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澳門四會同鄉會

鎖定
澳門四會同鄉會民間社團。1997年11月1日成立。會址在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佑輝大廈。以聯絡和團結澳門四會同鄉,互助互惠,維護同鄉合法權益,為會員謀取福利,教育後代愛國、愛鄉、愛澳門,支持家鄉建設為宗旨。
中文名
澳門四會同鄉會
外文名
Macao Sihui Association
成立時間
1997年11月1日
國    別
中國
地    址
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佑輝大廈

目錄

澳門四會同鄉會簡介

中文名稱: 澳門四會同鄉會
國別:中國
地址: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佑輝大廈
創始時間:1997-11-01
澳門四會同鄉會1987年由鄉親巫志中、江全等人發起籌備。1996年9月陳澤武、巫志中、江全等鄉賢成立籌委會,由陳澤武任籌委會主任。1997年11月1日在金域酒店舉行成立大會暨第一屆理事、監事就職典禮。首任會長陳澤武,理事長謝成武,監事長江全。
每屆任期三年。

澳門四會同鄉會歷史發展

澳門四會同鄉會成立於1997年,宗旨是聯絡和團結澳門四會同鄉,教育後代愛國愛鄉愛澳門,關懷家鄉事、家鄉情。該會成立七年以來,每年會慶均向成績優異的會員子弟頒發獎學金,以鼓勵會員子弟努力讀書,發奮上進。打好基礎,將來為社會建設出力。
每年柑桔節該會應四會市政府邀請回鄉品嚐柑桔與鄉親相聚及與友會交流。該會將秉承一向宗旨,為兩地的繁榮發展作出貢獻。
澳門四會同鄉會於2005年已遷往新會址辦公,新會址為澳門東望洋街1A號,新昌大廈2樓A/B座。

澳門四會同鄉會章程

第一章 名稱、會址和宗旨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澳門四會同鄉會。葡文名稱:Associacao dos Conterraneos de SiHui em Macau;英文名稱:Macao Association of SiHui Fellow Provincials。
第二條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提督馬路169號佑輝工業大廈2字樓。在需要時,可由本會理事會決議遷往澳門其它地方。
第三條 本會為一非牟利團體,由成立之日起運作,沒有期限。
本會宗旨是聯絡和團結澳門四會同鄉,組織同鄉聯誼之活動,支持和促進澳門和四會兩地的教育體育文化衞生等社會公益事業,互助互惠,維護同鄉安居合法權益,教育後代愛國愛鄉愛澳門,為兩地繁榮發展作出貢獻。
第二章 會員資格、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凡認同本會宗旨之鄉親,並願意遵守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成為會員。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如下:
(1)享有本會機構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可參加會員大會,發表意見和建議,參與投票
(3)參加本會舉辦的任何活動,享有會員福利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如下:
(1)遵守本會章程及機構的決議;
(2)為本會宗旨的延續宣傳及付出貢獻;
(3)交納會費。
第七條 下列情況下可失去會員資格:
(a)提前兩個月申請與本會斷絕關係;
(b)違反本會章程、有任何行為足以破壞本會名譽或損害本會的信用與利益者。
第三章 本會機構
第八條 本會之一切會務分別由下列機構執行:
(1)會員大會;
(2)理事會;
(3)監事會。
上述機構成員依會章由會員中選舉產生,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機構是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大會每年定期召開一次,由理事會召集,須於開會前至少提前8天通知,將開會時間、地點及議程通知全體會員。
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1)確定及批核本會活動計劃;
(2)選舉各機構成員及革除其職務;
(3)審查及批准上一年度工作報告及活動開支;
(4)決議章程修改;
(5)決議解散本會。
第十條 會員大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領導本會工作。會長對外代表本會,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十一條 理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人數不限,設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理事長對外協助會長工作,對內領導理事會,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會職權:
(1)主持本會之日常會務工作,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2)批准會員及開除會員;
(3)向會員大會作會務活動報告及財務報告。
第十二條 監事會由單數成員組成,人數不限,設監事長一名,副監事長若干名,其職權如下:
(1)監察理事會的工作;
(2)監察財政決議的執行。
第十三條 本會之收益作為本會活動基金
第十四條 本會所有支出須由會長,理事長協商決定。
第十五條 本會章程未盡善處,得由會員大會討論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