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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民俗

鎖定
潮汕民俗源自嶺南百越閩越祖先的傳統文化,特點崇尚祭拜多神 [4]  。是漢文化與百越民俗文化及外來文化相融合的結晶, [2]  除了傳統的節日外,他們還保留着盂蘭節,中秋燒塔,新年燒龍等等中原已消失的習俗。另外較有特色的還有“人節”食七樣羹,澄海賽大豬,鹽灶拖神等等習俗。
中文名
潮汕民俗
保    留
很多閩越、百越中原傳統文化 [4] 
類    型
習俗
相關習俗
盂蘭盆節

潮汕民俗傳統節日

中元節是道教的説法,中國古代以一、七、十月之十五日分稱上元、中元、下元:上元是天官賜福日,中元為地官赦罪日,下元為水官解厄日。所以會在中元時普渡孤魂野鬼。
中元節——農曆7月15日中國民間的傳統節日“中元節”。在南方,亦稱“鬼節”。也有説法中元節是在農曆7月14日。
節日這天,人們帶上祭品,到墳上去祭奠祖先,與清明節上墳相似。在封建時代,地方官府還命令寺廟的和尚道士設孤魂道場,以祭奠陣亡的軍士,中元節時,人們要焚燒大量的紙錢。它的另一叫法即盂蘭盆節

潮汕民俗相關習俗

潮汕民俗盂蘭盆節

每年農曆七月十五日為“盂蘭盆節”,也稱“中元節”(一定意義上講,中元節歸屬道教,盂蘭盆節歸屬佛教),有些地方俗稱“鬼節”、“施孤”,又稱亡人節、七月半。
盂蘭盆節“鬼節”,俗稱“七月半”(有些地區為十三或十四)。俗傳去世的祖先七月初被閻王釋放半月,故有七月初接祖,七月半送祖習俗。送祖時,紙錢冥財燒得很多,以便“祖先享用”。
同時,在寫有享用人姓名的紙封中裝入錢紙,祭祀時焚燒,稱“燒包”。年內過世者燒新包,多大操大辦,過世一年以上者燒老包。

潮汕民俗打鬃

舊時潮汕姑娘出嫁之後,都要梳起後腦髻(潮語叫“打鬃”),作為已婚婦女的標誌,現今潮汕部分婦女仍有這種打扮。
據考證,這種穿戴方式是由潮汕土著之一的南越人的“椎髻”習俗轉化而來的。現今饒平縣的新塘、坪溪和潮安縣的鳳凰山等鄉鎮山區婦女,歷來有戴“帕仔”的習俗。戴“帕仔”就是取一塊一尺見方的藍色粗布,先將一面折成兩寸過緣,再折成對半,打在後腦高髻上,這種習俗源自潮汕土著畲族人家的婦女出門戴“帕仔”為其祖先遮羞的遺風。

潮汕民俗嗜檳榔

舊時潮人有酷嗜檳榔之俗,婚娶聘禮中更是少不了檳榔一物。
清·屈大均《廣東新語·木語》卷二十五載:“粵人(指粵東)最重檳榔,以為禮果……女子既受檳榔,則終身弗貳。”嘉靖《潮州府志》也載:“潮界八閩,氣候視嶺表差異。
春正二月多冱,冬或衣葛,喜食檳榔,嫁娶以之為禮。”明萬曆《普寧縣誌》也稱“元旦敬禮祖先,具檳榔萎葉……相拜也各備檳榔萎葉。”可見在潮汕地區,檳榔不僅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廣泛的應用,而且是婚娶聘禮中一件必不可少的禮物。另據《太平御覽》卷九七一引《九真蠻僚俗》載:“九真僚欲婚,先以檳榔子一函詣女,女食即婚。”《太平寰宇記·嶺南道十四》卷一七0也載:“索婦之人,未婚前先送檳榔一盤,女食盡則成親。”可見舊時潮汕各地在聘禮中送檳榔的習俗源自古代嶺南“蠻僚”遺習。

潮汕民俗二次葬

潮汕喪葬舊俗禮節繁多,風尚奢靡,有些習俗還是受到蠻越遺習的影響而形成的。如“買水”一俗,查《中國喪葬史》一書所載,中原地區的葬禮並無此俗,這説明由中原地區遷徙人潮的福佬人原本是沒有這一習俗的。
另據《文獻通考》卷三三0所載,西原蠻“親始死,披髮持甕,慟哭水濱,擲銅錢紙錢於水,汲歸浴屍,謂之買水。”清·吳震方的 (嶺南雜記》稱這種習俗“此亦蠻風也”。可見潮汕地區“買水”的民俗是受“蠻風”影響的結果。此外,受蠻越人遺習影響而形成的有“二次葬”、“奏鼓樂”等喪葬舊俗。 [1] 

潮汕民俗出花園

“出花園”習俗文化隸屬潮汕民俗文化,從其表現形式可隱約看到古中原文化、古百越文化和海洋文化,是獨具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出花園”習俗的民族精神來源可追溯至上古百越土著的母系氏族時期,並經過與中原文化的融合,包含了“感恩”“孝悌”等積極的儒家傳統文化內涵,具有一定的教化功能,是當代年輕人學習集體行為準則、瞭解社會生活習性的重要方式和生動實踐,對構建和諧家庭、和諧社會具有積極意義。 [3] 
參考資料