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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鎖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為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構建好符合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而制定的法規。
2018年8月27日,澳門特區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1] 
中文名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地    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設立時間
2018年8月27日
主    席
澳門行政長官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背景

行政會表示,為配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實施,澳門特區政府須進一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配套,尤其構建好符合相關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和運作機制,使當中的決策、統籌、協調、執行、監督和效果反饋等環節有機結合,從而妥善、依法、有效地維護國家安全和澳門的社會福祉。為此,特區政府制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 [1]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發展歷史

2018年8月27日,澳門特區行政會完成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草案建議自公佈後滿三十日起生效。 [1] 
2021年1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向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作出批覆,決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2] 
2023年3月24日,國務院任命黃柳權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5]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組織機構

草案建議澳門特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 [1]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

行政法規草案的內容包括建議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委員會的職責為統籌及協調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指示及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定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等。 [1]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現任領導

鄭新聰: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3] 
黃柳權: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技術顧問 [5]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歷任領導

歷任領導
姓名
職務
傅自應
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