南市國税局
全市國税控管納税人10.2萬户,重點税源主要為鋼鐵、捲煙、石化、電力、通信、交通運輸設備等產業,其税收約佔總體税源的60%。1994年建局以來至2009年,全市國税系統累計組織税收收入1900億元,年均遞增16%。2009年税收收入規模再創歷史新高,完成260億元,同比增長13%。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貫徹執行税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徵收管理改革。
(三)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税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本地區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爭税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税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税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税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訟工作。
(六)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税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税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税務師管理制度。
(七)組織實施對納税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税服務和税源管理。
(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税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税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九)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税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税收和國際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制、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十三)承辦山東省國家税務局及濟南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取得榮譽

全系統擁有國家級和總局先進稱號15個,先後被評為“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税務系統文明單位”,市局黨組連年被評為“全省國税系統先進領導班子”。全系統連年被評為濟南市“文明行業”,在全市所有行業和部門中,率先實現了市局和12個區縣局省級“文明單位”滿堂紅。2008年底,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內設機構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是主管本地區國家税收工作的職能部門,為副廳級全職能局。 設13個內設機構(正處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和離退休幹部處、5個直屬機構(正處級)、5個事業單位(正處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保衞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税收宣傳、新聞發佈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負責目標管理考核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2.政策法規處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税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税種、綜合性税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税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税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税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税處(進出口税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税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税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税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税種的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税收管理工作,擬訂税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税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税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4.所得税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税、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組織實施有關税種的納税評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税收計劃、出口退(免)税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税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税收收入分析預測、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税源監控、企業税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税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税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税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税收收入數據。
6.納税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税種、各環節的納税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税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税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税輔導、諮詢服務、税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税人投訴;組織實施税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税收爭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税人的税法宣傳。
7.徵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税收徵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税收徵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税收徵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税評估辦法,承辦徵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税收收入徵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税務登記、納税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税收徵管、税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8.財務管理處
擬訂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佔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着裝管理工作。
9.督察內審處
組織實施税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税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税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税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税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10.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税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羣眾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11.教育處(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税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12.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3.國際税務管理處(大企業税收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税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税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税徵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税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税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税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彙總(合併)納税企業税收日常檢查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羣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的機構設置、領導職數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4]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直屬機構

1.稽查局
組織落實税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税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税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並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税收專項檢查和税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税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税務稽查工作。
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對外稱處):辦公室、綜合選案處、檢查一處、檢查二處、檢查三處、檢查四處、案件審理處、案件執行處。
2.第一稽查局
承擔歷下區、市中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一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正科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檢查四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第二稽查局
承擔槐蔭區、天橋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二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同第一稽查局)。
4.第三稽查局
承擔經濟開發區、歷城區及長清區的税務稽查工作。
第三稽查局設8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5.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
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納税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税的税源管理、納税評估等辦法;組織實施車輛税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税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税票證。
車輛購置税徵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1.信息中心
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服務、技術支持和技術保障工作;承擔税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與運維;參與擬訂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參與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參與機關後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後勤服務工作。
3.税收科學研究所
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科研工作規劃、方案;承擔税收基礎理論、應用理論和專題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資料;編輯税務內部期刊、地方税志。
4. 註冊税務師管理中心
組織落實註冊税務師行業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擔行業執業資格、資質審核認定及考試、培訓工作;監督、檢查行業執業情況。
5.山東省濟南市税務幹部學校
承擔税務系統教育培訓的實施工作。
税務幹部學校設5個內設機構(正科級)。 [4]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現任領導

蔣學武(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巡視員)
楊永軍(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楊永軍(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王利民(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孔靜(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巫頤凱(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楊新華(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叢琳(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黨委紀檢組組長)
牟新(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張峻(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孫家平(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 [5]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機構職能

國家税務總局濟南市税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税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税收經濟分析和税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税(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税服務、税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税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税收和進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税調查和出口退税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税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税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税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税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税收入徵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税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税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税務總局山東省税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6] 

濟南市國家税務局工作動態

濟南市國税局召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
2013年5月28日,濟南市國税局召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研究部署全市國税系統“營改增”試點工作。濟南市國税局胡立升局長出席會議並作講話,王洪龍副局長對有關具體工作進行了部署,商鵬副局長主持會議。
胡立升局長指出,營改增是新一屆政府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當前國税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提升我們國税工作水平和地位的一個重要機遇,也是檢閲濟南國税幹部隊伍素質和戰鬥力的一場嚴峻考驗。全市國税系統務必要迅速行動起來,精心組織,周密實施,做到組織領導到位,協調配合到位,細化方案到位,確認移交到位,納税服務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應急管理到位,風控管理到位“八個到位”,紮實、有序、高效、穩妥地推進營改增試點各項工作。同時,要將“營改增”工作與税收基礎管理、“轉變作風、服務基層”、加強經濟税收調研和金税三期等四項重點工作緊密結合、相互促進。
王洪龍副局長強調,要嚴格按照總局、省局要求開展“營改增”工作,並對成立縣(市)、區政府“營改增”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措施,與地税搞好協調,開展好納税人培訓,加強宣傳引導和風險防控等十一項工作進行了強調。
市局領導,市局營改增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市局稽查局主要負責人及分管營改增工作的領導;各區縣局主要負責人,分管營改增工作的局領導,貨物勞務税、納税服務、徵管、辦公室、信息中心部門負責人蔘加了會議。 [7]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