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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邁縣交通運輸局

鎖定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以下簡稱縣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縣交通運輸工作的澄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澄邁縣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2] 
中文名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
辦公地址
澄邁縣金江鎮環城西路412號 [1] 
性    質
澄邁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行政級別
正科級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工作安排,執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交通運輸政策制度和發展戰略草案,研究推進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交通運輸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組織編制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職責;負責組織實施省、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及縣道、鄉道、村道建設;負責縣道、鄉道、村道,全縣航道和港口岸線使用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縣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道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和運營規範;負責城市客運、汽車租賃行業行政許可審批工作;負責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的運營;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及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全縣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和運營規範;監督全縣港口管理工作;負責港口設施安保、危險品運輸監督工作。
(七)負責提出全縣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縣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准省、縣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八)指導全縣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省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九)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和隊伍建設有關工作。
(十)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監測分析運行情況,發佈有關信息。
(十一)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開發和推廣應用,優化行業結構,促進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
(十二)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涉外工作和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聯繫協調海事、民航、郵政等省垂直管理單位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管理全縣交通戰備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戰時與平時交通保障計劃方案;組織開展交通戰備演練活動積極組織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完成各項應急交通保障任務。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縣交通運輸局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郵輪遊艇港口規劃,營運性郵輪、遊艇市場監管;縣旅遊和文化廣電體育局負責推動郵輪遊艇旅遊消費市場培育開發和宣傳促銷;縣商務局(縣口岸辦)負責郵輪遊艇專用口岸規劃建設、查驗場所的驗收啓用、境外遊艇航行水域劃定、臨時非開放水域審批及通關協調工作;縣工業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郵輪遊艇製造業行業管理工作。 [2]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內設機構

澄邁縣交通運輸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重要文件、綜合性報告起草等工作;承擔局重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局督查、政務公開和來信來訪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承擔局機關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及工資福利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紀檢、機關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的工作;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系統幹部職工培訓工作,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有關的財務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的籌措、融資、調度等有關工作;負責交通運輸部門預決算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及縣財政下撥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承擔局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離退休幹部職工管理工作。
(二)綜合規劃崗。負責組織編制公路、水路交通運輸發展規劃,統籌銜接“五網”規劃;擬訂公路、水路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年度計劃;承擔交通重點工程項目的預可、工可和後評價工作;指導相關公路、水路工程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對公路、水路項目立項、可研審批或核准提出初審意見,負責相關公路、水路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批和工程造價定額管理工作;負責編制非主要港口布局規劃;負責港口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港口建設使用深水岸線的審查及上報工作、港口建設使用非深水岸線的報批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與信息發佈工作。
(三)運輸與物流管理崗(政策法規崗)。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訂道路運輸專項規劃、政策制度,承擔道路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等行業宏觀政策研究;承擔有關立法規劃和協調工作;負責起草或審核本單位制定的規範性文件;負責對本單位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等提供法律意見;負責處理涉及本單位的涉法、涉訴及執法考核等事務;其他需要政策法規崗參與涉法事務;承擔局機關行政應訴有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普法和交通運輸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審批管理制度;承擔進入縣政務服務中心的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工作;負責城市客運、汽車租賃行業的行政許可審批工作;指導城市地鐵、軌道交通運營工作;負責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及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服務工作;承擔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和環保工作;負責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管理工作;監督指導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工作。
(四)公路與水運崗。負責全縣公路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全縣公路建設政策制度,承擔公路建設項目許可審批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公路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擬訂全縣公路養護和路政管理的政策制度,組織編制公路養護規劃和計劃,承擔縣養公路養護工程設計、施工許可審批和竣工驗收工作,負責縣養公路養護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承擔縣道、鄉道、村道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全縣公路超限治理工作,承擔公路建設、養護節能減排和環保工作。負責全縣水運建設市場監管,擬訂全縣水運建設政策制度,承擔水運建設項目許可審批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負責水運建設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負責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擬訂水路運輸專項規劃、政策制度,承擔水路運輸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港口管理,擬訂政策制度,承擔港口行政審批工作;擬訂全縣航道養護和管理的政策制度,組織編制航道養護計劃;指導水運建設、水路運輸、港口、航道節能減排和環保工作。
(五)科技信息化與安全監督崗。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和信息化發展規劃、計劃;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研究、技術引進和開放、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等工作;協調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和環保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業信息化、大數據應用、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等工作;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綜合性政策規章;負責監督實施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行業維穩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營運性車輛、船舶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交通戰備崗。負責組織、管理全縣交通戰備工作,組織編制全縣戰時與平時交通保障計劃方案;加強交通戰備隊伍建設,有計劃地結合中心任務,組織開展交通戰備演練活動,積極組織交通專業保障隊伍完成各項應急交通保障任務;負責交通戰備資料收集、登記管理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